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斯华回忆李鸿濡同志

俭勤 发表于2015-05-30 20:57:51
    1951年2月,我从新海连市(今连云港市)新海中学高中班参干后,分配到临沂专署公安处工作。当时一起来了三位同班同学,刘公林分配到苍山县公安局,夏德文分配到费县公安局,我有幸留在公安处,任处直公安中队文化教员,1952年任治安科办事员,从此便经常见到李鸿濡处长,有时还陪他打乒乓球、下军棋,十分亲切。他的光辉形象在我心目中印象很深,至今五十多年过去了,仍记忆犹新、难以忘怀。
    (一)1951年上半年,我参加几次全体干警大会,聆听李处长的报告。他中等身材,精神饱满,讲话声音不高,但很有力量,逻辑性很强,简明扼要,从国内外形势到公安工作目前的任务和作法,讲的有理有据,有声有色。对于我这初涉公安工作的学生感到十分新奇、振奋,越听越爱听。讲到干部作气时,对好的作气大加赞扬,对违法乱纪行为,则是厉声厉色,严肃批评。讲到不准留长发时,他先脱掉帽子,让大家看他的光头。从此以后,我一辈子没留过长发,一直推光头。
    (二)李处长文武兼备,有胆有识,有领导艺术和实干精神,受到上下级的赞赏。他身兼数职,任务繁重,但忙而不乱,驾轻就熟。他除公安处长外,还兼任检察长,专署党组负责人,有段时问专员空缺,他主持专署工作。白天得去地委、专署开会、办公,晚上加班处理公安处的日常业务。有一次,深夜12点了,科长叫我给李处长送材料,我进门见他正伏案批改文稿,我将材料轻轻放在他的而前,他放下手中的钢笔,抬头笑着说:小赵,你们辛苦了。我听了以后心里非常高兴,有一股完成任务的幸福感,乐滋滋地走了,他仍然继续工作。
    (三)那时,星期天机关吃两顿饭。饭后是文体活动时间,由机关团总支组织活动,付承宪任团总支书记,我是付书记。李处长饭后也常与我们打乒乓球、康乐球、下棋等。有次,我俩正在激战军棋,通讯员闫兆法来叫李处长接电话,他起身时对我说:小赵,你赢不了我,下次再和你来。说罢匆忙的走了。这件小事,使我感到李处长身担重任却平易近人,与兵同乐,不摆架子,令人敬佩。
    (四)“文革”后,李鸿儒从省检察院调任枣庄市委付书记,仍分管政法工作。当时的市公安局长薛杰三是原临沂公安处我的老治安科长,有次,李处长问他:临沂那个小赵,学习特别好,他现在干什么?你打听下他想不想来枣庄?后来我到薛家拜访时听说此事,感动得热泪盈眶。还有一次,可能是1983年,李书记调回省检察院主持工作时,又向临沂去的两位同志询问:临沂那个小赵不是学过刑侦技术吗?你们回去后问问他,想不想来这里干?后来我听到这个传话,心潮澎湃,激动不已。我深思,李老为什么如此关心年轻技术人员。
    (五)1986年,我在临沂劳改支队做编志工作,奉命赴济南采访李老有关建立劳改支队和劳改科的史实。到李府后,受到夫人郭英章的热情接待。李老时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午他下班回来后,我迎上去握住他的手向他问好,老郭向他介绍: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小赵,赵斯华。他啊了一声,紧紧握住我的手说:还像,比以前胖了,拉着我坐到沙发上。我拿出介绍信,向他说明来意,他很高兴的说:咱们先吃饭,饭后介绍好吧!饭后,我将李老讲述的情况作了笔记和录音。最后,又向他汇报了个人现状,并祝他老健康长寿,他表示感谢。因下午他有会议,便结束采访,匆匆去开会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到敬爱的老领导。 赵斯华20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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