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接管青岛市公安局的回忆(文/周鸿恩)

青深红叶 发表于2018-01-30 10:33:46

1949年春,为了解放和接管青岛,中共山东分局于1949年指示胶东区党委进行筹备。当时我是渤海区公安局副局长,奉山东分局电令到分局报到,由分局社会部和分局主要负责人向我交待了任务,谈了接收青岛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组织形式。我接受任务后,即赶往胶东区党委参加准备接管青岛公安工作。区党委宣布我任青岛市委委员、公安局长。为了青岛解放后公安工作能够迅速展开,入市前就调集了300余名干部,还有一部分警察骨干,集中在莱阳进行了接管城市的方针政策、纪律和山东分局对公安工作的有关指示的学习,以提高干部和警察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纪律观念。青岛市公安局的人员主要由胶东统战部、青岛市委社会组、青岛工委社会科以及从各地公安局抽调的干部,还有地下工作人员等组成,约有干部425人,警察750人,这是青岛市公安局的骨干力量,还配备了一部分长、短枪。全体干警在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做到了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思想、统一任务、统一供给,团结一致,共同战斗,全力以赴完成接管时期的任务。

1949年5月3日夜,解放青岛的战斗打响了,26日发起总攻。我各公安分局率领接管干部和警察骨干,也随军向市内进发,6月2日下午3点市公安局随同军事管制委员会到达市内,我和副局长葛申、治安处长杨光天,率领干警开进警察局大院。当时院内焚烧档案文件的残火仍在燃烧,各办公室房问门开柜倒,一片狼藉。我们进入办公室做了简单的整理,即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从市局到基层按照人城前的明确分工,有秩序地全面地接管了国民党青岛市警察系统,粉碎了反动统治机构,建立了人民公安机关。在青岛我党地下工作是很有基础的。胶东区党委统战部、青岛市委社会组、青岛工委社会科、胶东公安局、胶东军区保卫部、联络部等,都曾派人在青岛进行了大量的地下工作。进城前就安排干部百余人,组成工作队,作为进城后公安局进行反特、肃反斗争的专门组织和基干力量。根据山东分局和分局社会部的指示,公安局入市初期的基本任务,第一是肃反工作,第二是治安行政工作,我们在军管会、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肃反方面,对破坏性大的武装匪特进行坚决剿灭。从6月2日开始,3个月内先后破获了敌人组织的所谓“青岛陆上突击队”、“青岛海上行动组”、“东海地区人民剿匪义勇总队”、“山东人民救国军”、“中央督察团敌后特政工作队”、“崂山剿共总队”等五花八门的武装匪特十余股。对潜伏的特务采取以内线侦察为主,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相结合的方针,适时的予以破获。至8月底,先后破获保密局及国防部二厅系统的潜伏特务组织两个站、ll个组;党通局系统的3个室、4个站、30余个组,拘捕重要特务分子如国防部二厅山东站副站长刘钺,党通局鲁东区室主任王竹川,海员调查室主任王芷云,胶高区室主任邱莱田等重要特务分子192人,缴获电台30部和一部分电讯器材,长、短枪800余支,还有弹药及军用物资一批。对一般特务分子,我们采取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号召悔过登记相结合,至8月底,共登记特务分子643人。对那些拒不登记或假自首仍然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则加以逮捕。这一时期共逮捕特务分子328名。给公开的和潜伏的敌特分子以毁灭性的打击。稳定了局势,保卫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肃反工作的胜利,对建立青岛革命新秩序、巩同政权、恢复和发展生产,起了重要作用。

在治安行政工作方面,首先制止抢劫风。青岛解放初期,潜藏的特务与其他残余反动势力纠合在一起,负隅顽抗,他们持枪强抢。仅解放的头两天,就发生重大抢劫案140余起。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稳定民心,公安局和解放军协同作战,采取了加强警戒,日夜巡逻的措施。同时,对为首的抢劫头子则逮捕法办,把大抢劫犯隋化俊、崔桂友执行枪决,布告全市,收到杀一儆百之效,把大股的抢劫风迅速的压了下去。入市的第二天我们通过登记录用了旧警察210人,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后,迅速恢复了交通秩序,第三天市内46处交通岗台就全部有交通警指挥。6月15日市公安局颁布了《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对各种车辆发放了牌照,使交通秩序开始走向正轨。旧警察局消防队长马元敬是我地下丁作人员,他在消防队员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防队在敌人溃退时,他们大部分没有走,在我军还未进城之前,他们利用合法身份,除准备救火外,还全副武装乘消防车,奔赴市政府、市警察局、财政、银行、电讯、粮食、海关、码头,以及自来水厂、电厂、纺织厂等重要部门和大型企业,进行保护,起了很大作用。

解放初期,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解放军紧密配合,遣送逃亡地主、恶霸4万多人,连同自动还乡者约有8万人左右。还收容了散兵游勇7975名,其中将级4人,校级415人,尉级2222人。这一部分人由胶东军区政治部予以一定的教育,大部资助回原籍,其他也做了妥善处理。以上这两部分人的清除,进一步稳定了社会秩序,加强了治安。

在打击匪特的同时,我们还狠狠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如犯罪分子毕乐三受国民党特务指示,伙同其他3人伪造北海币3.0006万亿元,伪造人民币l亿元,并在市内大量使用破坏金融,危害民生,实属罪大恶极,我们将其逮捕归案,依法枪决。再如一惯盗分子,利用我市长马保三到永安戏院看戏时,乘其不备,将他的新“51”派克笔偷走。气焰极其嚣张。我们当即限令3天破案,刑警队干警经过侦察,第二天就将此案破了。马市长接到金笔后,很高兴地赞扬刑警队是有战斗力的。这个时期我们还破获了一些杀人、放火、贩毒、敲诈勒索、伪造钞票等刑事案件,给了各种犯罪分子以有力的打击。

这一时期我们还建立了户口、“特营”管理制度。首先颁布了《户口迁移暂行规则》,还颁布了《军事管制时期内办理出入境手续暂行办法》。对“特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管理,保护其合法,取缔其非法,使其保持正常营业,对旅栈、戏院、舞厅、酒吧、刻字、印刷等特业加强控制,逐步建立了管理制度。同时我们积极整顿市容,以清洁队为主,结合以工代赈,发动市民清除长年积存的垃圾,消灭细菌孳生地,保护人民健康,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拥护。对港口,我们首先规定大港为轮船码头,小港为帆船码头。大小码头分别设立了检查站,并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以控制来往船只和人员情况。

青岛公安局的干警来自四面八方,在解放前才组织到一起,搭配了班子,部署了力量,但是在复杂紧张的战斗中,都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叫干啥就干啥,没有讲价钱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团结战斗,齐心协力,夜以继日地艰苦奋战,克服了困难,战胜了敌人。因此在短短几个月就把敌人的残余势力基本摧毁了,建立了革命新秩序,使青岛的社会主义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40年过去了,青岛在党的领导下,经济建没,城市建设都有了很大发展,工业上的名优产品驰名中外,农业、旅游业、疗养区和港口的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绩,40年来,青岛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曾在青岛工作过的老同志感到十分高兴,在庆祝青岛解放40周年之际,预祝青岛在改革的年代,飞跃前进,取得更大的胜利。

(原件存中共青岛市委党史研究室)刊登于《亲历者忆》(第三辑上)二OO六年十月出版的由中共青岛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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