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人。1924年10月18日出生,1941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1年8月至1944年2月在山东文登县西塘子、北沙岛等小学任教员;
1944年3月至1945年8月在山东文登县中共环海区区委任干事、宣传委员、办公室秘书;
1945年8月至1945年11月在山东文登县公安局任干事;
1945年11月至1948年2月先后在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胶东公安局任科员、武工队队长、治安科干事;
1948年2月至1948年9月在华东军政大学学习,兼任教导团教员;
1948年10月至1949年5月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任副股长、股长;
1949年5月至1952年6月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行政处交通科市容股副股长、特种营业科经济股副股长、股长、副科长;
1952年7月至1958年11月在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任副分局长、分局长;
1958年12月至1966年12月先后在上海市中共黄浦区委政法部任部长、区委委员,任黄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1966年12月至1972年2月文化大革命隔离审查、在黄浦区土产品公司、工商办锻炼改造;
1972年3月至1977年9月在中共黄浦糖糕公司党委任副书记、书记兼人造革革委会主任;
1977年10月至1985年12月在黄浦区劳动局、知青办任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1985年12月批准离休。
曾任黄浦区一届、四届、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47年在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获立三等功称号。
2017年 12月3 日下午14:20分,因病在华东医院与世长辞,享年 93岁。
连世忠同志自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他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我区的改革发展,贡献了毕生的精力。连世忠同志品德高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他平易近人、待人宽厚、生活简朴,从不要求组织有任何特殊照顾,从不给组织增添任何负担。连世忠同志离休之后,还积极参加离休支部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平时生活积极乐观,关心国家大事和区情、局情,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