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山东的岁月
我生于1920年11月10日(农历十月初一),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县(现德州市齐河县)八区赵官镇区小胡庄人,家里是贫农,家中有四亩土地。当时山东的土地分大、中、小亩,大的720杆,中的360杆,小的240杆,我家属小亩地。我们兄弟姐妹有5人,我排行老二,我的父亲是济南市大粪场的工人,家庭生活都靠父亲的工资来维持,一年百来元钱。1926年我7岁那年,家里的房子被大雨冲垮,我们全家搬到山东省平阴县五区田家楼村我的外祖母家居住,一直到我1940年3月离开家前都住在那里。我12岁开始在村里读书,1937年夏季从牛角湾高级小学毕业,原想到济南继续上学,在求学的途中遇到从济南外出逃难的老百姓,一问才知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爆发了。我没有继续求学,回家乡待了一年。1938年下半年因田家楼村小学缺教师,村小学的田董事要我去教书。期间我的叔叔胡继连到我家去时,常常和我谈起抗战的形势和共产党抗日救国的决心,这对我启发很大,也坚定了我参加革命的信念。后来经他牵线我认识了中共党员胡立友和王续桐,接受党的教育。1939年4月,胡立友、王续桐介绍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从此成为一名真正的革命战士。
193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指出:“在八路军、新四军的活动区域,必须实行激进的有利于广大抗日群众的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在经济改革方面,必须实行减租减息,废除苛捐杂税与改良人民生活。凡已实行的,必须检查实行程度。凡尚未实行的,必须毫不犹豫地立即实行。”根据党中央这一指示,山东抗日根据地在1940年以南沂蒙和泰山区部分地区为中心开展了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运动。在抗日民主政权的扶持下,农村群众工作逐渐开展起来。到了1940年8月,根据地大部分署级政权都颁布了五一减租、分半减息的法令,并普遍执行。1940年9月,省战工会提出了根据地的土地政策,规定最高租额和息额,保障农民的永佃权。同年年底,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并公布施行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地租一律按原租额减租20%,债息年利率一律不得超过一分五厘,禁止预租和庄头剥削。减租减息运动取得了一定效果。1940年4月清明节期间,党组织调我到泰安西部地区去工作,先在中共泰西地委党校学习并担任支部委员,前后学习了12天,主要学习抗战时期实行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政策。学习结束后,地委组织部分配我担任泰西地区(有8个县)抗日救国工人联合会工会的组织部长、党团书记(七大以前的支部、党组统称党团)。不久因原主任回家养病,我担任主任的工作,一直干到1941年底。
194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的指示》,提出必须普遍地实行“精兵简政”。从1942年初开始,由于日伪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大规模的残酷“扫荡”,抗日根据地明显缩小,财政经济极端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相应地缩小军政机构,才能克服物质困难,以适应战争的需要。泰西地区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文联合并为抗日救国联合会,我任常委,当时的主任姓王,曾经担任过县委书记。我在那里待的时间不长,因期间地区有变动,泰西、运西两个地区合并,8个县变成16个县。我到黄河西部的长清县任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在党内是县委委员、民运部副部长,干了三年多,一直干到1945年底。这里有个插曲,1945年九十月份,抗日战争结束时,中央要调动干部到东北去,我正担任支援前线的总指挥,加上当时大风和西北寒流的影响,我得了重感冒,副总指挥张秋民劝我回县委机关治病。回去这一天,恰巧地委决定派我去东北,县委书记来探病时通知了地委调动的决定,我反映因重感冒刚回家是否可缓几天,他说作不了主,要我向地委反映。我给地委组织部长刘玉林写信要求能否换人去,等我身体好了再去,地委同意了,但也给我一个口头警告处分,并分配我到平阴县七区担任区委书记,我服从组织分配。七区实际上是一个城关区,1945年底我去的时候,反奸诉苦运动已经快结束,主要是到各个乡去转一下了解了解情况。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时期实行削弱封建制度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5月中旬至6月初,华东局召开高干会议,陈毅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正确掌握中央“五四”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土地政策,把地主阶级首先是大地主、大恶霸、大汉奸的土地拿过来,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方针。各区党委于7、8两月召开干部会议,传达中央指示和华东局会议精神,培训干部,搞土改试点。9月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出《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即“九一指示”),10月10日,山东省政府颁发了《土地改革暂行条例》,至此,土地改革运动陆续在山东解放区全面展开,各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大批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开展土改的清算斗争。地委调我到平阴四区帮助搞土改工作,区委书记叫刘泰东,解放后曾任山东省人大副主任。到1946年12月,山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工作基本结束。经过这次改革,广大农民获得了大量的土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约1000余万农民获得了460万亩土地,改变了土地占有关系,基本上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46年冬我调回地委,1947年3月又调到宁阳县七区当区委书记,这个区一直是土匪顽固派头目的驻扎地,我们基本上是晚上过河进去,白天再出来。宁阳地区有个种生姜的姜村,有一次我们在这个村开了一个区委书记会议,开完会后到南山外一个小村子里,村里有我们的情报人员,刚坐下,情报人员就催我们赶快走,因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已经到了泰西。这样我们又回到泰西,这时地委已经发了通知,叫区里所有的脱产干部全部撤出转移到黄河西部去。在黄河西部待了一段时间,等势头过去后又回到宁阳。我还是在泰西工作,沿着河边活动,晚上进村去警告伪村长,不能报告我们的情况。八九月间地委提出,“一手持枪一手分田”,“战争环境搞分田”。我不赞成,有人批我“右倾”,我勉强接受,但表示不认同。刘少奇说搞群众运动要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搞,这么乱的情况下怎么能搞呢?我们组织了一个武工队,晚上到地主家去逼他拿出地契、粮食分给贫农,第二天老百姓又把地契、粮食送回去。以后我们再到村里时,老百姓都躲着我们。1947年9月,中央发布了整党的指示,要求“三查三整”,“查立场、查思想、查作风”。因前面我反对“一手持枪一手分田”,有的人说我是站在地主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我不服,跑到区党委告状。干部科长告诉我说:“这个问题已解决,中央已经有指示。你先到区委农村整党工作团工作,任工作组组长。”这样就到了祝家庄,一直干到1948年9月回到泰西地委,这时的泰西地委已称山东省鲁中南第七地委,地委公布我为地委民运部秘书、县团级待遇,这时济南已经解放了。
二、南下,参与解放初期各项工作
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第三个年头,9月8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准备五万三千干部的决议》:从五大老解放区抽调5.3万名各级干部,以区党委(或省委)为单位,配备整套班子,以便在第四年内军队前进的时候,这些干部能够随军南下,到达新解放的区域,建立党政军机构,进行接管、开辟工作,能够有秩序地管理大约五千万至一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其中要求华东地区抽调1.5万人,并必须于1949年3月集中待命出发。1948年12月25日,华东局作出了《关于执行中央准备五万三千干部决议的指示》,指出:因目前华中的干部特别缺乏,因此准备15000名南下干部的名额,完全由山东来负责。南下干部按照原有的地方建制,把班子一分为二,一套准备南下,一套留原地工作,搭配好接管班子之后,成建制南下。从1948年12月到1949年2月,各区集中的南下干部15000人,陆续来到华东局党校,参加整训,并在临城(今枣庄市薛城区)编为华东南下干部纵队。1949年2月我也准备南下,地委允许我回家把家属张震涛接过来一起南下。3月,我们参加了南下纵队,我任七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在南下时主要分工搞宣传工作。我们一路南下,到达苏北一个叫老人桥的地方住下,学习进城政策,接着过长江经过南京、苏州。4月,南京解放以后,开始围攻上海,所以我们5月20日才到达杭州。因为到达杭州太迟了,我们整个大队都被分到建德地委,五中队被分配在建德县,我任副县长、县委委员,县长是原金萧支队的参谋长陈湘海。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的“按照系统、整套接收、调查研究、逐步改造”的接管方针,我们投入到紧锣密鼓的接管建政工作中去。我们克服语言、饮食等种种困难,很快熟悉了南方的环境,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团结各阶层人士,领导人民巩固新政权、清除反动残余和地方匪霸、支前、土改,为维护社会稳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我们中的绝大部分同志,都留在了浙江,从此,浙江成了我们的第二故乡。
1949年6月开始,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恢复生产、剿匪反霸,我被分到北区——乾谭区帮助区委剿匪。去后发现有三股土匪,北区的那股势力最大,我负责到北区剿匪。九十月份解放军一个师从桐庐到建德时,在建德北部围剿了土匪,土匪基本上被消灭了,其余在活动的都是零星土匪。我在剿匪期间抓到了王小虎和土匪头目王支辉的小老婆,进行教育后要他们回去劝王支辉投降,两人回去后杳无音信。9月份北区农民报告土匪藏有二挺重机枪,区队长取回来后交给建德军分区,军分区奖励区中队20条步枪。9月底我亲自到王支辉的老巢早湖乡罗村住了一天,未发生任何事,群众情绪也比较稳定,说明王支辉的土匪队伍基本上散了。到1949年底三股土匪基本上没有了。1950年3月,我和武琴轩一起带着干部在杨春桥搞土地改革试点,当时的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分发动群众、划分成分、没收和分配土地、总结复查等几个阶段。9月份土改工作结束。我们到省农村工作部汇报后受到了表扬,接着全县各区都开展了土改工作。年底全县5个区的土改工作都基本结束。到了1952年底,全国的土改运动都结束了,在我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彻底废除了,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1950年4月,浙江省政府决定撤销建德专署,原属建德专署的建德、寿昌、淳安、遂安4县划归金华专署管辖。我仍留在建德县委工作,担任县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职务,到1950年8月,开始任县委书记。期间经历了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1950年,蒋介石的反革命气焰嚣张,中央政府决定大张旗鼓的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到年底,基本上肃清了国内的反革命分子,并且还革除了旧社会的娼妓、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的恶习,使社会风气焕然一新。1951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国家机关和企业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52年初,浙江的“三反”“五反”运动正式开始。在三反运动中我受到了地委的批评,原因是当时有三个干部得了肺结核,要求县委给他们买一种进口药,县里没有钱,我叫公安局把缴获的物资卖了,再去买药。现在想想当时实在是没其它办法,救命要紧。
三、在东阳任县委第二书记
1952年10月我到东阳任县委第二书记,分工抓农业生产,主要经历了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和完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的过程。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9月21日,金华地委下发《关于互助合作问题(提纲)》。1952年开始,东阳县委加强了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8月17日,县委制订《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五年计划(草案)》,并决定由县农委负责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县政府实业科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区乡干部也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掌握情况,及时指导。我去的时候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已开展的比较顺利,抓起来也比较顺手,由于县委重视,措施得力,全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有计划、有步骤的发展阶段。到年底,全县已组织临时互助组6161个,常年互助组106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个,共组织农户42219户,占总农户的33%。1953年1月30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继而又召开全县干部大会,传达省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省委制定的“以生产为中心,合作互助为基础,抗美援朝、国家建设和民主建政、爱国增产竞赛为动力”的农村工作方针,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出现了好的势头。但是到了3月份,开始出现盲目追求高级形式,小组并大组,过早过急集中公有财产的急躁冒进倾向。为此,县委从10月份开始,多次召开会议,举办了五期互助合作骨干训练班,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和《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等文件精神,大张旗鼓宣传总路线总任务,从而提高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纠正急躁冒进和放任自流两种倾向,使垮台的互助组多数得到恢复,并发展了一批新的互助组。到12月2日止,全县已有临时性互助组7482个,53578户;常年互助组1680个,15004户口;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个,34户。合计组织农户68633户,占总农户的49.49%。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以“一化三改造”为核心内容的总路线,一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总路线的主体;二是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总路线的两翼。之后我到省里开会,讨论时,我代表搞的比较好的县发了言。1953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12月3日,县委抽调9人成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办公室以加强领导,同时转发试点乡槐堂乡征购工作总结,全面部署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层层分配粮食征购计划,把它当作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组成部分。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制订了《关于农村党员在进行粮食统购统销中应遵守的八项纪律》和《关于干部在农村进行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的十项守则》。在宣传、教育中,采取典型引路,以群众教育群众的做法,发动农民算“四笔帐”(土改翻身帐、生产提高帐、生活改善帐、工农业产品比价帐),诉“三个苦”(小农经济苦、受投机奸商苦、受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苦),全县各个行政村由领导骨干和贫农积极分子组成征购小组,首先对各农户进行摸底排队,拟出征购内定方案,在思想教育成熟的基础上,由骨干带头,开展自报评议,协商落实到户。由于全党动手、全力以赴,实际征购粮食2.39万吨,完成金华地区分配征购任务的88.3%。1953年,全县实际销售粮食1.58万吨,超过金华地区分配数120吨。
四、亲历金华实施“一五”“二五”计划
1954年4月初,我调到金华地委工作。1954年11月任行署副专员,1954年7月至1956年11月任地委委员,1956年11月至1968年4月任地委常委,期间先后担任过财贸部副部长、部长、地区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是专员兼的)。财经委和财贸部的工作范围有同有异,财贸部管财政、金融、贸易、粮食统购统销,财经委除了财贸部的工作外,还分管工业、农业和基本建设工作。我到金华后正遇上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阶段。全区编制了一个“一五”农业发展计划。1956年3月,制订了全区贯彻执行《1956年-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具体规划草案。1956年10月,根据省下达的控制指标,提出“一五”工业、农业、商业主要计划指标下达到县。所以金华地区主要是根据浙江省下达的计划指标来执行,期间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动工兴建新安江水电站、衢州化工厂、江山水泥厂和金华面粉厂等一批重点骨干工程。经过全区人民的艰苦奋斗、辛勤劳动,到1957年底,金华的“一五”计划任务胜利完成,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
1958年全区开始实施“二五”计划。1958年初我主要分管财贸工作。1958年4月提出《金华地区“二五”工农业发展规划(初稿)》。1960年3月提出《1960年—196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在1967年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包括农业机械化。大办钢铁和大办煤炭我都参加了,当时的工业部长是许肃,副部长是杨彬、赵子修。“二五”开始期间有几个工程是新上的:建德金属冶炼厂、兰江铝厂、炸药仓库、专门修了一条从兰溪到新安江的铁路,新安江电厂安了一条10万千瓦的高压线到达兰溪,配合冶炼厂修了个变电所。省委书记江华指定我担任修建从兰溪到新安江铁路的总指挥,新安江水电站总装机容量66.25万千瓦,平均每年发电量18.6亿度,国家投资了4.038亿元。永康拖拉机厂和金华水泥厂当时未建成,江山水泥厂、衢州化工厂和新安江水电站都是续建工程。1959年我增加了分管工业的工作。当时金华地区和全国一样,由于“一五”计划的实现,使我们党对迅速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在一连串的胜利面前,提出了脱离中国国情、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高指标计划,在全国开展了三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三年大困难。1961年全区开始贯彻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精简职工、下放城镇人口,城镇人口1960年由23.05万人减少到19.71万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由1969年的10.09万人减少到1962年的5.99万人;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由1960年的5773万元降为1962年的696万元。在工业发展过程中,每个县保留了一个农机修配厂,同时建了几个磷肥厂,缩小了建德化工厂、衢州和龙游过磷酸钙厂的规模。重新建设了金华钙镁磷肥厂、义乌钙镁磷肥厂、金华化工厂、永康拖拉机厂、永康电厂。缩小了兰江铝厂的规模,炸药仓库保留了留守人员,永康拖拉机厂也保留了。记得地委书记李学智发表了一篇文章,要求以磷增氮来提高农业产量。保留了金兰汤水库、安地水库、浦江的通济桥水库,东阳的横锦水库增加了6千瓦的水电,但是修建渠道用来灌溉粮田的问题省里一直没同意。我去看了以后,以个人名义打了一个报告,说明自己可以掏腰包买材料修渠,李学智书记赞同我的想法,要求把他的名字加上,请省里批准,并叫王心斋同志带着报告专程送到省委。常务副书记霍士廉主持省委常委会批准了这个报告,经过省委同意,花了70万元买了70多吨钢材修建了这几条渠道。渠道建成后,横锦水库发电多余的水都从渠道流到粮田里了。李学智陪同江华去考察时,得到了江华同志的表扬。我每年都要去两次,心里非常高兴。1961年,全国的农业形势有所好转,终于渡过了困难时期。这里有个小插曲,农民需要的劳动工具,在大办钢铁时都拿去炼钢铁了,根本拿不出来,所以每年都要布置任务生产镰刀、锄头和锅,渐渐地老百姓都有了生产、吃饭的工具了。
接下来的“四清”运动,使全国的形势转向了。1962年9月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错误地开展了对所谓“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批判,并重提阶级斗争问题,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对党的工作产生了重要的消极影响。1963年2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在农村普遍进行一次以“四清”(清帐、清仓、清财务、清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全国数百万干部下乡下厂,开展革命;广大工人和农民参与其中,积极响应:“四不清”干部纷纷检讨,“洗手洗澡”,从而上演了共和国历史上特殊的一幕。1965年初中央又错误地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对一些文艺作品、学术观点和文艺界学术界的一些代表人物进行了错误的、过火的政治批判,并且在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五、我的“文革”经历
说起“文革”,先说我的妻子张震涛。她和我一起南下后,曾经担任过建德县妇联主任、东阳县妇联主任、金华地区机关幼儿园园长、粮食局人事科长兼秘书科长。1958年大办钢铁时,她因不分昼夜地干活而得了严重的肝炎。“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在五七干校劳动。我的妻子被打成“走资派、臭婆娘”。1969年,她因肝病发作送到医院,医生不敢给她治疗,躺在家里活活折磨死,死前两小时造反派允许我去看一下,她劝我绝对不能走绝路,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我说“我绝对不会去死,我要活着看看造反派的下场。”我的4个女儿都被下放到农村去劳动,最小的女儿13岁,小学刚毕业,就被下放到汤溪的下沙农村,直到1971年底我从五七干校回家后,小女儿才从乡下调回,在金华五中继续读书,这是后话。1967年4月12日,金华地委成立了新的革命委员会,召开了万人大会,会上宣布李学智和我是“现行反革命”,立即逮捕法办。我和李学智、张学义、江革、魏俊哲、李子正6个人被关在地委党校一个二层小楼的一楼内,当时有一个排的兵力看管我们,门口有两挺机枪、两门大炮,上洗手间不仅要报告,还有战士跟着。每人一小间,只能容下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条凳子,互相不准交谈,打饭的时候靠张学义、魏俊哲、李子正3人轮流去食堂,其余3人不能随便走动。接着就是天天批斗不断,只要是批斗李学智,就要批斗我。记得有一次批斗结束的时候,突然从后面冲出来一个人,一下子把我从台上推下去,我摔下台去的时候撞到墙上,肩膀锁骨骨折,又不准去看医生,后来骨头自然对接上了,一直到现在这只胳膊都抬不起来。“4.12办公室”关押审查时,我是最后一个放出来的,造反派硬说我是假党员。因到山东调查的人找到我的入党介绍人说我是“现行反革命”,介绍人不敢如实说是他们介绍我入党的,后来我是被逼承认假党员身份才放出来的。审查结束后,我就到兰溪城北乡的农村去劳动了。
1971年叫我到省里报到,当时准备要我任中央水电部十二局的党委书记,结果省政工组又提出假党员一事,我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假党员,说我是被逼迫承认的,要他们去调查。政工组到山东调查清楚后确认了我的党员身份。1972年底我第一次恢复工作,并经人介绍,到上海与我第二任妻子结了婚。她叫高扬,曾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她的前夫在文革中因不堪受辱而自杀身亡了,她的4个孩子加上我的4个孩子在我俩的结合下组成了新的家庭,我们终于有了一个避风的港湾。婚后没几天,省委、地委要我马上回杭州参加省委扩大会议,去开会的第二天,我的妻子也回金华了。会议结束后,省委副书记陈维达找我谈话,要我回金华担任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常委,并且把我的妻子也调到金华,任文化办公室主任。
1973年,因浦江县委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地委派我去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党的决定。我在那里待了半个月,召开了一个县委扩大会议,要求他们新老干部要团结。但我的讲话中涉及到了王洪文、江青,有人就说我反江青、反王洪文。这次我留了个心眼,叫秘书把大家的发言都记录下来并整理出来装订成册,一起交给了地委。1974年4月“打击右倾翻案风”开始,因涉及到王洪文、江青,我再次被打为“现行反革命”,5月份开始遭批判。11月份,金华两派武斗开始,我被抛在一边。1975年三四月份请假回山东去看望老母亲待了半个多月,后到北京妹妹家新分的四合院内住了半年,真正地休息了。期间游玩了八达岭、故宫,拜见了江华同志,看望了老战友、原长清县的县长孙召唤同志。1975年底到上海,回夫人老家住了一段时间后回金华。1976年10月6日北京粉碎“四人帮”,第二天我就知道了。在专署办公室一个小会议室学习,有人告诉我“四人帮”被打倒了。14日通知开会宣布消息。粉碎“四人帮”后,我恢复了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常委的职务。待地委班子要换届之时,我要求到省里去工作。
六、后续简介
1977年7月,省委决定调我到省物资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78年任省物资局局长、党组书记,同时公布了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的职务,在计委办公,一直工作到1983年。我是省第六、七届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1993年3月,73岁时离休,安享晚年。
我今年92岁,我的妻子88岁。
胡晓民,1920年11月出生,山东齐河人,1939年4月入党,曾任文化教员、抗日联合救国会主任、县民运部副部长、区委书记、地委民运部部长等职务,1949年2月参加南下干部工作队,任七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南下浙江后曾担任建德县副县长、中共金华地委常委、金华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浙江省物资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本文由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崔静、姜燕飞根据胡晓民口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