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儒同志在临沂公安处任处长期间,正值建国初期。那时全国解放不久,社会上反动势力政治基础还很雄厚,公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李鸿儒同志有着坚韧不拔的革命精神和坚强的毅力,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一)1950年初夏季节,全国镇反运动正处高潮时,中央适时地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制定了“收缩”方针,规定可扑可不扑的坚决不扑,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省公安厅召开了公安处长紧急会仪。他一而传达文件,一面利用会议间隙,起草公安处的贯彻意见,一名秘书跟着刻钢板,他写一张稿,秘书刻一张,我就印一张。会议开完了,公安处的贯彻意见也拿出来了,真可谓争分夺秒,速战速决。
(二)1950至1951镇反运动期间,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尚未建立,所有逮扑,起诉,审判等工作均由公安机关承担。当时,杀人权下放到地区,全区判死刑的案件都由李鸿濡同志审批,工作量相当大。李鸿濡同志亲自阅卷,亲自签批,保证了办案质量,全区未发现有错杀者。
镇压运动后期,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的反动势力。当时临沂天主教堂有两个德国传教士.一个叫雷振波,一个叫梁书汉,他们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共反华的反革命活动,李鸿濡同志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在查有实据的前提下,灵活机智的开展了有理有力有节的斗争,迫使他们承认了反革命罪行,将他们驱逐出境。
(三)在办案中,李鸿濡同志严格掌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作到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只听口头回报,要有查证的书面材料。这里想起一件趣事:有一次,莒县公安局孔祥吉同志来回报取缔反动会道门材料,他总觉情况熟,没带书面材料,当他汇报完以后,处长要看材料,老孔抓瞎了,难为情的说“哪有材料,情况都装在我脑子里。”处长一听很不满意,但没发火,诙谐的说“你把嘴伸过来,我给你盖上个章。”老孔面红耳赤,十分尴尬。
(四)李鸿儒同志工作起来非常吃苦耐劳。他经常亲自动手写总结报告。每次写材料前,都是先叫公务员擦亮灯罩,灌足灯油(当时电灯晚九点后停),他提前休息、一会,夜深人静时开始工作,一个通宵完成,第二天秘书复写出来上报。
李鸿儒同志对下级要求很严。他喜欢雷厉风行的作气,反对松松垮垮的拖拉作气。那时公安工作特别忙,节假日更忙,逢年过节,提前通知不放假,节后补假,待节日过后,就不补了。有次他去省公安厅开会,行前向科长们交待,一定要严格工作纪律,不准放假。有一天是星期六,大家要求放假看戏,科长们商量后同意了,事也凑巧,当晚9点他从济南回来了,先到各科走了一遍,气呼呼的问门卫战士“人都那里去啦?”战士说“都看戏去了”。他一听火了,令门卫“他们回来,不准你放一人进来”。果然,散戏后,从科长到一般人员全都堵在大门外,这时他赶到大门口,把大家狠狠的批了一顿。再就是,刘士莪任郯城县公安局长时,因暂缺县长,县委叫他临时代理县长工作。李鸿儒同志得知后,专门打电话问刘士莪,当刘说明情况后,他严厉地说“我不管你代理不代理,郯城县的公安工作出了问题,我拿你是问”。
还有一事,1951年冬天,李鸿儒同志亲自起草了一个报告。篇幅很长,秘书连夜复写出来,明天派人送省,早晨他审阅底稿时,发现有错字,便对科长,秘书进行批评。秘书说:“是我的错,我负责就是。”他更火了,把椅子一摔说:“你负的起责吗?”忽然听到发往济南的汽车从门口经过,他叫赶快把车截住。秘书拔腿往外跑,刚跑几步,听到汽车过去了,就停下来继续接受批评。
(五)李处长对干部的要求虽然严厉,但不记成见,处以公心。一到饭后或休息时间,就“小张、小王,来,打一把”(麻将、康乐球)。李处长对干部在政治上很关心。记得在“三反”以后,兰陵县公安局长房永一同志来公安处开会时向处长反映县委书记对他打击报复,曾把他关进监狱,李处长听了以后很表同情,要我把情况记下来,整理后上报地委,请求落实政策。
李处长敢于坚持原则,刚直不阿。记得在“三反”结束以后,地委讨论修订作息时间,他回来后对科长们闲谈说“今天在会上有人提议实行七小时工作制,我说不行,非八小时不可”。
总之,李鸿孺同志在临沂工作期间,一身正气,两袖清气,品德高尚,一尘不染,雷厉风行、昼夜奋战,为临沂地区的公安干警树立了榜样。他的光辉业绩,长期激励我们奋勇前进。这种优良传统,一直延续了若干年。
最后,抄录一首小诗为赠:
千锤百击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顾,
只留清白在人间。
赵和忠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