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离休干部,枣庄市立医院原副院长李长甫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11月26日8时50分在枣庄市立医院逝世,享年89岁。
李长甫同志,1927年3月出生于山东省文登县河清村,194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历任胶东军区第一军分区弹药厂通讯员,胶东军区第一军分区医训队学员,文登独立营卫生员,东北解放军十一师三十二团卫生班长、医助,第四十一军一二二师三六五团卫生长、军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学院、第六军医大学学员,重庆第七军医大学学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预备医院军医、主治军医,成都军区后勤门诊部主治军医,成都军区后勤部首长保健主治军医,第五十四陆军医院传染科主任军医,第五十四陆军医院医务处主任,枣庄市立医院副院长等职。1985年6月离休。
李长甫同志在党的培养和教导下,由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自1943年入伍以来,身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为革命越渤海出塞北, 从白山黑水南下两广。参加过解放战争中最著名的: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及和平解放北平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入城仪式等。多次变动工作岗位,他总是愉快地服从组织安排。1968年作为成都军区代表在北京受到毛主席亲自接见的荣誉。作为一名党的老干部,他坚决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特别是1978年部队转业到枣庄市立医院担任副院长后,分管后勤和财务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终使枣庄市立医院实现了扭亏为盈的局面,为加快枣庄市立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李长甫同志作为一名老党员,有着很强的党性观念,一贯忠于党和人民。他政治坚定,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他模范地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原则性强,作风扎实,为人正派;他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艰苦朴素,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他一生简朴,为政清廉,两袖清风,坚决反动腐败现象;他离休后,仍始终关心着党的事业,关心着枣庄市立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他的优秀品德和高尚情操值得我们永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