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李士英同志到江苏任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副省长,兼任省委政法小组组长。到职时,江苏经济困难严重,群众思想动荡,敌人乘机破坏,治安秩序混乱。士英同志迎难而进,勤奋工作,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重视不同见解,使人敢于直言,调动了各方面同困难作斗争的积极因素。当时,我是省委政法小组的办公室主任,所受教益,铭心难忘,抚今思昔,难免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士英同志主管政法工作期间,有许多重大建树,在省委的集体领导下,渡过了暂时困难,团结了群众,打击了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稳定了社会秩序,保卫和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江苏的公安政法干部迄今难以忘怀。他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对加强公安政法队伍的建设,具有深远影响!据我的接触,以下几方面的印象最为突出:亲自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
士英同志到江苏以后,很少坐机关、听汇报、发号施令,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除了听取各级领导人的汇报外,还亲自出去走走、看看,同群众拉拉家常,有准备的开些小型座谈会,抓第一手材料,这就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全面的工作部署和政策性文件,都是在调查研究之后形成的。实践的检验表明,达到了预期效果,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些文件,现在翻出来看看,仍然使人强烈的感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威力无穷,也揭示了不唯书、不唯上,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的真正内涵。我多次随士英同志下去调查研究,他在生活上很俭朴,住设备简陋的招待所,也不接受“罗汉陪观音”那样大吃大喝的请客,只是几位当地领导同志陪餐,在正常伙食之外加两三个菜,边吃边谈,气氛极为融洽。有的招待所长深有感慨地说:“还是老革命、老传统好啊”!
抓紧形势教育鼓舞干警斗志
士英同志在历次政法会议上讲话,或者下去调查研究,总是要透彻地分析形势,以自己的观察和对中央指示精神的领会,结合江苏实际,全面阐述面临的形势,预测在社会治安上的反响。对形势不仅讲好的一面,并且也把严峻的一面如实地告诉大家。那个时候,反右倾余悸犹存,人们不敢说真话,讲困难。士英同志在第九次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既讲总的形势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同时也告诉大家,全省粮食减产,农民体质下降,牲畜和农具减少;工业生产也不景气,失业失学增多。在这种情况下,要预见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他又讲了省委以抓生产为中心,抓生活、抓政策、抓党内外民主等决策,分析搞好社会治安的有利条件。这样,到会同志对全面情况心中有了底,对政法工作的任务和方针、政策、措施的理解,就融会贯通了。士英同志还指出:“只有充分地估计困难,清楚地认识困难,才会找到解决困难的办法”。并且启发大家要“向前看,看主流,看大局,从最坏处打算,向最好处争取”。大家议论,士英同志讲话,讲得恳切、实在,深入浅出,发人深思。的确,思想是先导,认识提高了,疑虑消除了,在实际工作中就增强自觉性,减少盲目性,防止了重大失误。
严格掌握政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国家暂时困难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士英同志总是提醒大家不能避开不管,应该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地做好群众工作。管,不等于一律逮捕判刑,而是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收到团结群众,孤立、分化、打击敌人的效果。
对于乱拿乱摸、小偷小摸问题要具体分析。在正常情况下,许多“乱”和“小”的问题,实际上已构成盗窃犯罪。士英同志鉴于粮食大减产、口粮安排太低出现的非正常事态,加之面广量大的客观情况指出,只能坚持说服教育的方针,同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生产,从治本着手解决非常情况下的特殊问题。否则,片面地强调惩罚将会引起矛盾的激化,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带群众性的请愿闹事的处置,士英同志历来主张,不能操之过急,简单化地采用捕人和其他压制手段,首先耍弄清楚请愿闹事的原因,妥善处理群众的要求,在平息事态和教育群众提高觉悟的基础上,再依法处理煽动闹事、乘机破坏的犯罪分子。他还要求把工作做在前面,及时抓住苗头,预防这类事件的发生,或者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践中也有过教训。凡是忽视群众要求,没有把犯罪分子放在“缓冲地带”,而是过早地捕人,恰恰事与愿违,导致事态的扩大。这方面的处理原则和基本经验,直至目前仍有借鉴作用。
坚持反“左”防右有反必肃有错必纠
在那时“左”的一套盛行的情况下,坚持反“左”防右,尤其是纠“左”,谈何容易。士英同志无私无畏,力排非议,坚持原则,给下面同志撑腰壮胆。他在1961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平反工作决心要大。步子要稳,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不要一概肯定,也不要一概否定,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现在重读这段记录,仍然感到难能可贵,掷地有声。当时在士英同志的引导下,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领导干部统一了认识,对整风整社中逮捕的3000余人,很顺利地予以甄别平反或部分纠错。这对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因素,战胜困难,恢复生产,都有良好的效应,并具有深远意义。同时,提高了公安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对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处理,在非常情况下又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如何正确地执行政策和适用法律,难度较大,淮阴地区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士英同志在1962年春亲自去淮阴地区调查研究,“解剖麻雀”,确定对策,遏止了反革命集团的蔓延发展。在调查中,筛选了7个反革命集团案件(321名成员)。经过对案情和侦查、批捕、判处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剖析,士英同志指出,为什么反革命集团这样多?首先是确有敌人存在,“反共迎蒋”的反革命纲领,足以说明“他们总是企图复辟”。其次,连年遭灾,生活困难,全区轻重灾民占总人口70%,加之工作没有跟上,敌人利用的空隙较多。再就是各有关政法部门对这类案件的处理迟缓,未能及时遏止,以至蔓延发展,这与省里的审批不及时也有关系。他说:“从党委领导上说,我是分工公安政法工作的,我有直接的责任。”淮阴地区的同志,听到士英同志作自我批评,承担责任,都非常感动。最后,士英同志讲了政策界限和斗争策略,并阐明对反革命集团案件,一般不能象对待某些派遣特务案件那样,采取“长期侦查”的方针,在案情基本弄清后,迅速破案处理,制止其蔓延。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教育群众、宣传消毒、安排生活、生产等善后工作。
士英同志淮阴之行,不仅解决了淮阴地区的难题,全省处理反革命集团案件都有所遵循,并且起着长期的指导作用。
注重公安政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士英同志抓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重点放在抓领导班子。他一再要求各级领导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满足于成绩,要正视工作中的问题,使自己的头脑清醒。由于他对工作上不足之处,带头作自我批评,所以省级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在召开政法工作会议或业务会议,以及在年终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总是严格地从领导角度检讨和总结教训,从不浮光掠影不痛不痒地说几句做样子,这就具有极大的号召力,推动广大干警自觉地自我批评,严守法纪,勤奋工作。
士英同志把“发扬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列为常抓不懈的课题。他语重心长地说:“骄傲了就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就听不进别人的批评,别人的经验也学不进去,就会脱离群众,把事情办坏。”
士英同志对于大走群众路线,除身体力行作表率外,几乎逢会必讲,反复阐明:一个县几十万人、上百万人,专门机关的力量是有限的,时刻不能忘记在党委领导下,依靠广大群众维护治安,惩罚犯罪,如果脱离群众,孤立办案,就难以发挥公安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士英同志经常号召公安政法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搞特权,要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于表彰好人好事的会议,都亲自到场讲话;对个别违法违纪的人员,总是叮嘱有关领导要严肃处理,通过处理教育大家,保持公安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士英同志经常勉励大家认真学习辩证法,尊重唯物论,公安政法干部不懂唯物论和辩证法,是难以做好工作的。他特别提醒:“要注意一种人‘左’的时候比任何人都‘左’,一说反‘左’,他比任何人都右……。正确的态度,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实事求是”。士英同志理论联系实际学哲学,启迪了各级领导,从实践中感受到组织干警学哲学的必要性。
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法机关的团结协作
士英同志经常严肃地指出“政法工作服从党委领导是不可动摇的组织原则。这是我们政法工作历来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取得成绩的根本保证。”他从法律的角度阐明:党的领导是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任何机关、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循。对于少数同志在服从党委领导上有糊涂认识时,总是耐心地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于如何取得党的密切领导,提出必须向党委主动请示、汇报等要求。所以,这一期间,县以上政法领导干部在党委领导下做好工作,经常受到党委的表扬。
对于政法各家尤其是公、检、法三家的团结协作,士英同志一直抓得很紧。在一些大的会议上,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方面,阐述加强团结协作,保护人民、共同对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重要意义;在同公、检、法三家领导干部接触中特别强调搞好团结协作,要尊重别人,严于责己;对于少数比职务大小、争职位高低,有碍团结协作的人,通常都采取抓面的教育或个别帮助的办法促其觉悟,对个别情况突出的则在在会上点名批评。这样分别对待,以理服人,效果甚佳。他还要求不要怕暴露矛盾,尤其是在办理案件上的不同意见,要允许争论,才能把案件办好,才能稳、准、狠地惩罚犯罪。他指出,工作中有矛盾是正常的。但是,不要妄加评论和随便“扣帽子”,说这个“左”了,那个右了,把工作的正常矛盾,弄成庸俗的人际关系。这些原则,给大家的印象很深刻,一般都能自觉遵守。士英同志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以后,仍然关心江苏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关心江苏的公安政法工作。他每次来江苏时,同在位的以及离退休的公安政法干部,都有较广泛的接触,看望的人络绎不绝,彼此促膝谈心,气氛十分融洽。
士英同志持之以恒的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永葆青春的老战士风彩,深深地铭刻在人们的心坎中,对现在的乃至未来的公安政法战士,都有教育意义。本文只是个人对他在江苏主管公安政法工作期间,崇高的思想品德和丰富的斗争经验的一些观感。
(作者原任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