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济南,使这座古城重新回到了人民手中。济南是解放战争时期关内解放的第一个省会城市,同时,也是我们几十年革命生涯中作为城市的主人和管理者所进入的第一个大城市。我们有幸参加了济南的接管和解放初期的公安工作,至今虽然近半个世纪了,但回忆往事,仍记忆犹新,令人兴奋不己。
解放济南的准备工作
1948年上半年,解放战争已进入战略反攻阶段,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占领农村和小城镇,发展到开始攻占和解放大中城市。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的李士英,于1948年6月,奉命组建昌潍特区保安司令部,任司令员兼政委。率领两个团在昌潍地区(包括昌乐、潍县、益都、临朐、安丘、寿光等县)执行三项任务:土改;剿匪,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截断胶济路,防止济南与青岛的敌人互相支援。在此之前,华东局社会部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将山东省6000余名公安干部集中到渤海区,在惠民、阳信一带进行“三查”、“三整”,学习中央的有关政策,提高干部适应新形势的工作能力,进行接管城市的准备工作。为解放和接管济南,华东局在益都专门成立了一个机构——青州建设研究会,负责了解济南各方面的情况,并组织大批接管干部进行培训。社会部主要负责调查搜集济南的政治、军事、社会情况,编印了《济南概况》、《济南人物调查》、《济南特务与警察调查》等资料,还绘制了部分地图。
凌云原在中央社会部工作,1947年冬随中央工作团来山东参加土改。土改结束后,正值潍坊市刚刚解放。1948年夏,被任命为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济南战役打响后,带领公安干警在潍坊地区沿路设卡,拦截审查从济南逃往青岛的敌军散兵游勇及特务。接管济南 建立公安机关
经过8天的激烈战斗,1948年9月24日,济南全城宣告解放。在解放济南的同时,李士英率领600余名公安干部从益都出发,冒着敌机扫射和轰炸的危险,在硝烟弥漫、炮声隆隆的战火中日夜兼程,于9月23日和26日,分两路进入济南。按照华东局的指示,直奔国民党山东省会警察局,开始了紧张的接管工作。济南解放后,实行了军事管制。李士英任市军管会公安部部长、特别市委社会部部长,军管结束后,任特别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10月,凌云奉命调任济南特别市公安局副局长,也从潍坊赶到济南。
我们按照华东局和军管会的部署,迅速组建了人民的公安机关。很短时间内即建立了11个公安分局和71个派出所,市公安局也建立了人事科、秘书科、治安科、户籍科等职能部门。到1948年底,全市公安干警已由进城时的600余名发展到2000余名。为肃特和打击刑事犯罪,我们还专门设立一个机构——督察室,由唐劲实任主任,张洪范任副主任(凌云到职后不久,唐、张去接管徐州,凌云兼任督察室主任)。督察室下设侦察科、情报科、保卫科、预审科(为适应工作需要,1949年夏,公安局和督察室的科均改为处)等。市公安局的多数干警集中在督察室,约有几百人。
在发展扩大公安队伍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是留用旧警人员,二是招收培训青年学生。留用改造旧警察是党中央的政策,对稳定社会治安发挥了一定作用。因为我们接管济南后,对城市的各种情况不熟悉,而且公安干警人员少,难以完成十分繁解放战争时期重的任务。旧警察对城市的治安、户籍等情况比较熟悉,并且掌握部分刑事案件的线索,正确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在留用改造旧警察的工作中,我们首先颁布了《关于旧警人员进行登记的布告》,对他们进行登记审查。高级人员不用,品质极坏、群众特别愤恨的以及特务分子均予以清洗,警长以下人员先予留用,警长以上人员则分配一定的临时任务,使他们心理趋于稳定。一般的要经过短期的考查训练,再行分配工作。工作中各级领导骨干均以我们参加接管的同志担任。我们重视对留用旧警人员的教育和改造,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克服旧社会遗留的不良作风。建立新型的警民关系。并且注意发挥他们的业务技术专长,使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为了培训青年公安干警,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在济南举办“华东警官学校”(即原山东省警官学校第二期),李士英兼任副校长。学校进行政治、业务、军训教育,山东省公安总局和济南市公安局的有关同志前去讲授治安、交通、户口、消防管理及刑侦、敌情、保安等专业知识。学校于1949年1月5日开学,原计划学习一年,但由于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急需公安人才,这批学员于5月提前毕业,一部分学员由李士英带领,南下参加了上海市的接管。之后,在凌云任济南市公安局长期间,曾举办过济南市的公安学校。由于没有校舍,就采取原来在农村工作时的一些做法,到郊区农民群众家中借房子。该校共兴办了两期,第一期是在济南市招收的学员,第二期是到胶东招收的学员。虽然学习的时间不长,但作用还是不小的。这些学员毕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大多成为公安系统的骨干,有些同志陆续走上了省、市公、检、法系统的领导岗位。还有一些同志被派往南方,支援新解放的城市。徐州解放时,济南就派去了100多名公安干警作接管的骨干,其中唐劲实、张洪范同志分别担任了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局长。上海解放时,李士英率干警600余人参加了接管。李士英担任了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分局长也多为济南去的干部。
为加强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进城不久,我们就制定了《济南特别市公安局员警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教育广大公安干警模范执行华东军区颁发的《约法七章》和市军管会颁布的《入城守则》,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信息,有利于干警学习掌握方针政策,1949年3月,我们创办了《济南公安》(月刊),后改为《公安周报》。不但组织本局干警学习,而且与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进行交流。对宣传党的政策,指导推动公安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
清除战争遗迹 整顿市容秩序
我们刚刚踏人济南城时,整个市区秩序混乱,一片狼藉,满目疮痍,街上到处是死尸和被炸坏的车辆物品。清理死尸,整理卫生,防止瘟疫流行,保障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成为刻不容缓的第一位的工作。军管会和市委决定由公安局协调组织这一工作。我们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干部群众中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全体出动,立即投入到掩埋尸体、平毁碉堡工事的任务中去。全市公安干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不怕脏不怕累,带头跳人大明湖和护城河中,打捞尸体,清理炮弹。很快将市区内5000多具尸体清理掩埋完毕,并且平掉了400多处碉堡工事。
解放初期,市级机关不够健全,职能分工亦不十分明确。市公安局不仅负责全市的治安、交通、消防等项工作,而且负责粪便管理等市容卫生工作。这一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到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千家万户。我们首先组织了全市范围内的“大清除运动周”突击活动,对市区的垃圾粪便、碎石瓦块进行了一次彻底清除。在初期的粪便管理工作中,因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机构与组织,只能利用原来的方法,通过粪把头来做这项工作,其中难免发生一些问题。在一次检查工作中,发现有的粪把头消极怠工,造成粪便漫溢,影响了群众生活。我们便以公安局长的名义,召见几个粪把头,严厉斥责了他们的行为,命令他们限期掏运粪便,并指出对蓄意捣乱破坏者一定依法严惩。这些人私下议论:“好家伙,共产党真了不起,局长这样的大官连咱掏大粪也管,可得小心喽!”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管理,公安局先后制定颁布了《公共卫生管理规则》、《清除便所业人员守则》、《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济南的市容卫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
当时的济南不但市容卫生杂乱,而且人员相当杂乱。大批散兵游勇、乞丐游民,夜间露宿街头,白天到处流浪,偷摸强抢,扰乱社会治安。根据军管会的指示,我们一方面收容散兵游勇,遣送乞丐游民,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收容了六七千人,大多数遣送原籍,由当地政府安置。另一方面进行了户口登记。1948年10月下旬,市公安局颁布了《户口迁移暂行规则》,并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户口登记工作。在这项工作中我们注意了三点:一是进行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确户口登记的目的与作用,取得群众的支持;二是充分发挥旧警人员在户口管理中的业务特长;三是利用旧保甲人员提供人口情况,协调搞好户口登记。之后又搞了户口普查。通过户口登记与普查,基本搞清了全市各类户口的情况,并清查出国民党反动党团人员、散兵游勇、地主恶霸等6万余人。在户口登记的同时,我们对特种行业也进行了调查登记。济南市的特种行业有旅馆、刻字店、印刷所、影剧院等近千家。这些场所人员复杂,管理混乱,是反动人员和不法分子隐藏的主要地方,并经常发生刑事案件。通过对特种行业的调查登记,根据其行业特点,公安局制定了各自的管理规则,对合法经营范围和禁止事项做了详细规定。对违反法规的进行揭露批判,对违法犯罪的予以打击。群众和守法经营者都很满意,治安秩序也逐步好转。
肃特镇反维护新生政权
济南作为山东省省会,国民党在此苦心经营多年,不但其党政军首脑机关在济南,而且网罗组织了一支十分庞大的特务组织,以中统山东室、军统山东站、国防部二厅所属绥靖区二处和绥靖总队第三大队为主,其专门机构和外围特务机构不下几十个。济南解放时,有部分人被俘或逃跑,但多数隐藏下来,伺机破坏和捣乱。济南解放后,国民解放战争时期回忆党又不断从上海、南京、青岛等地派遣特务潜入济南,联络原有人员,发展特务组织,搜集我军政情报,进行反动宣传。甚至网罗散匪和还乡团分子,组织武装匪特,妄图推翻新生的革命政权。因此,肃清潜伏和派进来的特务,是解放初期市公安局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济南解放前,我们就掌握了部分特务的材料,进城后又找到一批材料,特别是在原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发现了全省中统特务组织的档案及人员名单,对开展肃特工作十分有利。济南解放后,周边的各解放区纷纷派出情报、保卫人员到济南抓捕特务。其中有:冀鲁豫区、冀南区、渤海区、鲁中南区、淄博特区等,还有原市委情报部、社会部,华东局社会部、统战部及中央社会部等。他们自9月22日至10月10日期间陆续到济,人员众多,组织复杂。长期以来。他们一直坚持对济南的情报工作,每个解放区都倾注了很大的力量。他们带来了材料和线索,还带来了熟悉情况的特情人员。他们的到来,无疑对我们侦破案件、肃清敌特是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但是,各个组织之间没有联系,缺乏统一领导。搞不好,就会出现乱抓人、乱没收物资等混乱现象,不能正确贯彻城市接管的各项政策,对接管工作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军管会决定对上述所有情报、保卫组织和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由济南市公安局以军管会工作队的名义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各地的负责人每天上午到市公安局开碰头会,研究当天发现和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由市公安局统一处理。实践证明,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对于当时的肃特斗争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成功的。
济南解放后,军管会于10月1日发出布告,命令国民党、三青团及其特务组织即日解散,其人员到公安机关登记。市公安局也发出了布告,宣布了对以上人员的登记办法及区别对待的政策,规定凡主动登记者,予以宽大处理;劝说他人登记或检举揭发他人有功者予以奖励;有意不报,企图逃匿或隐藏文件、武器、电台等物品,进行秘密组织及图谋不轨者,一经查出即予以严惩。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先后有国民党员6000余名,三青团员4000余名,特工人员800余名,其他人员600余名,到公安机关进行了登记。我们根据已掌握的材料,又突击审讯了在押的犯人,并发动群众排查摸底,大力开展侦察破案工作。1948年10月初,首先将国民党中统山东省室主任×××等重要特务逮捕,经过审讯,又掌握了全省中统特务2000余人的名单。晚上,侦察员经常带着×××等出来搜寻其他特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我们就破获了30多起敌特案件,缴获了几十部电台和部分武器。11月初,我们又捕获了南京派来济南重建中统济南区室的特务分子于××等20余人及徐州联络站派来的特务分子张××等人。这一时期我们对济南的中统特务基本全部抓获,其他系统的特务组织也被摧毁。
在破获潜伏特务组织的同时,我们还破获了济南解放后敌人建立起来的反革命组织。1949年春,我们破获的“鲁济戡乱建国团”(鲁济暗杀团)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这个组织以国民党、三青团分子和流氓青年为主,具有严密的组织与分工。他们多次在济南扶轮中学等处秘密集会,并派人去青岛与蒋匪特务机关联络,企图在济南市搞暗杀、放火、投毒,进行反动宣传,联络武装土匪到农村进行游击活动等。市公安局与警备司令部采取内线打人的方法,进行侦察,于4月中旬将朱洪宾等首要分子抓获,进而破获了整个组织。以后又破获了多起反革命组织。
刊登于济南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出版的由济南市档案馆、中共济南市委党史研究室合编《济南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