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于1922年9月8日,老家是山东省日照市(当时是县)岚山区巨峰镇前黄埠村,1940年9月,我离开家乡参加了革命队伍,同年12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1年1月我调到赣榆县工作,1941年5月任赣榆三区特支书记。1942年县委决定将赣榆三区改为镇南区,并决定由我担任分区委书记。
1942年9月,地委组织部调我回日照县工作。日照县委分配我到日东工委敌占区(即日照石臼所一带)任地下党分区委书记,我去的地方代号为“010”,我的原名是张德昱,改名为张学义。010区委就驻扎在日照城南大石场村,区委已有一名副书记叫王元森。当时敌占区的工作环境十分险恶,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我们在敌占区工作主要是夜间活动,“昼伏夜出”,有时也利用某些职业作掩护开展工作。
1944年1月,我被调到日北县一五区任分区委书记。1944年2月,我又调到日照县太平区任分区委书记兼区中队指导员,太平区是敌占区和边沿根据地两部分组成。河东是敌占区,河西是根据地。对敌斗争异常尖锐和复杂,我们当时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对敌斗争。曾受到了县委的表扬。1945年5月,我被调到县委任县委委员、县各救会长(工农青妇各界救国联合会)。1945年8月,我去参加滨海区党委召开的各界代表大会,会还没有结束,得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大家都无比高兴,我日夜兼程赶回县委。不久,日照城也解放了。1945年11月,地委任命我为日照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47年4月又任命我为日照县委组织部部长。
日照县南下干部的准备工作从1948年初就开始了。当时为了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做好干部准备。地委要求各县、区都要准备两套班子,一套准备南下,一套留下坚持工作。县委领导班子由地委负责选拔,所有干部要登记、填写干部卡片,干部卡片一式两份,一份交地委,一份留县里。我当时的主要任务是选拔调配干部,把干部档案整理好,编好干部卡片,准备随时听令。
1949年,除夕那天,滨海地委通知我马上到地委去开会。地委组织部长郑子久与我谈话,传达了地委的决定和中央的会议精神,要我马上回县组织干部随军南下。正月初四,我回到日照县委召开全县干部大会,传达中央和地委的指示精神,并从全县抽调了大约80名在职干部,另外由县警备团给配备了一个通讯班。1949年2月24日,我率队到地委集中。当时滨海地委共组织了1个大队、5个中队,由地委杨心培、马骅带队步行到新安镇,然后坐火车到临城。在临城,华东局对我们南下干部进行了军事化改编,我任南下干部纵队六大队四中队支部书记,魏瑗任中队长。地委给配了南下后的任职,我任县委书记,魏瑗任县长,许永昌任组织部长,郭建培任宣传部长,陈振中任民运部长,王玉任公安局长,这样县里的班子就基本配齐了。改编后,我们全部穿上军装。经过短期训练,学习接管政策。然后开始坐火车,经徐州到新安镇(现新沂)后,火车不通了,我们就步行。大军4月21日从镇江过江,我们是4月24日下午从扬州坐船过江。经过一夜急行军,在离镇江大约有几十里路的西马街农村住了两天后又开始行军,5月中旬到达杭州。在杭州经过短期休整,浙江省委决定六大队接管台州地区,四中队接管温岭县。在杭州,驻在拱宸桥休整了一个星期后,我们六大队一路冒雨行军到天台与浙东游击队会师。在那里,地委对干部进行了部分调整。
1949年6月18日,我带队到达温岭县。我担任温岭县县委书记兼县长,县委原来配的县长魏瑗调往临海县任县长,王玉调往临海县任公安局长,陈振中调往仙居县任民运部长。温岭县当时是由浙南游击队解放的,玉环县委临时接管。我们到达以后,他们向我们作了移交后都回玉环县了。
温岭的气候炎热潮湿,刚来的时候很不适应,最关键的是听不懂这里的方言,出门要带懂普通话和方言的翻译。温岭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温岭县委在抓政权建设的同时,开展了剿匪、反霸、征粮、减租减息、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等一系列群众运动。来到江南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征粮,因为部队要吃饭。这是政治任务,任务也很重。第二项工作就是剿匪,我除了抓党政工作外,还要抓剿匪工作。刚解放时社会还较稳定,过了一个月,土匪开始疯狂反扑,这时我们的工作中心转向剿匪反霸。在剿匪斗争中,我们县牺牲了四名南下干部,其中县大队长王立云也在与土匪的战斗中牺牲了。解放军第二十一军派了驻新河镇的一个团来协助我们剿匪。到了1951年,经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运动,才基本解决了土匪问题。
1951年10月,省委决定调我到台州地委任地委委员、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1953年任台州地委秘书长。1954年台州地委撤销,当时我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省委决定要我住在杭州“浙江肺病疗养院”疗养。
1956年3月省委派我到金华地委任副书记,主要分管党群工作,后又兼管政法工作,期间1957年9月至1958年5月兼任地委秘书长。1959年1月省委决定成立金华地委书记处,吕志先任第一书记,原地委书记、副书记都改任为地委书记处书记。
1962年春,省委决定重新建立台州地委,我被调到台州地委任副书记。台州地委刚建立时因为形势的需要,主要是抓对台战备工作。敌人小股武装不断从温岭沿海等地登陆骚扰,但每次登陆都被我地方武装和民兵消灭。
1964年8月,我又调回金华地委任副书记。当时全国都在开展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根据省委统一部署,金华地区负责诸暨牌头、三都、五泄三个区24个公社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省委决定地委书记李学智参加在诸暨试点的省委社教工作团,因副书记戴光在家休养,由我暂时主持地委全面工作。那时面上虽说不搞“四清”运动,但还是要搞“小四清”,地委除了在金华朱基头搞试点外,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中心,抓农村工作。
自1956年我到金华地委工作,在金华先后待了将近13年。从发展人民公社化,到1957年的整风反右运动,1958年贯彻总路线搞大跃进。我们犯过“共产风”、“浮夸风”的错误,有些地方出现“饿病流荒”,造成三年经济困难。1962年开始,又经过落实政策,改正错误使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想起与金华人民一起经过的风风雨雨,许多往事历历在目,一言难尽。
大办钢铁运动。1958年搞“大跃进”运动,中央提出工业要“以钢为纲”的方针,发动全民开展大办钢铁运动。省委向全省党组织提出了“以钢铁为统帅”,带动工业全面“大跃进”的任务,开展群众性的大造小高炉运动。地委提出“以小为主,土洋结合,自力更生,遍地开花”的方针,要求坚决完成国家分配金华地区1958年生铁6万吨、钢5600吨的生产任务,号召全地区的党员群众紧急动员起来,加强领导,迅速掀起一个大办钢铁的热潮。决定地(市)、县委由第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了钢铁生产指挥部。金华地区是李学智挂帅,我任炼钢指挥部总指挥,各县也相继设立钢铁办公室等机构,全区很快掀起了大办钢铁的高潮。全区大办钢铁运动在不断升温,致使大批劳力上山伐木烧炭,大搞“小、土、群”和“突击战”、“放卫星”,浪费了大批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山林、水土遭到严重破坏。因为当时绝大部分都是用土炉、木炭炼铁,温度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虽然统计的数字很大,群众的热情也很高,但没有实际效果。记得我在兰溪的时候看到炉子炼出来的是一大堆结铁,其实我自己也是外行,我去找从上海来收购钢铁的专家咨询,他们说:“这不能算铁,这是结铁。”于是,我拿着结铁,跑到省里去找省委汇报情况,省委领导说:“大办钢铁是毛主席提出的政治任务,不要算经济帐,要算政治帐。”又说:“大办钢铁最大的收获是锻炼了群众,教育了干部。”一番话使我受到了教育和启发。12月中旬,地委根据省委指示对全区大办钢铁运动进行整顿,停止了土炉炼铁。
金华水利建设。金华地区丘陵起伏,十年九旱,严重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金华地委始终把坚持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放到重要地位。1957年,主要是搞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958年开始,金华地区的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当时建设水库主要是发动群众组织民工队伍,各级领导干部带队,顶风冒雨,大干、苦干、巧干,经过八年多的奋斗,全区先后建成了一批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如水库先后开工或建成的就有金兰汤水库、横锦水库、通济桥水库、安地水库、黄坛口水库(衢州)、南湖水库(衢州)等大中型水库。除此之外,还投建了金华的莘畈水库,东阳的东阳江水库,永康的太平水库,义乌的岩口水库等等许多个较大型的水库。并在沿江相继建机灌站、电灌站,有了这些水利设施,极大地改善了金华旱区的水利条件。在水利条件有了好转的时候,地委又开始大抓地改田,积极推广以磷增氮等一系列措施,为提高金华地区的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关于文化大革命。1966年5月党中央颁发了“5.16”通知,在全国发动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当时金华地区由于地理交通和文化发展等特殊条件,所以成了浙江省文化大革命发起最早、冲击最重的地区。从1966年7月扫四旧,8月就开始大放大鸣大字报、大批判、大辩论,接着大串连。从1966年9月开始,地委党政机关连续受到造反派冲击。10月以后地专机关已经瘫痪,我和地委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被打倒,日夜揪斗不止,时而被沿街游斗。李学智还被揪到上海黄浦滩马路上游斗示众,这在全国是少有的。当时我被批成“死不改悔的走私派”。当时情景下我只有一个信念就是:“相信党,相信群众”,“黑暗一定会过去”。于是咬紧牙关,天天搞“低头认罪”。1968年春,省革委会成立,南萍当主任不久。金华造反总部在金华人民广场召开所谓的万人大会,大会宣布经南萍批准,我和李学智、胡晓民等人因所谓“攻击江青”定为现行反革命,当即五花大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当晚我被关押到“六号门”审讯,第二天早晨又送到新华印刷厂由造反派对我专政,大约过了一个多星期,又将我押到解放军某师炮兵连严加看管,一切行动不许任何自由。当时李学智、我和江革、胡晓民、魏俊哲,李子正等六人分别关进一间小房间,由“4·24办公室”分别进行专案隔离审查。工资全部冻结,每月只发给我12元生活费,当时处境十分艰难。那时我山东老家的老母亲已年过80,是烈属。在这以前我每月都寄去30元钱供养,这次由于我的工资冻结,无钱寄去。老家来信说我老母亲快要饿死了,我的小孩子哭着来找我,我只好硬着头皮向专案组领导报告,经他们批准从我的冻结工资中每月取出30元钱给老母亲,总算解决了燃眉之急。这是不幸中之万幸。1969年的夏天,我和魏俊哲一起被送到湖海塘的地区“五七”干校,在那里由专案组对我继续进行隔离审查。所谓“五七”干校,实际上是斗、批、改干校,是在金华地区革委会成立后,把原地专机关的干部集中到那里进行斗、批、改,大搞灵魂深处闹革命,当时整死了许多人。我在隔离审查期间与家人完全断绝联系,在“五七”干校,一是经受大、小会议的批斗;二是每天写不完的检讨交代所谓罪行;三是被监督劳动,如:挑水、运粪、搬石头、盖房子等等重体力劳动。每月12元钱的生活费根本吃不饱,体质严重下降。
1971年4月,专案组找我谈话,宣布我“解放了”,不几天,省政工组要我去谈话,政工组的领导对我说:“你现在解放了,党籍也恢复了,但你犯的是走资派错误,工作不能恢复,还要去农村锻炼,什么时候恢复工作要看你锻炼的结果。”我说:“我别的没什么要求,我现在不是现行反革命,可以请假回家看看老母亲了吧?”批准后,我请了20天假回了趟故乡,看了看母亲,看了看家乡的变化。回来后就到德清县下高桥大队,住在一户农民家里,同吃同住同劳动。
1971年8月,省政工组找我谈话,要我到嘉兴地区去工作,担任嘉兴地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4月,省委决定我任嘉兴地委副书记。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9月我到中央党校学习,1978年5月学习结束后回到嘉兴地委,9月,任嘉兴行政公署专员。1979年1月任嘉兴地委书记、军分区第一政委。1982年9月,我被选为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赴北京参加会议。1983年机构改革,省委决定调我到省高级法院担任党组书记、法院院长。法院工作很辛苦,责任也重大。1987年,中央决定提任我为副省长级干部。1988年冬,我辞去法院院长职务。同年,我被浙江省党代表大会选为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1993年,经中央批准,我正式离休,当时已经72岁了。张学义口述 崔静 姜燕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