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茂玉回忆录三十一、土改感悟

阳谷阿城w 发表于2017-10-29 20:35:54

我村属于“义和乡”,义和乡属于安乐镇。我村(阳谷县阿城镇魏黄庄)在1946年有了党的组织。第一批共产党员是:魏玉明、魏廷英、高计文、张富修、我母亲李广芝和我哥哥魏凤来。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土地改革运动由点到面,逐步展开。1947年初,在老解放区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1947年土地改革时,母亲是妇救会长,哥哥是模范班长(即民兵连长),我十五岁是儿童团长。我村原来教师江乃俊被调走。由王进德老师和申景合文教助理员推荐,我于2月参加了教育工作,成了人民教师。我村没有地主,也没有富农,只有两、三户富裕中农。人少地多,平均每人近四亩地。所以我村土改没什么大改头,只是动员地多的富裕中农献地、献粮食给无地无粮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和“食者有其粮”。义和乡其他村虽然有几户地主,富农,但也都是“守财奴”式的农户,既无官方势力,也无多离谱的劣迹。所以外村也没搞“戴高帽”游街和搭台子“诉苦”之类的批斗大会。也多是动员献田、献浮财。听说北乡对那两位老中医,更是明确提出:“只分田地,不斗医生”。因为两位老中医“心不黑”,“手不长”,没勒索穷人。还一辈子做了不少“治病救人”的好事。再如,东村弟兄俩按成分都是地主,哥哥为人和善,忠厚,群众就只让他献田,献浮财;弟弟有些看钱、看粮太重,对本族、乡里太抠、太吝啬,也只在联合斗争时,关了他几天黑屋,逼他献出浮财。所以,当时有这样一个顺口溜:“金孟母,银安乐,工作平常是义和。”

最后,义和乡发起“联合斗争”,也抓住一个坏人。这人叫凌延湖。他不是地富,他当汉奸,也不是汉奸中的什么官。但是他很坏,到处牵羊、抓鸡,敲诈勒索,光强奸妇女就有十几名。最不能令人容忍的是,他连自己的堂姑母和侄女都糟践了!黎民百姓恨,他本家本族也都恨之入骨。全乡召开联合批斗会,还在富安镇栽了“望蒋杆”。在批斗时,许多妇女还带了剪刀和锥子,准备上台把他乱刺而死!结果经过批斗、诉苦,经上级同意,把他枪毙了!

孟子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看来,人过得再富,不可不仁;人过得再穷,也不可不义!老百姓心里有杆秤,谁好谁坏,心中都是有数的啊。不管是谁,只要你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老百姓对你也就会“人人得而诛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每个人都需要牢记的。

1948年春,我祖母逝世三周年前,父母去奉天把祖母的尸骨起回家来,与我的祖父并骨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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