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为成功之母”,1942午对敌货币斗争的失败,却导致了1943年对敌货币斗争的伟大胜利,并开始了对敌经济斗争的全面胜利。
对敌经济斗争的统一领导
1942年对敌货币斗争没有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统一的领导和统一领导的机构,不能把货币、贸易、税收、物资等各方面的力量集中起来,成为对敌经济斗争的拳头。法币继续流入,物资继续被敌人掠夺,根据地并未摆脱经济的严重困难。
1943年春,一一五师政治部主任肖华同志去集总开会,了解了太行地区对敌斗争的经验,并由华北局派来在太行进行对敌经济斗争、卓有成效的专家石英同志。经过一段准备工作,1943年秋,中共山东分局决定成立山东省工商管理总局,由行政委员会主任黎玉同志兼任总局局长,经济专家薛暮桥同志任副局长。滨海区成立工商管理局,在总局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石英同志任局长,原抗大一分校校长周纯全同志任监察委员。工商管理局担负了货币斗争,贸易管理,生产建设三大任务,把税收工作、公营商店、酒厂、盐运等统一起来。例如过去机关、部队在岚山头、柘汪设有采购军用物资的商店,这时也统一起来了,把一切力量集中起来,形成了有力的拳头。并从部队、地方调集了大批得力干部到工商部门中去,先后建立了分局、边沿县局和中心商店的工作。如一一五师后勤部政治处主任周贤同志、原山纵二旅后勤处政委牟耀东同志、原教二旅旅部协理员郭士毅同志以及原在抗大一分校工作的王任之同志等都是那时候到工商部门工作的。逢玉亭、张鹤村、高立明、朱光军等同志也都转入工商系统工作,形成了一支对敌经济斗争的强大队伍。
货币斗争
当时的客观形势是,我们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解放了滨北,扩大了地区;东北军撤出山东,反共军李仙洲部入鲁被阻回,政治形势好转;法币失去了依托而狂跌,伪钞也因通货膨胀狂跌下去,形成了停用法币的有利条件。便决定坚决停用法币。办法是:布告於八月份停用法币,禁止使用,进一步禁止携带、检查集市、查禁黑市;掌握物资、管理贸易、运用一切经济力量支持货币斗争;调剂外汇,便利对外贸易,先以法币为桥梁,后与伪币直接联系,统一管理外汇,按照市场情况灵活规定外汇比值。
这一斗争于八月开始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停止法币流通,统一本币市场;第二阶段掌握物资、掌握外汇,从外汇斗争中提高本币。在第二阶段中,我们压低法币伪钞,保持本币币值稳定,大量掌握法币伪钞、工商局将食盐掌握起来,实行食盐专卖,食盐输出一律卖本币。这样,每天有大批法币兑进,即将法币压价,在两三个月内,法币即被压下去。同时,掌握生油、生米的输出,吸收伪钞,同样又将伪钞逐渐压价,半年中即将法币伪钞压低了五、六倍。经两个阶段的斗争结果,使本币在根据地内威信大大提高,打开了独立自主的本币统一市场与相当稳定的局面。
这一斗争的胜利,使根据地物价下落稳定,人民生活也得到稳定与改善。为发展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综合1943年一年中各种货币的变化:法币物价上涨五倍,伪钞物价上涨一倍半,本币物价跌落一半。1943年夏天本币与法币等价使用,与伪钞八比一,到年底则本币对法币为一比五,对伪钞为一比零点八,到1944年底降到一比零点一六。这是在货币斗争中取得的伟大胜利。
由于本币币值提高,本币的发行量,1943年下半年四个月中,增加一倍到三分之二,物价反加一倍到三分之二,物价反下落了一倍。这是因为本币币值提高,本币反而成了群众贮藏手段,这说明了在币值提高、物价下落、通货紧缩的情况下,增加通货量,不仅不会引起膨胀,还对市场流通更有利。
争夺物资也相当成功,以前大量法币向我根据地倾销,我大批物资遭受掠夺,停用法币后,大批伪钞排挤到敌区去了,换回大批物资,增加了根据地财富’。这一反一正,收效实在太大了。在货币斗争胜利以前,土布土线是随着棉花价格向上浮动的。到年底,由于货币斗争的胜利,棉花价格比七月份跌了四分之三,土布、土线价格跌了不到一半。由于物价稳定,压低了棉花的进口价格,保护了土布生产,对根据地生产建设的积极意义是很明显的。货币斗争的胜利,为全面经济斗争的胜利打开了局面。
贸易斗争
滨海区1941年即成立贸易局,以解决物资采购,克服敌人经济封锁造成的困难。由原军分区后勤处长衣钦堂同志及赵子俊同志任正副局长,张鹤村等同志也在贸易局工作,以后又改为贸税局,把税收工作也归并进去。贸税局的任务是执行以货换货政策,以限制法币的输入与物资的外流,防止敌人掠夺物资倾销法币,并刺激军需品和必需品的输入,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对内地统制物资,以加强对敌经济封锁、防止走私。当时针对敌人的经济封锁,解决我物资供应的困难,执行这些措施是必要的。但是,缺乏进攻精神,统制贸易的思想又比较牢固,执行上也比较机械,因而不但增加了敌人的困难,也部分地增加了自己的困难。例如:从何处输出一定要从何处输入,何人输出一定要由何人输入,就造成了输出输入的严重困难,以致贸易停滞,妨碍了剩余土产的输出,致公私均受损失,又如部队机关商店在保证供给、解决经济困难上虽有成绩,但多.是营利观点,甚至违反政策,垄断市场,与民争利,对敌斗争也利少害多。再如,滨海区曾因歉收一度禁止烧酒,以致敌区烧酒向内地走私,粮食向敌区走私,在封锁查禁中,也引起群众不满,后改为烧酒专卖才解决了。
工商局成立后,领导了货币斗争的胜利,在贸易斗争中也因政策的转变取得了胜利。
(1)取消了以货易货的对外贸易政策,而代之以掌握重要输出物资,组织输出, 吸收外汇,或换回我们需要的各种物资,把贸易斗争与货币斗争结合起来,开展全面性的对敌经济斗争。
(2)实行对外贸易管理,对内贸易自由的原则,取消内地粮食统制,反对封锁剩余土产等旧办法,而代之以调剂物资、平衡物价和吸收剩余物资争取高价输出等新的办法。
(3)进出口的重要集市设立公营商店,掌握物资,争取贸易上的主动地位。统一采购工作,利用输出物资换回军需品和必需品。由于贸易出超和领导的统一,便于争取高价输出、低价输入,并从贸易中争取新的财政收入。
执行的结果,也取得了贸易斗争的,很大胜利。主要是:
(1)支持了货币斗争的胜利。
(2) 1943年实行食盐管理,把输出盐价提高一半。1944年管理生油,把输出油价提高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政府和群众都得到很大好处。
(3)利用输出物资争取军需品的输入,完成了采购任务。滨海区所需棉花,大部分是用生油吸收进来的。输出食盐,换回各种军需品和必需品,也取得显著成效。过去被投机商人操纵,高价输入低价输出,吃亏很大。工商局成立后逐渐转为我们掌握。1943年物价指数是出口货四五,入口货五六;到1944年物价指数是出口货一一七,入口货一O八,出口货价已经高於入口。(4)调剂物资,稳定物价,扶持生产,保证人民生活需要。如吸收棉花供应纺织原料,限制洋布、土布进口,保护了生产,解决了军民穿衣困难。
(5)增加了财政收入,减轻了人民负担。1942年田赋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七点九,1943年则降到百分之四十八。1944年仅贸易纯收入即达三千四百万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三分之…。
(6)由于贸易政策的转变及盐运事业的大发展,增加了人民收入,解决了不少难民和失业工人的生活问题。
食盐及重要物资的斗争
首先是食盐管理。
滨海区食盐的输出情况是:一九四一年以前每年约七十万担,一九四一年为八十万担,1942年为八十八万担,1943年为九十万担,1944年柘汪一带产盐九十五万担,又吸收敌区食盐四十五万担,除内销二十五万担,共输出一百二十万担,输出逐年增加。原因是:销路扩大,可经过淮北、皖西北以至河南、湖北;敌人配给食盐减少;各地原有存盐已逐渐抛空。王家滩、红石崖的食盐,只能销临近地区,难与我们竞争。涛雒食盐也完全被我控制,由我运输分销。
食盐管理的全套组织工作,既要组织生产,又要组织运输。掌握盐价,照顾生产收益刺激生产,照顾运输收益刺激运输。出口盐价,一方面要争取专卖利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同时也要照顾销路,争取大量输出。如要经过邻区分销,还要照顾邻区,利益均沾,不能自己独吞。更不能处处争取差额,层层提高盐价,自己堵塞食盐销路。
还要与敌盐进行运销斗争,利用敌盐运输困难,确保我区食盐销路,同时掌握运销季节,要按运销季节有计划地贮存调剂。1944年春敌人配给廉价食盐与我竞争,以致滨海食盐销路停滞,各地存盐山积。但到秋初输出激增,反而供不应求。一九四五年春敌盐配给困难,我区食盐销数比1944年增加一倍以上。
其次是花生油管理。滨海年产生油一千五百万斤,约值九千万元,除销敢占城市外,还能运销华中,不仅敌区人民需要,敌海陆军也大量购油以供军用。所以食油销路基本上不成问题,绝大部分换回棉花,我棉花能自给后,又换回其他重要物资。
生油产销兴旺季节(秋后花生上市和冬季农闲打油最兴旺),生油价格跌落,敌人往往低价吸收,或压低油价,稍稍提高生米价格,破坏我打油工业。1944年我开始实行生油统制,大量收买存积,争取高价出售,以粉碎敌人低价掠夺我生油的阴谋。出口油价从每担三百元提高到五、六百元。内地油价也相应提高。打油农民得到很多好处。
生油管理采取了三种办法:一是采用机动性税率,按敌区油价高低随时规定生油出口税,以便利输出增加税收;二是实行半专卖,输出生油均经公营商店过秤,我们挂牌规定出口价格。卖主(打油运油农民)按入价收款,买主(出口商)按出价付款,出入价的差额是政府专卖利润(实际是变相出口税)。入价普通按内地价格规定,出价按敌区油价高低规定(照顾出口商人应得利益),这样做除增加财政收入外,还能争取高价输出。三是专卖,我们按内地市价(有时稍加提高),大量收买生油,贮存起来争取高价出口。因敌区油价春夏常比秋冬高出一倍以上(折合本币计算),贮存生油争取春夏输出,既得到更大的专卖利润,又能支持春夏季的贸易斗争。其他方面,如对内地粮食、秋贱春贵的购销调剂,土布淡旺季节的收购与调剂,保护纺织生产,保证棉花供应,以减少政府开支等工作,还存在着问题,未能很好解决。一九四四年曾因禁止土布进口,没有估计到秋冬布匹供不应求的情况,导致布价飞涨,给自己造成困难。
税收政策
自工商管理局成立后,整理税收,修改税率税则,清除国民党苛捐杂税对我税率税则的影响,税收工作有显著进步。
在完成财政任务方面,一九四四年税收总额超过四千万元,比胶东多一千万元,专卖利润尚不在内。
封锁重要物资,防止敌人掠夺,限制洋布输入,保护纺织生产,配合了根据地的生产建设。限制各种非必需品、奢侈品和迷信品的输入,争取了贸易出超,减少了人民无意义的浪费,使稽征工作起了对敌斗争的前卫作用。
工商管理局在执行税收政策上的最大功绩,是逐渐纠正了税收工作上的错误和偏差。例如:在税则税率上残留的国民党苛捐杂税的余毒,抄袭和平时期都市成规,不适合战时农村环境。有些物品在我根据地内供求很少,征税徒增人民麻烦,也增加自己的困难,对财政收入和对敌斗争并无多大帮助,不必要的禁出禁入,不但增加走私和缉私困难,且易引起乱没收乱处罚的混乱现象,使群众同我对立。有些物品“出口不妨碍人民生活,进口不影响对敌斗争”,即不禁出禁入,亦不征重税。税率苛重,不止妨碍输出输入,又奖励违法走私。花生油进出均征重税,既不合对敌斗争需要,又其结果不能增加税收,相反因贸易停滞,走私风行,使税收减少。
缉私制度混乱,乱没收乱处罚的现象严重,引起了部分群众不满。不看对象,不分轻重,动辄没收处罚。把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用品或亲友馈赠,也当走私一样对待,甚至以感想代替政策,谁态度强硬便没收处罚谁。有些税收干部和民兵,到敌占区缉私,截留既不进口又不出口的货物,随意没收,甚至用武装力量向敌区酒店、油坊强征高额营业税,破坏我们在敌区的政治影响。
在保护物资和保护生产中,不经调查研究,即主观片面决定,不照顾各方。土布生产不能自给,反禁止土布进口。
至如有些税收干部脱离群众,贪污腐化严重,未能及时教育;利用民兵缉私只奖励不教育,提倡了对政策的破坏等等。这些错误和偏向的检查与纠正,使我们的税收工作和税收入员,在群众的心目中与国民党的税收工作和税收人员才有了明显的根本区别。过去群众对国民党的税收人员是叫他们“税狗子”的。
滨海区的全面对敌经济斗争工作,所以能够做出优异成绩,并培养了一批有经验的领导干部到其他地区帮助工作,一是中共山东分局和总局掌握的重点地区,二是区党委的加强领导和支持,三是广大工商工作者的努力和群众的支持。但我们不能忘记,石英同志的头脑清醒,措置得宜,周纯全同志执行任务的坚决与铁面无私。他们两人所做的贡献,当时领导机关曾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令人怀念的是石英同志,他不仅在滨海区对敌经济斗争中做出了贡献,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担任山东省工商总局局长期间,工作也是很出色的。他不仅刻苦钻研,精通业务,而且生活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也给工商工作者树立了榜样。不幸在十年动乱中,在上海被“四人帮”迫害致死。在写这段历史的时候,很自然地引起我们对他的沉痛悼念!
(成稿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