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勤奉(1924.11~2013.8)汉族,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前交良村人,曾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后奉调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服务团川东支队南下进军四川,随后再次南下云南。为建设边疆,巩固边疆,扎根边疆贡献了毕生。在任思茅地区企业局局长党委书记离休。其于2007年创作《长歌话修身》并作为本家家训,交由亲友们学习、传阅、自省。
每遇凶狂有静气,不信邪恶能翻天。
妒我安知非弱小,欺人绝不是英雄。
事能知足心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
自知学浅能事少,礼疏常觉慢人多。
经多时间思方壮,看破浮名意自平。
事到盛时须警醒,境当逆处要自容。
品若梅花香在骨,人如秋水玉为神。
度是春风常长物,心如清水不沾尘。
驱除杂欲终世乐,洗尽俗念满身轻。
读能明达耕能富,成自谦虚败自骄。
勇履苦差为志士,肯吃亏者不为痴。
涤烦除俗寻真乐,常观勝景得至情。
素甘淡泊心常泰,曾履忧危体愈坚。
欲知世味须尝胆,不晓人情且卧薪。
要除烦恼勤奉献,历尽艰难好做人。
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
情超哀乐三杯足,心有阴晴万象殊。
待人处事诚为贵,恭敬谦虚不可缺。
德行高雅莫做作,平静洁衣淡淡装。
谦到十分防有诈,让人一步不为愚。
勤浴无病勤欲病,学道不忧学盗忧。
局身勿使白圭玷,立志直与青云齐。
特立独行有如此,进德修养须及时。
宏量纳海容百川,宇宙为心天地宽。
厚待别人严律己,一生长乐福无边。
看淡得失永心爽,待人和气万事兴。
利人时出平常语,修己常存改过心。
仁慈善良受尊敬,心情舒畅无病疾。
万千之事无绝公,无怨无悔心自愉。
要求别人会己意,想法可表莫强求。
赞扬之语是礼物,一句赞扬暖三冬。
学问多自虚心得,风物长宜放眼量。
贤者所怀虚若谷,圣人之气静于兰。
身外浮云何足论,松间明月长如此。
洞悉世事胸襟阔,阅尽人情眼界宽。
对《长歌话修身》中几个词句的解释
一、(原文第一行)“每遇凶狂有静气,不信邪恶能翻天。”此连句,从字义上讲,不难解释,一看即知,这是笔者早就经历多次考验而得出的结论。
是的,我们很小时就听老人们说:“我家在旧社会,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户,受尽了地主的剥削、压迫和奴役。甚至还曾被逼到要直接与地主讲理时,而被迫立即退了佃,不准再种他们的地了。”可是到了共产党领导打倒地主,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分给广大贫困农民耕种时,他们的昔日威风和嚣张气焰也就烟消云散了。从没见那个敢反攻倒算,敢闹翻天唻。
此外待我长大成人踏足社会后,经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最后取得伟大胜利来说,有哪次不是“物极必反规律”所定,“正义胜邪恶”之必然呢?
事实上这两次战争,起初敌人的气焰,都是非常凶恶,非常嚣张的,而我们却是由弱到强,由劣势到优势的逐步取得的胜利的。其奥妙就在于我们始终坚持“正义”,用正义战胜邪恶。
类似由邪恶到失败的其它事例还有很多:如希特勒发动世界大战;美帝侵越、侵朝;我国“文革”时期“四人帮”横行等的下场和败北,都证明了,凡是邪恶,只能横行一时,永远成不了气候。
二、(原文第二行)“妒我安知非弱小,欺小绝非是英雄。”这里所言“妒我”和“欺人”两词,是指凡是妒忌人和欺负人者,他们都不是有真本事的人。而是当着他们看到别人的才能、名誉,地位,或者境遇比自己好时心怀厌恨,甚至还生番设法的造势或借势排斥和打击。因此,当着咱遇到这种人时,即不怕,而是心安理得的干自己应干的事,走自己应走的路,用不着和这种小人一般见识。
三、(原文第五行)“事能知足心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这里说的“无求”,是指自己所得到的待遇非常满意,已没有额外的非分之求而言。
也就是说,人在没有了非分之求,那就不会产生贪心贪欲了,因而由此也就很自然的在德行方面高尚起来。不过这里还应该说明一下,所谓“人到无求”,不是指合理的求,上进心的求,而这种合理的上进心的求,应当是永远提倡的,绝不要与本来就不该有的非分之求相混淆。
四、(原文19行)“情超衰乐三杯足,心有阴晴万象殊。”这主要是说,当着人的情绪低落到比哀乐的乐曲还悲哀的时候,不要无限量的沉湎于醉酒之中而不能自拔。那样,人的心情就会变得时而阴,时而晴,对任何什么事,什么万象,也就看不清,分不明了,对人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也可以说,当着人的心情不好时,适当喝点酒缓解一下是可以的,但绝不能过量,将自己弄得失常。
五、(原文33行)“要求别人会己意,想法可表摸强求。”这两句的意思,不难理解,凡是有点党内外工作和外事经历者,都会不同程度的有点这种知识和感悟的。就是说,不论公事或私事,因为种种原因和各自的角度不同,每当某人提出各自的要求,并希望别人理解、接受、支持时,不一定很快就能变为统一起来的现实,甚至有时还的暂停、等待、或者干脆放弃了事。
举例说,现在我仅举两个与我个人本身曾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例子说明一下:
一是我的家庭出身问题。此事,本来我参加抗战离开家乡后,每次向组织填写个人各种履历表(包括入党申请书)时,家庭出身一栏,都是于实的填写被地主退佃的“自耕中农”,并且还都是经过历次整党整风和三查三整运动明确的做过鉴定的。
可是到了“文革”批斗我时,突然冒出个“富农”出身,假报“中农”的阶级异己分子的罪名来,并说这是经过外调材料对照我的档案查出来的。
事后,经我多次向造反派和山东老家沂南县革命委员会提请迅速给予查明白时,不但沂南县革命委员会不理不办毫无回音。而且还更激烈的被造反派加上了一个“顽固不化的阶级异己分子”的罪名,大斗特斗,游街、下跪高喊彻底打垮落水狗等令人难以忍受的耻辱和折磨。
在这种根本不听本人说清问题的逆境中,我只好任人摆布,沉默不语。一直到打倒四人帮,开始拨乱反正,并派出工作组去我老家山东沂南县经细致调查才证实我填报自己的家庭出身为“自耕中农”不假。同时也查清过去所传“富农”是属土改时错划错定,并催促和帮助沂南县落实政策办公室办文做了纠正。
此时完全证明,我本人的要求虽然是正确的,也是属实的,并终究得到了解决,但这是要有个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否则就必须等待,不能强求。
二是关于1952年11月份思茅地委组织部给我开到普洱县委的行政工资级别介绍是15级。可到了1954年贯彻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批判我骄傲自满情绪问题时,突然冒出个我的工资级别“不是15级”的问题来。
当时,我在一气之下(自认为他们是嫉妒我的级别高),不该与当时县委书记的15级相同),就写了个条子送给财务科,要求由15降为16级,从此也就在也无人提我的工资级别问题的了。
可是直到1985年(也就是30多年后)待我填报申请离休书时,在有何要求栏内提了一下:“我在1954年受批判时,因赌气自己把当时工资级别由15级降为16级,组织上没有给我下结论,这是否合乎组织原则?请给以查一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要不要应当纠正过来......。
最后经扯来扯去两年多无结果,待我直接找省委组织部干部处梁处长请问时,他告知说:“此事,经反复查实,是由当时的思茅地委组织部具体办事人向县上开介绍信把16级错开成15级,事后还批评了这一经办人。但组织上一直没有通知你,直到1954年你受批判时,才由当时的副县长张克明当做批判材料提出,这是当时组织上的不对。特别待你赌气自己写条子降级后,组织上感到不好怎么向你说,这也是组织上的不对。但当时你不通过组织自己写条子通知财务降级,致使当时的组织上感到难办,就把问题拉下来。应该说你本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这种情况,事情已过去30多年了,现在组织上也不好给你恢复你自己降的那一级,只好把情况告诉你想开些算了......。
从此,我因明白了上述情况,特别是自己当时的赌气做法也确实应负将问题弄僵的一定责任,故就把此事全都放弃了。
这可算“通情达理”的放弃,也可算“糊涂一点的好”的放弃,或者也可算承认了“万事无绝公”的放弃。
六、(原文41行)“所贵立身无苟且,岂容应事太分明。”这里所言意思,一是说人活一世,千万不要只顾眼前,得过且过,敷衍了事,马马虎虎,苟且偷安。应知道这种行为是对己对人对国家极不负责任之辈的下贱和可耻的,希望此辈知贱知耻必改。
二是说是人生在世所应做的事,虽说人们有分工不同,责任不同之别,但都不是单纯的为己而生,也不是为己应事,而是都有为社会和人民多做贡献的责任。
因此,从这一人生意义来讲,只要对社会和人民有利的事,那怕你原是坐办公室的文书或者是会计,只要听说或见到某战斗前线急需增援抢险的话,为什么不可以立即挺身而出的向前冲,还讲什么应事要分明呢?
七、(原文58行)“立排天性皆时俗,要以痴心伴好书。”这两句主要是积极倡导,排除先天随大流,跟时俗等不分好坏的陋习。再就是提倡对好书、好文和与时具增之事,要以痴心相伴相爱,一直爱到“一日不见如三秋”的深度才好。
(李明整理)
注:父亲李勤奉《长歌话修身》道出了他的人生哲学理念与实践。是留给我们老李家后代子孙的宝贵财富和家训,做人,做事,立身的根本,传家的法宝。也是我们山东人的优良秉性所在。更是浪迹世界的山东游子的立身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