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1年到1942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出现了严重困难局面。面对严峻的形势,黎玉指出,这是黎明前的黑暗。他号召山东军民,为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而奋斗。在这一时期,黎玉协助刘少奇解决山东各领导人之间的分歧,领导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加强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和政权建设。到1943年上半年,经过黎玉的艰苦工作,山东抗日根据地初步摆脱了严重困难局面。
(一)本地化了的外来干部
1941年,在敌、顽夹击和天灾祸害之下,山东抗日根据地出现了严重困难局面,根据地日益缩小。1941年底,日军出动5万余人对沂蒙山区发动空前规模的大“扫荡”,鲁南区被压缩到“南北十余里,东西一条线”、“一枪打透”的地步。其他地区也被分割成若干碎块。
面对严峻的局势,1941年5月,黎玉号召山东军民必须为建设巩固与坚强的、自给自足的、新民主主义的根据地而斗争。为此,黎玉提出,山东抗日根据地必须猛烈的展开十项竞赛大运动。即:彻底开展选举运动;开展生产贸易,创造劳动英雄;健全子弟武装,展开群众性的游击战争;彻底实现拆围墙、破路搬石运动;开展新文化运动;缩小敌占区,瓦解敌军;加强农村友爱团结,调节劳资利益,改善人民生活;优待抗属、爱护主力军;建设廉洁政府,保障人权自由;发扬模范,实行奖励模范人民。为保证竞赛的成功,黎玉指出,必须要党政军民自上而下有具体明确的布置;必须有深入不断的政治动员,使每个岗位上实际竞赛的工作者深刻地认识自己竞赛的标准与进行竞赛的方式方法;必须要为自己竞赛内容有经常的检查推动督促帮助的工作;必须使每个战线上的竞赛者要具有最紧张最热情的革命竞赛精神。
1941年7月4日,根据黎玉的提议,中共山东分局决定在1941年开展十项建设运动07月7日,黎玉签发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响应中共山东分局建设山东抗日根据地十项建设运动号召的决定》。《决定》对如何实现十项建设运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但就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处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山东分局、八路军一一五师和山东纵队的主要领导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他们各自向中央申诉自己的意见,互相批评对方。中央一面令徐向前回延安汇报,一面多次电示山东的主要领导人,要他们加强团结,但成效不大。山东党的集体领导没有形成,自然影响了根据地的巩固工作。
1942年4月10日,刘少奇到达山东分局、八路军一一五师驻地滨海区临沭县朱樊村。刘少奇一到山东,就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他先后和山东分局书记朱瑞谈话三天,接着又同一一五师代理师长陈光、政治委员罗荣桓谈了一天一夜,然后和山东纵队政治委员黎玉谈了一天。他还听取主动向他反映情况的各部门的意见,仔细翻阅山东分局党刊《斗争生活>和党报《大众日报》。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刘少奇基本找到了山东问题的症结。4月26日,刘少奇召集山东分局委员谈话会,同黎玉、朱瑞、罗荣桓和箫华、陈士榘等交换意见,并就五年来山东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作了一个报告。在交换意见时,黎玉首先发言。在概括介绍了中共山东党组织早期活动的历史后,他说,抗战爆发后,山东省委认真执行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号召党员“脱下长衫,参加游击队”,布置了武装起义,短短几个月拉起了十几支抗日武装。在此期间,中央和北方局派来大批军政干部,支持了山东工作。1939年春,八路军一一五师挺进山东,进一步打开了局面。从此,我党站稳了脚跟,创建了山东抗日根据地。
刘少奇在报告中,肯定了山东地区抗战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山东工作所存在的缺点。刘少奇还指出,目前的困难,都是破晓前的黑暗,不久就要见天光。他要山东领导人团结奋斗,埋头苦干,特别是在近两年内把各方面的条件准备好,迎接新时期的到来。为此,刘少奇提出了今后山东工作的总任务:继续坚持山东的抗战,完全巩固各根据地,加强游击区,在三角斗争中求得有利于我之若干转变,加强与’聚积我之力量,以便迎接国际国内的伟大事变。
会上,黎玉和罗荣桓等人完全同意刘少奇对山东过去工作的批评及所提出的今后任务。
黎玉随后两天,刘少奇又主持召开了山东军政委员会会议及山东分局、山东军政委员会的联席会议,讨论山东战略部署和主要干部配备、山东地方部队同一一五师之间的关系问题。在27日的山东分局和军政委员会联席会议上,决定:
(一)建立山东有力的政治军事领导中心,一切领导集中于山东分局,在分局下设军政委员会。
(二)一一五师师部、山纵司令部与山东分局合署办公,三个机关从万人缩减至三千五百人。
(三)山纵一旅拨归一一五师建制,山纵其余各旅均拨归各军区。
(四)黎玉、朱瑞均驻一一五师师部,与陈光、罗荣桓一起办公。
5月2日,山东军政委员会做出决定,山东军区由黎玉率司政机关一部靠近山东分局和一一五师师部行动,领导各军区工作。
不久,遵照刘少奇的指示,中共山东分局召开了分局委员会议,黎玉、朱瑞、罗荣桓等负责人各自作了自我批评。朱瑞代表分局作了《抗战四年来山东我党工作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分局就此作了决议,要求对中共山东各级党组织进行了普遍和深入的传达。
在刘少奇的帮助、指导下,山东地区的各领导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山东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从原则上组织上得到了解决05月4日,黎玉和朱瑞、陈光、罗荣桓致电中共中央,就山东分局的团结问题向中央汇报。电报说:
在少奇同志直接领导下,总结了我党我军在山东四年工作并布置了今后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彼此一致的精神下促成了分局委员会各同志间空前的团结与进步。在少奇同志的布尔什维克的准确、严峻然而又是精细与耐心的批评和教育之下,我们对山东工作及同志之间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们都是分局委员,肩负着中央重托领导全山东的党政军工作。但我们一向都不能很好负起领导的全部责任,常只囿于实际工作之狭隘本位的圈子里。我们未能如中央所期望的,提高自己、团结合作自己,以马克思主义的战略家和中央机关领导之责任,来团结全山东党政军来贯彻中央的策略路线奋斗,反在相当多的时期内忽视集体领导,摒弃民主方式,以致有时在完全不重要的一些问题上发生隔膜与争执,但在带原则性的问题上则又缺少坦率的商量。故山东分局的领导是长期陷于非常涣散、事务、空谈的。原则的领导、政策的掌握是非常低的。这是山东工作问题中主观上最主要、最基本的缺点。在少奇同志的领导教育下,我们只有发扬集体领导,正确运用民主,学习、掌握马列主义的战略与策略,研究与娴熟自己的全部工作,并以之服从于党中央一定时期总的策略路线,在政治上、原则上团结在党路线与任务的周围,才能在领导上不犯错误或不犯严重的一贯的错误。
在山东期间,刘少奇还帮助中共山东分局解决了“抗协”问题,纠正了“肃反”扩大化的错误,指导山东分局开展以减租减息为中心内容的群众运动。
黎玉在刘少奇帮助、指导山东抗日根据地工作期间,作为山东分局和山东纵队的主要负责人,黎玉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总结工作时,刘少奇对黎玉在山东的工作作了积极的评价,说黎玉是“本地化了的外来干部”。这句话是对黎玉恢复山东党组织,创建山东抗日武装,建立山东抗日根据地所做工作的最好概括。
1942年7月,刘少奇离开滨海区,经鲁南、湖西、冀鲁豫边区,越过平汉线,西去延安。
(二)群众运动要以减租减息为中心
开展群众运动,将千百万人民群众动员起来,参加到抗日的洪流中去,是坚持抗日根据地,取得抗日战争最后胜利的惟一可靠保证。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中央要求各抗日根据地加强群众工作,将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到抗日战争中来。为了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建立、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将士地革命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政策。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各抗日根据地相继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但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由于当时山东分局的主要负责人对减租减息运动存在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直到1942年5月,减租减息运动也没有普遍开展起来。
如果不深入开展减租减息运动,不触动封建剥削制度,减轻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不改善农民的生活,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抗战积极性就调动不起来,群众运动也不能真正开展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就缺乏雄厚的群众基础。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决定》指出,党的土地政策是“实行减租减息,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同时实行交租交息与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并详细地规定了减租减息的各项具体政策。2月6日,中共中央又在党内发出了《中共中央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指示》要求一切没有实行减租减息,没有发动起群众的地区,在广大群众自愿自觉,而不是少数人包办蛮干的基础上,迅速实行减租减息,迅速把群众发动起来o《指示》规定,减租“照抗战前租额减低25%”,减息“以一分半为计息标准”。
黎玉对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减轻人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十分重视。1941年5月,他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建设问题》一文中就要求切实做到减租减息。在《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下发后,黎玉仔细研究了中共中央的《决定》,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是符合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与新民主主义在经济方面的具体化,是很恰当的解决了中国现时最基本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他还对照中共中央的《决定》,检讨了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土地政策。他说,拿这一决定来检讨山东抗日根据地对土地政策执行的程度,就暴露了我们还没有普遍的认真的彻底的实行土地政策,我们的土地政策法令还没有明确的颁布,有些地区还没有没收逃亡地主的土地及黑地庙地,地权不够明确,减租减息在不少地区还是宣传口号,或是明减暗不减、拖延的减,或只有减租减息,没有注意交租交息,甚至有些地区的区乡政权还是为地主阶级所操纵,只有交租交息,而没有减租减息。可以说官僚主义与“左”右倾的观点是严重的存在着。黎玉认为,正是因为山东抗日根据地没有认真地实行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所以,我们根据地的群众积极性还不是普遍的高涨,也没有很大的发挥起来,社会生活秩序亦不怎样安定。所以说老实话,我们的根据地是不巩固的。黎玉指出,要团结各阶层人民,发动广大的群众参加抗日斗争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来支持敌后的长期抗战,就必须认真的实行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黎玉强调,提出彻底认真的实现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是山东目前刻不容缓的紧急工作任务。
为了实现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黎玉要求山东省战时行政推行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立即审查我们对土地政策执行的情况与深入详尽的调查研究,制定山东执行的法令,配合农会迅速实现这个法令。”黎玉指出:“这一切是要求我们立即具体的进行,再不能马虎延宕下去了。”
但由于当时山东分局主要负责人在此问题上的错误认识,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并没有立即大规模的开展起来。直到1942年5月,在刘少奇的批评、帮助、教育下,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才迅速开展起来。
刘少奇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检查、指导工作时,尖锐地指出,山东抗日根据地党组织没有认真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工作,群众运动是各项工作中最薄弱的一环。刘少奇严肃地批评了山东分局,认为山东分局工作中的弱点在于:“群众观念非常薄弱,不知道依靠广大群众,不重视群众工作,轻视工农分子,把群众团体干部看为第四等人。”刘少奇指出,群众运动要“以农民运动为中心,以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为中心。”
为提高山东各级干部对群众运动的认识,刘少奇在4月底的山东县以上干部会议上,接连作了《群众运动问题》、《中国革命的战略与策略问题》、《改造政权问题》、《党内斗争问题》、《民主精神与官僚主义》、《何谓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关于财政粮食问题》等报告,对如何以群众运动为中心建设敌后抗日根据地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论述。黎玉后来说:刘少奇的这些报告“使与会同志受到很大的教育。大家一致反映:‘今后方向明确了’,‘工作又有办法了’;对克服困难,夺取胜利,充满了信心。”
黎玉在刘少奇的帮助下,1942年5月,山东分局作出了《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和两个补充指示。为加强群众运动的领导工作,山东分局成立了群委会,黎玉任书记。
遵照刘少奇的指示和山东分局的决定,1942年5月,在黎玉主持下,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制定、颁发了《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租佃暂行条例》和《借贷暂行条例》,并在全省施行。
《办法》和《条例》规定:在改善雇工待遇方面,一般成年男工除由雇主供给食宿及习惯上的一般待遇外,其年工资最低以再供一个人的最低生活必需费用为标准,具体不得少于通用食粮300斤;成年女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成年男工1/2;童工不得低于成年男工1/3。在减租方面,凡公私租佃之土地,均实行二五减租(即减租25%),游击区和敌占区可低于25%;承租人于减租后,其应纳之租额须按约交清,不得抗不交纳;因天灾人祸致收成之全部或大部被毁时,由双方协议减付或停付地租,如有争议,由政府进行调处;减租后,救国公粮由业主和佃户双方负担,土地税由土地所有人负担;租期一般为5年,至少不得少于3年,特殊租地可由双方协议约定;地主对佃户的无偿劳役、奴役及高利贷性质的“份子粮”等一律禁止。在减息方面,凡抗战前成立的借贷关系,以实行减息调处争议为原则,未实行分半减息之贷款,双方无争议时依其原约定,因利率过高发生争议时,由政府调处,调处不成者,即自借贷之日起按分半计息判处。
1942年5月,在鲁中区沂南县薄板台村,中共山东分局召开全省“双减”工作会议。会上,黎玉代表山东分局,对减租减息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确定以滨海区莒南、临沭两县为“双减”实验中心县;以沂南县横河村、马牧池,沂水县埠前庄为鲁中区“双减”和增资试点村;以文登县沙柳村、万家庄,牟海县十区为胶东区和增资试点区。会后,由山东分局、山东纵队、省战工会和抗大一分校,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两个“双减”工作团,分赴莒南、沂南进行试点。黎玉亲自带领一工作团到沂南县具体指导减租减息运动。在沂南县,黎玉一方面帮助鲁中区党委在沂南安乐庄召开部分地县委负责人、军队团以上干部会议,部署减租减息工作;一方面到沂南县横河村搞“双减”和增资试点工作,摸索“双减”工作经验。通过实践,黎玉总结出“二五”减租经验,并将之推广到各地,使群众性的“双减”运动在全省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为做好群众工作,黎玉要求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和朱则民、杜前等群委会委员一起研究如何搞好调查研究问题时,黎玉说,我们群委要想起到指导工作的作用,就要了解下面的情况,做好调查研究。研究什么呢?工、农、青、妇发动得怎么样?群众组织的作用发挥的怎么样?是不是贯彻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黎玉对杜前等要下去调查的群委会委员说:“你们下去后,要住在贫雇农家里,只有这样,才能了解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正像毛主席所讲的,只有亲自吃梨子,才能知道梨子的滋味。”黎玉不仅要求别人去基层做调查研究,.自己也身体力行,带头去基层搞调查研究。他经常戴着草帽,到老百姓家中进行调查研究。在黎玉的带动下,除朱则民主持日常工作外,大多数群委委员和一般干部都走出机关,深入到莒南县的区、乡进行调查研究。
为更好地指导群众工作,黎玉还非常重视党报党刊的作用。黎玉把可以公开发表的经验、文章交给党报及时登载,把不宜在党报上登载的就在党刊上发表。山东分局专门办了个党内刊物《山东群众》,由谭西三任编辑。黎玉对如何办好《山东群众》非常关心,他曾对谭西三作过多次指示。他说,要集中精力,搜集一批怎样领导群众向地主(特别是大地主、恶霸)开展“双减”斗争的典型材料在刊物上发表。他说,在报道群众运动中既要注意放手发动群众,又要注意不违背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现行政策。黎玉的这些指示,明确了《山东群众》的编辑方针和工作要点,对办好《山东群众》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以“双减”运动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的深入开展,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特别是贫苦农民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迅速发展。根据地一天天地得到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