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只有一个比他大九岁的姐姐,是我从未谋面的姑姑。据我姐姐讲,姑姑长的非常漂亮,手又巧。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了个富家子。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不知是怀孕期间的问题还是生产后的问题,两个儿子都夭折了,姑姑就病了,哭瞎了一只眼,胳臂腿僵直,只有左腿还能稍稍打弯。手腕还能活动,吃饭要用特制的二尺长的筷子,但还能给姐姐绣花鞋,给祖父吊皮袄。
革命了,婆家全逃走了,留下她一个跑不动的“地主婆”接受批斗。姑父便表示和地主家庭划清界限,挣脱了封建包办婚姻,娶了个学生太太,奔了大城市过新生活。可怜我姑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抑郁之极又于腹中生了肿瘤,像怀了个孩子似的。
1957年父母寄了钱来把姑姑送到聊城住院,其实人已经不行了。祖父母老迈年高,从茌平到聊城都是我当时仅十五岁的姐姐走着来去陪伴的。姑姑是这年旧历八月做的手术,取下了大瘤子。转年又住院。到了八月,一天,姑姑对我姐姐说:“英华,咱回去吧,我想你奶奶。”我姐姐说:“治好病再回去吧,要不我奶奶看你这样子,病没治好,心里还是难受。”转天姑姑说:“我想喝点水儿,扶我起来喝点水就好了。”姐姐扶她起来,喂她喝水,她喝了一口,又伸头把水吐出来。躺了会儿,又要喝水。她眼睛直往上翻,准是心里难受,烧得慌,才想喝水,又喝不进去,要了三次水,都是喝一口吐一口,最后一次喝进去没吐出来,头往后一仰躺倒了,水顺着嘴角流出来,人就死了。真应了红颜薄命这句老话。
把姑姑的尸体抬回来,因有风俗,死在外面的人不能让尸体进屋。把姑姑以前给奶奶做的寿衣都给姑姑穿上了,就在外面树底下停了一夜,第二天,她婆家花60块钱买了个棺材,这才葬了。
姑姑生病那些年一直住在娘家,婆家对她不闻不问。姑父从这一年开始说好每月给她寄20块钱生活费,刚寄了两次,姑姑就死了。
到了八十年代,并无音信往来的我的姑父突然来拜访我家,并提出要当面谢谢我姐姐。我母亲和我姐姐毫不掩饰她们的反感。只有我父亲宽容的说,那个时代,那种情况,他一个青年学生,也要前途不是。
我对老一辈人的所思所为,不能妄加评论,毕竟我不是那个时代的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生活经历。但从情上说,我的亲姑姑,一个如花似玉又心灵手巧的女性,带着她的美好的生活理想,带着对生命的眷恋,就这样逝去了,我无限惋惜。从理上说,“情”、“义”二字本是人性的核,几千年的中华文化的核。为了前途就能抛弃人性,也就是说,为了做人而不做人,真有点哲学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