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28日,李士英同志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副部长(部长陈赓未到职)、接管专员的身份,与梁国斌、扬帆一起宣布军管会接管命令,接管了国民党上海市警察局。5天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他又被任命为公安局局长。这时的上海大街小巷工事林立,垃圾成堆,烟馆、赌场、舞厅、妓院比比皆是,强行乞讨、露宿街头的游民乞丐到处可见,交通秩序十分混乱。残留的特务、盗匪和散兵游勇,趁机破坏捣乱。面对严峻形势,李士英同志遵照市委、市军管会“肃清残余敌人,建立革命秩序,保护人民自由,恢复生产”的指示,与公安局其他领导一道严密开展对敌隐蔽斗争,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破获特务、间谍案件417件,捕获特务分子1499名,缴获电台109部,沉重地打击了敌特的现行破坏活动。与此同时,李士英同志紧紧抓住与全市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治安问题,大力整治,迅速建立起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整顿市容交通
接管国民党上海市警察局之后,李士英同志根据济南市解放后的工作经验,最先做的一件事,就是组织广大员警协同驻军,发动群众.很快拆除市区的碉堡、工事,收缴了国民党军队败退时丢弃的枪弹、车辆等军用物资,恢复苏州河南北的交通。接着,又协同卫生部门,动员百万市民清扫街道,清除垃圾3.8万余吨。对因战争阻塞在殡仪馆堆积如山的10万多具棺柩,责令行政处,通过审核发给运柩证,很快由家属运往外地安葬,使全市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群众交口赞誉。
在市容交通方面,运输工人看到旧警察仍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抱有对立情绪,不听指挥,致使交通秩序混乱,苏州河也频频出现船只堵塞水道的现象。数以万计的失业工人和外地流入上海的难民,以摆摊营业为生,侵占交通要道,影响市容,妨碍交通。李士英同志认为这两个问题,涉及的大多是劳动人民,公安机关既要管理,又要照顾群众的情绪和生计,关键是要依法管理。他一面要分管治安的行政处抓紧制定法规,一面请驻军派战士配合交通警察指挥交通,对不听指挥者,由解放军进行教育说服。不久,报市政府批准,颁布了《上海交通管理暂行办法》、《苏州河交通规则》,对车船行驶、停靠和违章处罚作出规定,依法治理交通,使车船堵道现象大大减少,交通秩序有了显著改进。同时,以市公安局名义公告《对沿街违章建筑和无执照马路摊贩进行清理》、制订《管理摊贩暂行规则》,依法进行整顿。在全市划出463个设摊地段,摊贩集中到指定路段营业,并把摊贩组成小组,选出代表和组长,加强民主管理,做好设摊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经过登记、发照,摊贩从15万个减少到8.4万个。另外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拆除沿街违章建筑1920处,会同民政部门收容安置游民乞丐1.1万人。通过以上整顿,改变了市容肮脏不堪、杂乱无章的状况。
收容散兵游勇
解放后,国民党军队溃败时留下的散兵游勇数以万计。他们成群结队,作恶滋事。有的身藏武器走街串巷,向店铺、市民强讨钱财;有的昼伏夜出,搞打家劫舍的勾当;有的与盗匪、特务勾结冒名接管,强占民房,抢掠钱财;个别的还在招兵买马,拉队伍,在城市里“打游击”。广大群众对这批人既愤恨又惧怕,如不及早收容,对社会治安是个很大祸害。遵照市军管会统一部署,李士英同志布置接管人员,会同驻军,收容散兵游勇,在上海解放后的头10天中,共收容散兵游勇1万多名。6月10日。淞沪警备司令部颁布《收容蒋军溃散官兵的决定》,责令溃散的蒋军官兵,限期携带枪枝弹药及其他军用物资到指定地点报到登记,听候处理。6月底,公安机关会同驻军对拒不报到登记者采取统一行动,又收容了8477名,其中有将级军官11名,校官397名,还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6月23日,市公安局颁布《关于在乡军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社会上的原国民党军队中的退役军人,必须在7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拒不登记者,将予严惩。又有2877人先后前来登记,其中,将级军官83人。比较快地清除了严重骚扰社会治安的这一“毒瘤”,群众普遍地有了安全感。
严厉打击盗匪活动
盗匪成帮结伙持枪抢劫,是上海解放初社会治安面临的又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1949年6月至12月的7个月中,全市发生盗匪抢劫案737起,平均每天三四起,其中6月份发生持枪抢劫案达196起。6月3日,惯匪王金荣等5人持枪闯入德国侨民、上海煤气公司督察员希尔家,把希尔投入井内溺死,轮奸其妻后,将金银财物洗劫一空。在上海作恶的盗匪,有的是上海的老强盗;有的是外地流窜来沪的惯盗;有的是专门在水上抢劫的“水火帮”;有的则是国民党散兵游勇和特务分子浑水摸鱼,趁机打劫。他们的作案手段极为狡猾,有冒充我军队、公安人员,以收缴武器、清查户口为名,闯入居民家中,掠夺财物,伤害人命;有装作探亲访友,进入居民住宅后,暴力进行抢夺;有在偏僻地区拦路行劫等。还有一些股匪在水上劫持客轮,杀人越货。盗匪分子的嚣张气焰,搞得人心惶惶。显然,不将盗匪的猖狂气焰打下去,建立革命秩序就是一句空话。李士英同志根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坚决打击盗匪猖獗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指示,把打击盗匪列为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对在市区作案的散匪,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出动干警侦察破案,或组织干警守候伏击,对持枪拒捕的盗匪分子予以当场击毙,显示人民公安机关坚决镇压盗匪的决心和威力。在斗争中,破了一些案件,收到一定效果,但案件仍频频发生,公安机关仍处于被动状态。李士英同志要求刑警处尽快总结教训,拿出主动出击,将盗匪案件压下去的办法来。刑警处针对上海盗匪成帮结伙的特点,根据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受奖”的政策,提出“以盗反盗”的斗争策略,坚决镇压盗匪头子,争取利用罪行较轻愿意悔改立功的一般盗匪,取得了显著成效,破获了一批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盗匪案,一批惯匪纷纷落网。杀害德国侨民希尔的王金荣一伙盗匪被一网打尽;曾18次在内河客轮和陆上持枪抢劫的33名股匪全部擒获。1949年6月至年底,全市共破获盗匪案655件,破案率达90.2%,捕获盗匪分子1667名,缴获轻机枪、冲锋枪、手枪543支(挺),手榴弹20枚,子弹6350发。到1949年12月,发生的盗匪抢劫案已下降至56起,比同年6月减少2.4倍,社会秩序日趋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特种行业管理
旧上海是个花花世界,解放时全市有妓院525家、妓女2227人、舞厅26家、舞女1007人。此外,还有大量影剧院、旅馆、茶楼、音乐厅等等。大量色情活动的存在,严重毒化社会风气和扰乱社会安宁。这些场所是犯罪分子活动、隐藏之处。李士英同志深知管理好这些行业对遏制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意义。一进上海,他就要求行政处和各分局配好、配齐特种行业管理干部,要管理人员深入复杂场所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制订管理法规,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及时颁布了有关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管理的规则、规定、通告、布告等行政法规20余件。对印售淫书淫画等非法活动,明令取缔,6月27日,市公安局宣布取缔中外文淫书淫画106种,查获及收缴淫书淫画9.3万余本(张),将不法印刻商和发行人移送人民法院惩处。接着又在全市查禁和取缔买卖淫具、春药等非法活动。同时,加强了对影剧院、旅馆、旧货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
对于妓院、妓女,在丹阳研究对上海的接管改造时,陈毅市长就明确指出“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低层的受苦人,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解放妓女,但刚进上海,恐怕还不能马上解决妓女问题,只好让他们再吃几天苦,不过一定要很快解决”。接管警察局后,李士英同志即对行政处长刘少傥说:“上海刚解放,百废待兴,现在政府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医治妓女性病,安置妓女就业,但也不能让妓院主继续为所欲为”。他要行政处对妓院抓紧进行调查,拿出办法来。行政处很快制定严格管理、严格限制、迫使关闭到彻底铲除的《管理妓女妓院暂行规则》,经李士英同志批准以市公安局名义颁布,作出妓院妓女均须重新登记,妓女只准转业,不准扩大,妓院只准停业,不准新开,妓女定期检查性病,狎客登记等14条规定,并经常突击上门检查,迫使一批妓院关闭。至1951年11月进一步采取措施,全面取缔妓院,解放妓女。对舞厅、舞女和旅馆也分别颁布法规规定舞厅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女子充当舞女,不得强迫舞女伴舞,舞女有转业、歇业自由。
李士英同志为建立上海的革命秩序付出了很大心血,经过短短几个月的整顿,社会治安逐步趋于正常,旧上海遣留下来的腐朽混乱现象有了明显改观,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新秩序,为以后全面改造旧上海建设新上海奠定了基础。
(上海市公安局公安史志研究室执笔人陈关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