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玉传记》七、“你们的路线是正确的”(上)

含山 发表于2018-01-08 18:38:28

1943年秋,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了重大进展,胜利的曙光露出了地平线。山东抗日根据地也摆脱了严重困难局面,进入了恢复和再发展时期。为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1943年10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向全党发出《关于减租、生产、拥军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接到中央的《指示》后,黎玉和罗荣桓、肖华立即进行研究,10月10日发出《中共山东分局为贯彻中央十月一日指示的决定》,对1943、1944两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1944年7月28日,毛泽东就执行十大政策有关情况的十个问题电询各战略区负责人。8月12日,黎玉和罗荣桓致电毛泽东,做出答复。12月25日,毛泽东复电,对山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毛泽东在复电中说:关于十个问题的答复,早已收到,内容很好。“你们的路线是正确的。”你们已有丰富的经验。估计1945年,山东全党工作会有极大进步。

(一)实行一元化领导

为了适应残酷的战争环境,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要求各抗日根据地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

黎玉在对崮峪战斗负伤后,即留在鲁中区党委帮助工作。1943年2月10日,在痊愈返回山东分局后,黎玉致电彭德怀并报中央书记处,就统一山东领导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电文说:

关于山东统一领导问题,基本上同意北局各战略区一元化指示,个别干部配备略有出入,我作如下建议:师部与山东纵队机关可并组入山东军区,由罗荣桓任军区司令,朱瑞任政委兼分局书记。陈光可回延安。陈身体弱,同时亦愿在延安学习,更可培养将来。如此更有利于集中统一领导。分局同志在少奇同志帮助后,团结上已无隔膜之处。我个人任何工作均可。一个方案在分局帮助军区与党政工作,一个方案到鲁中区任区委工作,不影响分局领导,并能加强地区坚持。山纵在山东环境日益困难,在机构上恐须实行一元化。某些地区日益被封锁“蚕食”,需要以分散性的武装活动反敌“蚕食”,坚持敌区群众与两面斗争,需要彻底一元化。

2月25日,彭德怀接到黎玉的建议后,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做出决定:(一)师部与山纵合并,改为山东军区司令部(一一五师、山纵名义仍保存),分局与司令部合并为一伙食单位。(二)各级司令部、政治部、供卫机关与(军区)军分区合并,加强(军区)军分区领导。旅级机关取消。

毛泽东也认真考虑了黎玉的建议,就第一一五师与山东纵队合并后的山东人事安排问题提出了参考意见,并于2月28日致电彭德怀征求意见:拟以黎玉为第一一五师及山东军区副政委,罗荣桓以政治委员兼军区司令及代理师长;黎、罗及朱瑞三人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常委,朱瑞为书记;陈光调延安学习。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也就统一领导问题开会讨论,研究分局委员的分工,决定:由罗荣桓任军区司令兼政委,朱瑞任分局书记并帮助军区政治工作,黎玉任分局副书记并帮助军区建设工作,必要时轮流到附近各军区帮助工作。由于陈光存在不同意见,黎玉多次单独找他谈话,但陈光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中共山东分局决定让陈光回延安学习。

3月5日,彭德怀致电毛泽东:“二月二十八日致德怀电悉。我们完全同意罗为政委兼司令、代师长,黎任副政委,朱、罗、黎暂组分局常委。”3月12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名义决定:一一五师与山东军区合并,罗荣桓为司令员,黎玉为副政治委员,萧华为政治部主任。3月13日,山东分局书记朱瑞、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荣桓、副政治委员黎玉等,在有各地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山东军政会议上,传达了中央的决定,新的山东军区正式成立。22日,彭德怀、滕代远、罗瑞卿发出电令,正式宣布山东军区与一一五师合并:

奉中央军委电令,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决定山东军区与一一五师合并,并任命罗荣桓为军区司令员兼一一五师政治委员并代师长,黎玉为军区政治委员。原代理师长陈光调延学习。此令。

从此,山东抗日根据地建立了统一的军事领导中心,解决了统一指挥山东武装部队的问题,从而使山东抗日根据地从战略方针和军事上达到了完全统一。

1943年9月,中央调朱瑞到延安工作,罗荣桓接替朱瑞任中共山东分局书记。此时,中共山东分局委员有罗荣桓、黎玉和肖华。具体分工是:罗荣桓任书记兼锄奸委员会书记并负责整风,黎玉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和群委会、财委会书记,肖华负责军队政治工作和武工队工作。至此,山东抗日根据地完全实现了一元化领导。从这时起,黎玉便与罗荣桓在一起工作,朝夕相处。他们经常住在一个村庄,有时还住在一个院子里。黎玉对罗荣桓十分尊重,也十分关心。他经常到罗荣桓的住处商量工作,汇报情况。这时罗荣桓得了严重的肾病,时常尿血,虽经多方治疗,但仍不能根除,时好时坏。为了照顾罗荣桓的身体,黎玉在参与全面领导,做好自己分管的党政方面工作的同时,主动地把许多具体、琐碎的任务承担起来。

正是由于黎玉和罗荣桓的紧密团结,密切配合,山东抗日根据地在实行了党的一元化领导后,有了坚强、统一的领导集体,实现了山东党在思想、政治上的一致,组织上的集中、统一,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为创造反攻时期里应外合的条件而斗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山东党组织在发动抗日武装起义的同时,就注意敌占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1943年,随着抗战形势的逐渐好转,反攻的迫近,黎玉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敌占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5月l0日,山东分局城市工作委员会和青年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出指示,要求在敌占城市团结教育青年,建立起隐蔽埋伏的力量。7月1日,黎玉指示各区党委,以更大的力量开展敌占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12月10日,山东分局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工作的指示》,对城市工作做出新安排。据此指示,1944年1月10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出训令:成立青岛抗日民主政府,黎玉任市长,并在滨海、胶东分设第一、第二两个办事处;成立济南抗日民主政府,肖华任市长。

1944年6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各地党委,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作为同等重要的任务来对待。《指示》还指出,“里应外合的思想,是我党从大城市驱逐敌人的根本思想。”

接到中共中央指示后,黎玉主持召开山东分局扩大会议,讨论中央指示。会议决定,分局和区党委设立城市工作部。8月7日,分局下发了《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城市工作指示的指示》。分局《指示》阐述了中央有关指示的思想,检查了过去城市工作,分析了当前开展城市工作的有利条件,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

9月,山东分局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会上,黎玉传达了中央指示,作了《为创造反攻时期里应外合的条件而斗争》的总结报告。

在报告中,黎玉批评了一些人对中央指示的不准确认识,指出,必须划阶段的认识与钻研中央的“六五指示”,不能以过去看今天,也不能以今天判断过去,否则,就很容易模糊、曲解、损害中央的路线。

黎玉要求各地同志接受我党在城市工作中的历史教训,好好研究城市工作的艺术,加强自己的对策,提高自己的战斗力,以减少意外,争取里应外合的胜利。他说:

从历史上看,我们城市工作是一副血的图画,充满惨痛失败的教训。从1939年开始城市交通线以来,虽然分局训练了许多干部,在各地也发展了一些党员,建立了一些地下组织,但由于在思想上对敌人的进攻麻痹起来,没有警惕性,在组织上没有采取隐蔽精干政策,违反秘密工作纪律,结果到1942年,全被敌人破坏了。我们在中央新的方针下要顺利完成任务,就必须接受这些教训,而绝不再重复错误,才能有保证,否则,一切皆空,更谈不到内应。

在报告中,黎玉还对发动城市、交通要道的工人和千百万群众,争取伪军、伪政权、准备武装起义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黎玉的报告,对于大反攻时期的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掀起减租减息运动的新高潮

1943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减租生产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中,要求各根据地领导机关必须责成各级党政机关检查减租政策的实行情况。凡未认真实行减租的地区,年内要一律减租,凡是减租不彻底的必须彻底减租。

接到中共中央的指示后,黎玉和罗荣桓、肖华进行发言,黎玉认真听取,并不时地发表一下意见。当会议讨论当前群众工作应做些什么时,黎玉明确地说,我们的部门不少,工作很多,例如,发动群众参军,参加民兵自卫团,再例如,动员群众参加各种识字班、夜校、开展文化、生产活动等等。但是,这许多工作都必须以减租减息为中心去带动,也必须围绕查减去进行。如果减租减息和改善雇工待遇搞得不好,群众发动不起来,各项工作就没有保证。

在会议的最后,黎玉作了《六年来群众工作概括总结》的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自抗战以来山东地区群众工作的经验教训,阐述了在群众工作中所应解决的几个基本问题,提出了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针,部署了山东抗日根据地群众工作的具体任务。

对于过去六年的群众工作,黎玉从整个的群众工作出发,联系党的发展、根据地的建设,特别是对群众工作的领导方针等方面进行了总结。

关于群众工作的基本方针,黎玉说,根据地群众工作的基本方针是:贯彻北方局1943年“继续发动与深人群众运动”的指示。这个指示的基本精神就是求得普遍的、充分的改善人民生活,发动起基本群众,团结一切群众,树立基本群众的优势,达到积蓄力量、克服困难、迎接光明之目的。

关于根据地群众工作的具体任务,黎玉说,我们目前最中心的具体任务是:(一)彻底完成减租减息政策, 立即开展查减运动。(二)实行明年群众性的大规模的生产运动。(三)实行春季拥政与拥军的大规模群众运动。(四)加强群众中思想上、政治上的教育,真正提高其革命的自觉。(五)开展群众的民主运动,改造村组织,健全各群众团体。(六)继续开展更有力的普遍的群众性的游击战争。黎玉指出,这六项具体任务,不但是各群众团体无例外的要进行的重大任务,而且也是全党进一步巩固抗日根据地重大的紧急任务。

1943年12月,黎玉又写了题为《目前究竟应该做什么》的文章,在《山东群众》和《大众日报》上同时发表。文章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放手发动群众,进一步开展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由于这篇文章针对性强,抓住了关键问题,指出了前进的目标,反响非常强烈,对推动全省“双减”运动的深入开展起了重要作用。

1944年1月初,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召开大会,黎玉要求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检查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情况,并帮助群众制定生产计划。

为了摸索经验,推动全省各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运动的展开,黎玉确定以莒南县、沂南县为减租减息试验县,同时责成莒南县委组织工作团,在滨海地区最大的封建官僚地主家族世袭之地莒南县大店镇进行工作试点。1944年3月,工作团进驻大店后,广泛发动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大张旗鼓地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通过发动群众和组织教育,广大农民纷纷揭露庄氏家族勾结日伪、豢养团丁、草菅人命、残酷剥削农民的罪行。工作团在此基础上,两次召开有3个县群众参加的万人斗争大会,清算汉奸、恶霸地主庄英甫(外号庄阎王)。经过1个多月的工作,使64个佃户村的612户农民退回了租息,庄氏地主被迫减租土地8262亩,减租粮7830斤。大店的查减斗争为滨海地区乃至全省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提供了经验,发挥了带动作用。

1944年7月,为了在全省抗日根据地普遍开展减租减息运动,黎玉和罗荣桓、肖华又发出了《关于七八九十月群众工作补充指示》。《指示》针对各地的老区、新收复区、边沿区双减工作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老区要消灭减租减息空白村,彻底消灭明减暗不减的现象;新区实行彻底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边沿区的减租减息、增资,可低于根据地的标准08月10日,黎玉签发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查减工作的训令》,对减租减息的方针、方法和策略作了具体规定。此后,山东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迅速展开。

为了防止减租减息过程中出现各种偏差,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山东分局、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指导。12月11日,黎玉签发《山东省行政委员会关于具体执行八•十训令的决定》。《决定》结合运动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重申并完善了党的有关政策,并再次强调坚持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同月,山东分局又在《关于年关春节中心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各级党委要在两个月内全面深入地总结群众工作,检查减租减息执行情况以及工、农、妇、青各群众团体的组织建设情况。

1945年,山东各抗日根据地在黎玉的领导下,在大力发展生产,准备反攻的同时,更加广泛的组织发动群众,更深入地开展减租减息运动。

随着减租减息运动的深入,山东各抗日根据地展开了反恶霸斗争。恶霸是压迫群众、剥削群众的封建统治者,一个恶霸往往压迫着一个、几个、甚至几十个村庄的群众,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他们有的霸占人民的财产、土地;有的放高利贷,“利涨准折”;有的勾结官府,有的勾结汉奸,勒索过群众;有的当过土匪,杀过人,气死过人,逼死过人;有的霸占妇女,强奸别人妻女;有的收买干部,暗地篡夺村政和农救会,欺骗只看表面工作的干部。至于打人、骂人,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但在反恶霸斗争中,由于群众对恶霸的仇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过火的现象。

对于群众的反恶霸斗争,黎玉说:

恶霸是为非作歹,干过许多坏事的家伙。从前群众对他们是敢怒而不敢言,现在讲民主了,讲道理了,群众憋着一肚子仇恨要和他们算帐、斗争,这是对的,应当的。不这样,群众就翻不了身;不这样,就不能推翻这些坏家伙的残暴行为。但在和这些人算帐斗争时,应当说服群众掌握政策,总的精神是争取他们抗战。因此,在向他们找工算帐、找工退地或讨债时,要照顾维持其家庭生活;在向他们清算人命或其他犯罪案件时,要实行政府的宽大政策,让他能有机会在参加抗战中将功折罪,改过回头,重新做人。不论地主及其爪牙,只要在群众前面承认罪行,就应宽大处理。我们所以要这样做,主要是因为这些人之所以犯罪,不仅他们个人应该负责,旧社会也应该负责。我们所创造的新社会,应当给他一个教育机会;同时又值抗战时间,更需在促其悔过的条件下,争取他们也对抗战事业尽一点力量,不为敌人和反动势力所利用。

对于群众斗争的方式,黎玉说,斗争是群众的要求,但方式不必一般化。不分恶霸与一般地主,不分封建地主与富农,一样开斗争大会是不好的,尤其对能说服教育的一些人,如个别自私自利的中农与曾被地主利用的贫农或什么“破鞋”,一样召开群众大会是不妥当的。黎玉指出,当斗争成为大家的要求时,才能召集群众大会,不能随便召集大会斗争。少数人所反对的对象,应多采取调解说服方式。

至于处理斗争果实问题,黎玉说,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有的地方就没能处理得很好。今后处理斗争果实应当抓紧,不要拖拉,因为这是群众的迫切利益。在处理斗争果实时,村干部积极分子不能自私自利,应当大公无私,有好处应先群众而后自己,这样才能得到群众拥护。另外还要仔细算帐,该给个人的就分给个人, 该归大家的就归大家,不要不分情形一律归公,那样群众也会不满意。动员群众拿斗争果实人合作社,也应当分给每个应得的人,然后再动员他自愿人股。而且在入股后还属于每个人自己私有,不能由村中包办入股,也不能属于全村所有,那样就一定会影响大家的积极性。通过减租减息运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地广大农村从多方面发生了变化。地主的户数、土地减少了;中农的土地、户数有了较大增长,其中大多数是经过减租减息由贫农上升来的;雇农的户数则大为减少。广大农民提高了阶级斗争觉悟,增强了民主平等观念和反对封建剥削意识,加深了对共产党的感情。

(四)我们的工商管理工作

1943年下半年,为了加强对敌经济斗争和对工商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山东抗日根据地对财政经济工作实行一元化领导,从省到县陆续设立了各级工商管理机关。1943年8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设立了工商管理处,黎玉兼任处长01943年10月29日,黎玉签发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训令,公布施行《山东省各级工商管理局组织条例》、《山东省工商管理暂行规程》和《修正商会组织大纲》。

《山东省工商管理暂行规程》和《山东省各级工商管理局组织条例》颁布后,山东各抗日根据地迅速建立起各级工商管理机关,按照货币、贸易、生产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把货币管理、贸易管理和根据地的工农业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开展对敌经济斗争。

在货币斗争方面,为适应根据地经济发展和货币斗争的需要,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逐步取消了原来的货币分区发行制度,实行统一发行,统一管理制度,同时采取打击伪钞、取缔土杂钞和排斥法币的方针。

在贸易方面,实行控制管理,管好输出输入,确保对敌经济斗争的主动权;调剂物资,稳定物价,扶助生产,保障供给。在具体政策上,适时地改变了对外贸易的以货易货政策,代之以掌握重要输出物资,组织赢利输出,以吸收外汇和换取根据地必需物品的办法。对某些产品实行专卖政策。在边沿区做到既对敌占区进行封锁,增加敌人物资困难,又照顾到敌占区人民必要的生活物品;在根据地内部实行贸易自由政策,取消内地粮食统制和封锁土产品的办法,代之以调剂物资、平衡物价、高价输出、低价输入等办法。

在生产、税收方面,完善田赋征收,严格税收缉私管理。

此外,在黎玉的统一领导下,山东各抗日根据地在公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的管理、培养经济管理人员、工资制度的实行和改进、“劳资关系”的处理、职工工会的职能和地位、生产技术的推广、公私财产的清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都作了大量工作,收到显著效果。

为总结工商管理工作的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1944年8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召开了滨海、鲁中、鲁南工商管理工作会议。8月5日,黎玉会上作了《我们的工商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在报告中,黎玉肯定了过去所做的工作。他说:

我们所做工作,基本上已达到我们所预期的要求。我们已经初步取得了对敌经济斗争的主动权,挽回了去年币值跌落、物价高涨、物资外流所造成的经济上的危机。我们的货币斗争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完成了单一本位币值,平抑和稳定了物价。我们的贸易管理开始获得成效,打击了敌人的经济掠夺,冲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我们的生产建设也已粗具规模,布匹大部能够自给,文化纸亦开始自己制造,肥皂、毛巾之类已能满足市场需要。我们增加了财政收入,保证了军工器材和工业必需品的供给。由于这些成绩的获得,而相当的安定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破坏敌人市场建设自己,使我们根据地的巩固上升获得更多的保障。

黎玉在就货币斗争、贸易管理、生产建设三大工作中所存在的缺点、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作了指示后,严肃批评了工商管理局在思想领导方面存在的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商人意识等错误观念。黎玉指出,这些错误思想如不纠正,必将成为工作进展中的巨大障碍。黎玉要求:

全体干部应当好好整风,好好进行自我检讨,反省坦白,彻底清算各种错误思想,使自己的观点、立场、方法走上马列主义的道路,使自己不但成为当前对敌经济战线上的勇士,而且要准备成为将来建国事业上的专门人才。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成为一个健康的人,才能在工作上得到飞跃的进展。这是工商管理局一切干部应当掌握与努力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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