刘志刚(1922.11-2015.3)原名宗子明(宗振信),1922年11月出生在山东省泰安市徂徕镇水泉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39年10月参加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革命工作,组织和参与山东泰安老区军民进行武装抗日斗争,经受了尖锐复杂斗争的严峻考验。抗日战争胜利后,刘志刚同志参与了泰安地区的地方工作,先后担任过泰安县公安局干部股股长、泰安旧县区委书记、泰安栗林区委书记、泰安县公安局局长。1949年7月至1949年9月,担任济南南下干部学习班班长,1949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西南服务团,南下云南。在山东工作期间,曾被邓小平同志表扬为“优秀公安干部”。
刘志刚同志到云南后,先后在省级部门、国有企业、昆明市等部门和地方工作,担任过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中央有色局云南地质局党组成员、305地质勘探队队长、澜沧铅锌矿矿长、党委书记,云南省重工业厅冶金处、综合处处长,云南内燃机厂党委书记,昆明市建委主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享受正厅待遇(行政十二级)离休。
刘志刚同志是一位受群众敬佩、尊敬的老同志,一贯低调,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坚持走群众路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于奉献。到云南后,刘志刚同志大部分时间是搞工业建设,从事过地质勘探、矿山开采、机械工业、城市建设,在云南省工业建设中是一个称职有为的好干部,曾被周恩来总理口头表扬为“极为突出地完成国家计划”的好同志。在澜沧不仅出色的完成了工业计划,还为稳定边疆及民族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并担任澜沧县委书记(曾被原省委副书记刘树生同志表扬为“澜沧县委优秀的四朝元老”)。在昆明市担任建委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为昆明的城市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刘志刚同志是一位干一行、学一行、爱一行、诚信、敬业、好学的好同志。几十年来的工作,他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体现在他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有毅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1953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局之年,当时国家确定了141项重点建设项目,云南澜沧铅锌矿的建设是其中之一。刘志刚同志仅带4个干部、一个警卫员走路、骑马到澜沧。他团结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部队及各少数民族首领及群众,露宿草地、修路、建房,白手起家、自力更生、土法上马,经过几年艰苦奋斗,使澜沧铅锌矿超额完成了重工业部确定的生产目标:最高达到年产三万五千吨粗铅。因出色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受到周总理和国务院及冶金部约表扬。该矿被评为国家级先进企业,为我省重工业建设打下了一项好基础。1971年,刘志刚同志从陆良“五七”干校调到云南内燃机厂任党委书记。当时正处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职工人心涣散,生产低下。刘志刚同志团结党委班子成员,整顿纪律,培训技术骨干,改革工艺技术,增强技术创新力,把云南内燃机厂建成了工业学大庆式的先进企业,为改革开放后云南内燃机厂的起步与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刘志刚同志几十年的革命实践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把党的事业作为自已的光荣使命,身体力行,无私奉献的精神。他与群众紧密相连、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一切积极力量,把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他以身作则,注重抓政治思想教育,严格要求自己及干部职工,把领导班子的团结、先进的文化融入到职工的思想、生产和生活中。在他领导过的厂矿企业中呈现出生动活泼的大好局面,较好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曾被原省委书记阎红彦表扬为“稳定边疆民族工作的好干部”。
刘志刚同志离休后,在晚年的幸福生活中,仍发挥余热,在昆明市干休所担任了10年的党支部书记。他坚持学习,参加多种社会活动,学政治、练书法、写诗词等,清廉自谦,思想与时俱进。他写的回忆录是对革命斗争生活的总结,也是着眼未来教育后代的生动教材。
刘志刚同志走了,带着对生活的无限眷恋和对亲友、对同志的无限怀念走了.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领导、好同志、好党员。我们沉痛悼念刘志刚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的崇高风范和优良作风,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把昆明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