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人凤同志传略(1911—1973)整理/田同军

南卧石 发表于2017-11-26 16:24:42

  李人凤(1911—1973),原名李本厚,临淄县人。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第十团团长、三支队副司令员、清河区行政主任公署专员、渤海区行政公署主任。

  早在学生时代,李人凤就参加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反帝大同盟”及“左翼作家联盟”等革命组织,曾任“左联”山东第四师范支部书记,积极从事学运工作。1932年8月,为躲避国民党政府抓捕,回到临淄第一、第二小学任教,后担任第二小学校长。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李人凤和进步青年教师陈梅川、崔栋生带领广大师生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教育,并积极筹建队伍,为武装抗日做准备。10月,中共党员李曦晨从济南监狱出狱来到临淄西关小学。李人凤、陈梅川、崔栋生、李曦晨4人都是四师同学,志同道合,遂共同商讨武装抗日事宜。李曦晨很快与中共益都县委、鲁东工委取得了联系。李人凤他们组建了以当地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学生志愿军训团,共计120人,并进行了军事训练。

  日军占领张店后,继续东犯。李人凤他们经过研究,决定在辛店矮槐树村附近伏击日军的小股部队。1938年1月5日,日军先遣队30余人分乘4辆路轨手摇车由西向东驶来。当日军先遣队驶入埋伏圈时,李人凤一声令下,40多支长短枪一起猛烈射击,杀伤了几名日军。随即,李人凤带领团员们跃上铁路,与日军展开肉搏。日军不支,丢下摇车向西逃跑。此次战斗,击毙日军少尉小队长1名,打死打伤日军10余名。这是日军入侵山东后,在胶济铁路线上受到的第一次打击。

  矮槐树村战斗后,国民党蓝衣社骨干分子王尚志以抗日为名,打着国民党鲁北地区第三游击区司令部的招牌,收编临淄地区的地方武装。为了保存力量,发展实力,军训团接受了王尚志的改编,改称冀鲁别动纵队第二梯队第三大队,李人凤任大队长。1938年春,中共鲁东工委和广饶县委先后派共产党员吕乙亭、任圣符、岳拙元、杨涤生加入第三大队,从而加强了第三大队党的领导,充实了各中队的领导骨干。鉴于王尚志企图吞并第三大队的活动日益加剧,李人凤在中共党组织的支持下,先发制人,武力解除了王尚志嫡系力量的武装,摧毁了他的司令部,并将王尚志等一批蓝衣社分子驱逐出临淄县境。随后,党组织在第三大队成立了政治部,进行整顿和健全党的组织工作。3月,李人凤在杨涤生、李曦晨介绍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共党组织领导下,第三大队不断发展壮大,很快发展为12个中队。6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的指示,第三大队奉命整编为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队第三支队第十团,李人凤任团长,陈兴任政治委员,李曦晨任政治处主任,人员发展到1800多人,成为第三支队的主力团之一。

  1939年2月19日,李人凤带领十团特务连等3个连队,在临淄城北岳家庄伏击了日军车队,击毙日军百余人,这是十团建立以来,歼灭日军最多的一次战斗。李人凤还组织十团对胶济铁路进行了大规模破袭战,在东起益都西至金岭镇、全长60多里的铁路线上,在自卫团的配合下,以连为单位,同时动手,一夜之间,炸毁日军火车3列,拆走大批铁轨、电线,炸毁涵洞、桥梁,致使日军铁路运输中断了一个月。

  3月30日,国民党顽固派秦启荣所属王尚志部在博山太河镇伏击了三支队受训干部及担任护送任务的十团四连、七连,杀害了三支队组织部主任鲍辉等人,制造了轰动全国的“太河惨案”。4月,八路军山东纵队对王尚志部进行武装反击,李人凤率第十团同仇敌忾、奋勇当先,在太河北部油篓山痛击王尚志一部。6月,驻济南日军集结重兵5000余人,对驻邹平县刘家井子一带的三支队司令部进行突然合击。李人凤率十团奉命坚守大碾庄等几个村庄,掩护司令部和大部队突围。此战共毙伤日伪军800余人,三支队也有300多人伤亡。8月,秦启荣再次纠集4000余人,对活动在淄河流域的十团二营等八路军部队发起进攻。李人凤率领十团主力与三支队司令部会合,将秦启荣部驱逐到临朐县境内,取得了淄河反击战的胜利。

  10月,山东纵队副指挥王建安到三支队传达了山东分局、八路军第一纵队关于三支队下一步战略方向和进行整编的指示,决定杨国夫任三支队司令员,徐斌洲为政治委员,李人凤为副司令员,十团大部编为基干第二营。随后,杨国夫随王建安到达沂水县马牧池八路军第一纵队机关驻地,向徐向前、朱瑞汇报了清河区的情况。徐向前、朱瑞明确指出,三支队应坚持平原游击战,要向小清河以北发展,到黄河口两岸创建抗日根据地。

  11月,三支队从池上、上庄一带出发,跨过胶济铁路,兵分两路挥师清河平原。司令员杨国夫、政委徐斌洲、副司令员李人凤率领支队司政机关和基干二营从张店东侧冲破日伪军的阻拦,直插寿光清水泊地区。11 月底,在益(都)寿(光)临(淄) 广(饶)四县边区与景晓村率领的清河地委机关会合。

  从1940 年2 月开始,三支队再次兵分两路向小清河北进军。两路部队分别插入广饶、博兴北部和高苑西部地区。三支队的行动,引起了日伪军的注意,日伪军迅即组织了对三支队的围攻。3 月3 日,三支队首战博兴县东王村,毙伤日伪军70 余名。之后,三支队在高(苑)青(城)公路上伏击日军,取得了胜利。7 月,三支队又粉碎了日军对博兴、广饶、临淄地区的“扫荡”。9 月21 日,三支队在高苑县魏家堡设伏, 全歼日军1 个小队。10 月,为配合八路军“百团大战”,清河区军民5000 余人将广饶县至临淄县、高苑县至广饶县、长山县至邹平县的公路破坏,并将沿线电杆、电线大部拆除。至1940 年10 月,横跨小清河南北,直至鲁北沿海、黄河入海口的清河抗日根据地基本形成。

  1940 年5 月5 日,清河区参议会、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成立大会召开,景晓村被选为议长,李人凤、孙鸣岗被选为副议长;李人凤兼任清河区行政专员公署专员, 王兴国任副专员。11 月,清河行政专员公署改为清河行政主任公署,李人凤任主任。从此,李人凤的主要工作精力转向了清河抗日根据地的建设上。

  随着清河区抗日民主政府的建立和抗日根据地的巩固,李人凤领导下的清河主任公署,建立了统一的供给制度,取消苛捐杂税和摊派制度,实行统收统支和合理负担。为了打破日伪军对清河区的经济封锁,开展了生产运动。公署成立了生产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鼓励生产的政策,如:新开荒地三年不交公粮;政府对困难农民予以适当救济,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政府自助和群众相结合,发展战时军用民用急需副业生产等。生产委员会还对机关、部队、学校的生产运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李人凤以身作则, 和机关干部战士一起开荒,亲自拉犁,挑水种菜,在全区形成了干部拉犁,战士挥镐, 男女老少齐下田的热火朝天场面。同时,成立清河区税务局、各县贸易局,发展纺织、鞋业、制硝、原盐、造纸、渔业、油坊的合作生产,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鉴于小清河以南的大片根据地逐渐被日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蚕食”,清河区党委决定把小清河以北、黄河下游的大片荒原建成丰衣足食的巩固后方。为此,1941 年9 月,清河区建立了垦区工作委员会和垦区建设委员会,李人凤直接领导了垦荒移民、发展生产的工作。李人凤带领土地局有关人员动员从外地涌入清河区的灾民到垦区安家,从事生产,并由抗日民主政府发放贷款,贷给耕牛、农具,供给口粮和种子。为了解决土地纠纷,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李人凤主持制定了《垦区土地管理办法》《垦区公田垦殖暂行办法》等法规,为解决土地纠纷、调整解决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经过几年努力,开垦了大面积荒地,收获了大量粮棉,保证了军需民用。1943年,垦区耕地面积达到100万亩,征收公粮400万斤,占清河区征收公粮总数的三分之二。清河区军民不但依靠垦区度过了1941年至1943年的困难时期,还调出大批粮食支援了其他抗日根据地,受到了山东分局的表扬。

  1944年1月,清河区和冀鲁边区合并,成立了渤海区,李人凤任渤海区行政公署副主任(后任主任)。6月,山东分局确定“七、八、九、十月的中心工作是,实行普遍的减租减息,老区要消灭空白区,消灭明减暗不减的现象”。渤海区党委、行署要求各地抓住时机,在根据地内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建立基本群众优势。李人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使渤海区的减租减息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普遍的减租减息运动,调动了抗日根据地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增强了经济实力,为坚持长期抗战,为战略反攻打下了基础。

  蝗虫之灾,是长期危害渤海区人民的灾难之一,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极大。李人凤对治理蝗虫灾害高度重视,并为此创造了灭蝗经验。在灭蝗工作中,李人凤亲自兼任灭蝗指挥部指挥,发动群众,进行大规模灭蝗。1943年、1944年,每年都出动10万人灭蝗。1945年组织了两次行动,共46万人上阵,挖灭蝗沟3000多里,灭蝗80多万斤。李人凤在广泛吸取人民群众长期同蝗虫斗争的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了“打小、打早、打了”和“远征荆荒,消灭蝗源”等一套灭蝗的方针和办法。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上消灭了蝗源,成为历史上的壮举。1945年4月9日,《大众日报》发表社论,庆祝渤海区人民灭蝗斗争的胜利,赞扬“渤海区人民政府为人民造福,领导人民捕灭百年蝗灾”。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人凤参与发动渤海区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10月,李人凤受到打击,被撤销了一切领导职务。1948年秋,调华东局财委工作,1949年2月参加了南下干部纵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农林水利部副部长、华东水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和局长、全国私营工商业改造办公室主任、地方工业部轻工业局局长、轻工业部部长助理。1973年6月8日,李人凤含冤去世。“文革”结束后,组织部门为李人凤平反、恢复名誉。(田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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