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回忆起中国人民八年抗日战争的历史片段,便想起日本侵略军在我家乡犯下的滔天罪行,特别是1942年4月6日这一天,尤令我刻骨铭心。
我的家乡在山东省莒县城北70华里的南营村,紧靠维坊到台儿庄公路的边上。从1942年元月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每周都有日本侵略军由北向南从台维公路经过。每到下午五点钟左右,他们就不走了,要住在台维公路两边的村庄内。虽然每次只住一个晚上,但是日本鬼子一住下来,实行的就是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我的家乡南北20华里路之间,靠近台维公路两侧有16个村庄。近四年中,这些村庄的房屋先后被烧共几十次,老百姓养的猪、羊、鸡、鸭等牲畜和财物都被抢光杀光。我们南营村的住房都是草房,先后被烧光十几次,我家的四间草房就先后被烧毁了六次。据不完全统计,16个村庄被烧毁的房屋达2400多间次,被抢杀的牲畜和被抢走的财物价值无数。最残忍的是那些年纪大走不动的老人和生病卧床不能走的人及只有几岁的小孩子,被烧死、杀死的最多,据16个村的不完全统计约有2700多人。特别是日本侵略军强奸、轮奸妇女更是可恶可恨,他们连70多岁的老妇和七、八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最惨无人道的是对那些年老的大娘大妈,在强奸时还要先用木板或皮带把下身打肿了再进行强奸,简直是禽兽不如。
1942年4月6日的那一天,下午五点多钟,路过的日本侵略军要住在我们南营村。当看见日本侵略军下了公路向南营村方向走来时,全村能走的男女老少急忙牵着毛驴,背起被盖往外村逃命。当时,我的母亲刚生下小五妹才四天,正在生病,不但跑不动,走也不能走。那时我才13岁,姐姐才15岁,三妹四妹更小,我们既不能抬也不能背着母亲走。父亲无奈之下只有让母亲和可怜的小五妹留在家中,匆匆带着四个孩子牵着毛驴、背着一大包被盖和吃的东西,往村外逃命。直到第二天日本侵略军都已走完了,全村外逃的人才陆续回村。父亲带着我和姐姐妹妹也回到了家。回家一看,全村的房屋大部分都被烧坏,我家的四间草房不但被烧得精光,母亲和才出生四天的小五妹被烧得连骨灰都找不到了。看见这凄惨的情景时,真是心如刀绞,父亲抱着我和姐姐放声痛哭。那天,日本鬼子不仅活活烧死了我的母亲和小五妹,伯父王同也被日本鬼子杀死了。我家三口人被日本鬼子惨杀。全村被杀死的男女老少共有108人,其中70岁以上不能走的老人和生病卧床的67人,四、五岁以下的孩童41人。面对当时的惨景,我下决心长大了,一定为我母亲和小五妹报仇,要把那些可恶的日本鬼子消灭光!
虽然这事已经过去了六十多年,但当时的悲惨情景仍历历在目,每当想起我的眼泪仍会止不住地往下流。日本侵略军给我留下的最惨痛的那一天,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对日本鬼子的深仇大恨,我刻骨铭心,永远也不会忘记!
(作者:原重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