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区的财政工作,从1940年春建立抗日民主政权,逐渐克服了财政上自筹自用的状态,开始了1940年下半年的统筹统支,发展到1942年的财政经济政策上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是很不容易的。它经达了艰巨的斗争过程。
山东第二财库
滨海是“山东第二财库”,对财政工作者来说,几乎是异口同声,特别是从省(抗战初期省级机关驻在沂蒙)来的财政工作者,尤其肯定。不错,这里从赣榆到胶南,有四百多里的海岸线,有鱼盐之利,有贡口、王家滩、石臼所、涛雒、岚山头、柘汪、青口等鱼港和商港。沂蒙、鲁南的物产出口和必需品进口都要经过这里。比起沂蒙来,平原也多一点,土地又肥沃。乍到赣榆、日照工作的同志,可以吃到鲜鱼、虾、甚至螃蟹,也可以吃到大米。所以从沂蒙来的同志乍到滨海区,就有了这样的印象:滨海区的物质条件太好了!”再加一九三九年春我们曾经控制了贡口,收了一段进口货物税,自用之外,还向山东分局上解了一笔不小的收入。除了胶东,财政收入最有希望的就是滨海了。因此,“滨海是山东第二财库”的说法便成立了。
其实,建立政权不久,我们就被迫退出滨北,我们能够控制的地区,仅仅是莒、日、南部及沭水一隅,海岸线并不在我手。山纵二旅建、立后,才开拓了赣榆的局面,一一五师教导二旅进驻赣榆、临沭后,才发展了海陵及赣榆南部,控制了海头以北到岚山头以北附近不到百里的海岸线,控制柘汪、岚山头两个海口,而且还经常地处在与敌伪的激烈争夺战斗之中。在与敌伪、顽三角斗争的形势下,莒、日两县又处在东北军中顽固派严重威胁的局面。1942年“八.三”事变后才有所改善。我教二旅、教五旅、山纵二旅取得了1942年底的甲子山战役胜利后,三角斗争的局面才根本好转。所以说,这个“第二财库”是靠主力部队打下来的。
开源节流的措施
开辟财源、扩大收入方面:取消苛捐杂税,整理田赋税收。
首先是废除苛捐杂税,以建立正常的税收秩序,培养财源。旧政府扰民的集市交易税,巧立名目的花样太多了。例如:斗佣钱、秤子钱、落地捐,地铺捐,经纪钱,牛行捐,牛头捐,猪行税,花生行税,木器行税,席行税……几十种。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捐税。这些名目都由行头向政府承包,一年分两次向地方政府缴纳,他们家养了一批市井无赖,收钱收款,鱼肉乡民。民主政权建立后,即明令取消。粮食过斗曾收了百分之一的手续费,公私平分,公份作为优待抗属之用,过渡了一段之后,即改为设公平秤自由买卖。
第二是整理税收。
货物税。实行统一税票,入境货物,在民主地区只收一道税。避免了在集上见货收税的混乱现象。牲畜屠宰税继续征收。
烟酒牌照税。分三等征收:设店或在集上批发、零售为一等,每月三十元;设铺子零售或在集上设摊零售为二等,每月二十元;在家零售为三等,每月十元。有的县在执行中收了牌照税就不收入境税,曾导致了.烟酒大量进口,当即纠正。第三,整理田赋。田赋负担,旧政府照银两计征,我们开始也暂用银两底册计征,但负担极不合理(上层黑地多又土地肥沃),所以一九四二年即按中中亩征收,上期每亩一元七角,下期每亩三元五角。未评定中中亩的,如莒中县则仍按银两征收(每两银约合中中亩四十亩),上期七十七元,下期一百五十元;临沭土粮(一亩约合中中地二亩)一亩上期征三元四角,下期七元。九个县共合中中亩二百一十四万一千零八十二亩。敌占区减征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游击区减征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至1943年,因结合查减进行了初步的反黑地斗争,又实行了征粮新办法,即开始实行了统一。的土地累进税,田赋与公粮一起征收实物,土地税才走上了轨道。
第四是盐税。盐税有二:一是盐税,二是盐业税。盐税即出场税。1940年我们只收一道出场税,自由买卖,以便利发展盐运。盐业税,即救国公盐,按盐田产量等级分五等累进征收,最低为五等一百担征百分之五,每多十担为一级,最高一百四十担为一等,征百分之二十。1942年共征起六万七千一百担,因引起敌人注意,控制了盐滩,封锁运盐路线,损失了五万担。以后征收救国公盐的办法即取消了。到1943年建立了工商管理局,为加强对敌经济斗争,实行食盐专卖,使食盐的运销量大大提高。收入也大为增加。
1940年至1942年,历年各种财政收入总额,1940年为三十五万五千七百二十八元,1941年为一百九十八万五千零二十七元,1942年为一千一百八十八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元,三年共收入一千四百二十二万四千零五十四元。从数字上看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其中也包括了货币贬值的虚假成分。到1943年七月停用法币后,北海币脱离了法币的影响,本币币值很快提高,再加地区的很快扩大(收复了滨北),由九个县单位增加到十三个县单位。所以1943年的财政收入也大大增加,收入总额达到六千七百一十一万八千六百三十五元,田赋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八,各种税收占百分之四十,其他收入占百分之十二。
严格制度,节约开支方面:
严格执行了收入的征解制度及支出的预决算制度。
在经费开支上始终坚持执行军七政三原则,自1940至1942年三年中,地方费只开支了三百九十七万零七十二元;一九四三年地方费开支了一千八百四十七万七千一百九十四元。都不到百分之三十,而且在地方费中还包括地方武装、民兵、群众团体、文化教育及村政开支。
为了节约开支,地方搞机关生产,从1941年起,赣榆、海陵、临沭三县,每人发了三十斤豆子、莒县、莒中、日照、沭水四县提前发三个月经费,作为机关生产资金,种菜、养猪、打油、办小合作社,改善了生活。莒县延宾区1942年秋,经费完全自给,莒县、赣榆各有四万元盈余,日照有万元盈余。
从1941年冬到1942年春,各县都节约了三个月菜金,莒县、日照、沭水一九四二年春节约了经费三分之一。棉衣保存也收到成绩,赣榆节约九十七套,合北币一万八千六百元,日照节约棉衣费九千八百元。日照执行精兵政政策以后,共减少工作人员二十五人,战士七十八人,共一百零二人,全年可减少开支三十三万四千四百五十八元。
另方面,在1942年以前,因为本币未摆脱法币的影响,在法币充斥物价飞涨的情况下,虽然法币贬值使用,但收效不大,仍然影响了我们收支计划的实现,而出现在保证抗战经费上有青黄不接的现象。其原因是,由于物价变动,掌握不住量出为入与量入为出的精确计算。在量出为入计算时,对物价的变化是无法周密估计的,例如征收田赋时的数额中已照顾到这一点,但是远不及物价变动之快。在量入为出时,强调节约与不得不靠粮食弥补财政上的困难,又影响到粮食的供应。到一九四三年停用了法币,北币取得了独立自主的地位,使币值稳定下来,又实行了田赋征实,才改变了这种被动局面。
整顿金融与初期的货币斗争
1940年民主政权建立之初,滨海区各种货币及土杂钞流通市面,情况极为混乱。有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发行的“法币",有韩复榘发行的山东民生银行券及平市官钱局辅币,有赣榆旧县政府的流通券,甚至东北军还发行了粮秣兑换券。至于各县地主堂号酒店、油坊、商号制发的各种杂钞,五百、一吊、两吊等等,更是五光十色,竟有三百余种之多。我们当即布告:除法币之外,一律严禁使用,限期收回,限期停用,否则勒令交押金由政府代为收回。很快使杂钞绝迹市面。
这时我们执行的是推行北海币、保护法币、禁用伪币的政策。1941年十二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寇在上海等地获取了几十亿法币,同时没收这些地区的美、英等国的银行,断绝了用法币来换取美元、英磅的桥梁,就从利用法币转到驱逐法币,把几十亿法币挤出敌区,来攫取我抗日根据地的大量物资。同时大量发行伪币,贱价收购法币、奸商向我根据地收购物资,致法币向我根据地大量流入,掠夺了我根据地相当数量的物资,法币迅速贬值。日寇又伪造北海币七种之多,汪伪发行之伪法币也有六种。造成了我根据地的物价飞涨,我金融市场受到很大破坏。物价指数以法币计算,1937年为一百,1940年为八千五百九十五。以北海币计算,1937年为一百,则1940年为六百九十三,1941年为二千,1942年夏天到了八千五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署于七月间紧急布告宣布:自八月一日起,一律以北海币为记账单位,自八月十五日起法币按五折使用j并逐渐达到停止使用。带法币五百元以上入境者查出没收。货物出入根据地必须领取运销证,运出土产必须换回必需品。
执行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目的。原因是:
(1)本币(北海币)发行量太少。至1942年夏只发行了三千四百多万元,到年底流通量不过一千二百万,辅币只发行了两千多元,总计历年投入生产(贷款)的资金才二百五十多万,而田赋、税收总额、1942年下期即达一千多万,本币发行量仅够完粮纳税之用。发码过低,难与法币对抗,在开始贬值时,形成黑市,纳田赋用法币购买本币,也无法买到。
(2)对外贸易,因禁粮出境查禁不严,其他输出也统制不力,我们的必需品不能自给,食盐运销停滞,未能达到以货换货的要求,更降低了本币的地位。
(3)贬值办法事实上也难执行得通,因为既允许法币流通,就无法根本抵制法币的流入与形成黑市。
所以,禁用伪币杂钞很见成效,禁止假北海币,经广泛宣传识别办法也解决了。只是法币贬值成效不大。不在经济上开展对敌全面有力的斗争,统制贸易,坚决停用法币,是不易奏效的。1943年建立了掌握对敌经济斗争的专门机构工商管理局之后,货币斗争才取得了胜利。在对敌经济斗中另作叙述。
整理村财政
村财政的紊乱,是群众负担重的原因之一。随便摊派与乱捐乱罚,情况严重。例如:赣榆县谷阳区某村,1942年政府征收夏粮三万斤,村里就附加九千斤作村中开支,群众组织活跃的地区,村里自定罚规,村长、农救会长、民兵队长随便罚款,在反贪污斗争中发现每村都有罚款,莒南十五个村的调查,每村都在五百元以上,多的至数万元。这些粮款,大部是无计划的开支。自1942年起到1943年止,对村财政作了整理,共整理六百五十村,通过反贪污斗争改造的二百八十一村,反出贪污粮食七万六千一百三十八斤,款六十三万零四百九十一元,地一百二十五亩.发办公费补贴粮的行政村有一千三百九十五村。反出的粮款,仍归本村公用,用于低利贷款、救济贫民或其他公共事业。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据临沭、赣榆、沭水、莒南、莒中、日照六县二十个村调查,额外负担每中中亩平均仍有十四元之多。最高的日照土山北河村,每中中亩六十六元七角;最低莒南段家老窝,每中中亩仅二角四分、有“雇村长费一、“看坡费一、“支差费”、“慰劳费”、“灯油费’、“岗香费”、“娱乐费”、“弹药费”、“鞋子费”、“会议费”、“招待费”等等。其一般规律是:边沿比内地重,新区比老区重,未改造村比已改造村重,基点村比一般村重。这些开支存在的原因,多系村政未上轨道,好些政令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则是来自上边,有的是属于过去遗留的问题,不能一概由村干负责。
例如:雇村长费,看坡费,是未开展工作前的问题,我们照村政规定,按村庄大小给予村政人员每月发八十至一百二十厅补贴粮食即解决了,再摊派“雇村长费一就是非法的了。组织起抗日自卫团负责保卫夏收和秋收,也就不开支“看坡费”。
慰劳费。本来是过年过节或一个战役胜利后的劳军,是属于自由乐捐性质,但区里往往通知限令某村送一口大猪,什么时间送到,村干为了执行命令,只好摊派,这是来自上边的问题。灯油费,上边要办冬学,灯油费要村里解决,还有岗香费,自卫团站岗放哨靠点香计时换班,都是合理的。过春节办耍的娱乐要不要解决?还有民兵的弹药费要不要解决?都是应该发动群众想办法解决的问题.有些民兵、游击小组集体开荒种军火田,解决不少问题。
至于支差战勤,不执行支差制度,甚至一天雇价十五至五十元。这是不在民兵自卫团中进行政治数育、作为普遍应尽的战勤义务去解决,而是沿用了旧的雇佣办法,这是区政府的工作问题。
群众起来之后的乱捐乱罚,也是属于教育的问题,也是放任自流造成的结果。
通过村财政的整理,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不少问题,村政工作还没有健全起来,也反映出我们对基层工作建设的忽视,特别是忽视了对村干部的培养训练。
反贪污斗争
抗战最艰苦的时期,对任何人都是考验,在抗战初期表现得比较一般,随随和和,还看不出哪一个人的品质?到1942年,一切都显现出来了。他们忍受不了艰苦的生活,想尽一切方法达到他个人享受的目的。有的自收自用、有的挪用公款,甚至侵吞优救粮款;税收人员则勾结商人,税票不填数字、由商人自行处理……种种手段,以达到他们贫污腐化之目的。有的吸大烟,有的嫖女人,有的贪污后又逃跑……。
这些情况发现后,经过整风学习,进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咬紧牙关,渡过黎明前的黑暗一的教育,主动地坦白交代出来,也有的被揭发出来。赣榆财政科长×某、莒中代理县长×某,均因贪污腐化先后撤职或开除党籍由省另作处理。在处理了这些问题之后,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更严格了财政出纳制度,同时对税收人员适当地提高了待遇,机关生产的发展也改善了机关物质文化生活,使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更加发扬,贪污腐化的思想受到很大打击。
滨海根据地的财政,自1943年起,随着军事形势的发展,地区的扩大,生产的发展,对敌经济斗争的胜利,度过了困难时期,扩大了收入,保障了迎接反攻的军事建设的财政需要。
(成稿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