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1920—)曾用名李秉修、李鸿声,泰安良庄人,中共党员。1941年4月抗日军政大学一分校毕业,先后任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秘书处统计股干事,中共山东分局调查研究室政经股干事,分局巡视团政权组党小组长,曾在中共清河区党委、胶东区党委、冀鲁边区党委一地委工作。1943年11月被捕,1944年4月被迫在日本神乃川县、松本市做苦工,期间组织成立海外临时党支部并任支部书记。1945年11月回到青岛。1946年3月任中共渤海区党委惠民二区工作队组长,7月恢复党籍,任中共惠民市委委员、各联会副主任,1949年2月任惠民县县长。1951年4月任中共浙江省龙泉县县委书记,1952年3月任中共永嘉县县委书记,1955年8月任中共温州地委宣传部部长,1962年2月任温州地委常委、温州地区副专员,“文革”中受冲击。1973年1月任中共温州地委常委、地革委副主任,1978年7月任中共温州地委常委、地委副书记、地区副专员,1980年3月任浙江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1983年7月离休,并任浙江省粮经学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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