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华,原名李继仁,1910年出生,惜福镇李辛村人。1938年春参加了李肇歧组织的即墨抗日独立中队。同年秋,经王云九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被派往胶东军区学习,后担任第六十五团特务连指导员、胶东军工厂厂长兼指导员。 1939年11月,胶东区党委派曲华打入青岛开展党的工作。他先在蓝家庄、李辛村发展数名党员,建立秘密联络点。年底在其弟方勋(原名李继伟)的掩护下进入青岛市内。 首先在崇德中学发展进步学生方勋、尹华、莫易、张辽入党,于1940年6月建立中共崇德中学支部。随后又在市立中学、女中、文德、颐中烟草公司等学校、工厂中发展党员,建立了市立中学党支部、颐中烟草公司党支部。到1941年秋发展了40多名党员。1941年秋,胶东区党委决定成立中共青岛工委,曲华任组织委员并分管四方分区委的工作。 1942年1月上旬,工委书记谢明钦与沧口分区委书记高日九等在沧口盐滩村商量开磨坊、建立秘密联络点时被坏人告密被捕,工委遭到破环,李继仁立即部署有关同志转移隐蔽。在5月4日,曲华前往胶东区党委汇报工作,途经大北曲村时被日伪军逮捕,被判发往东北充当"劳工"。同年6月,曲华被敌人押往东北,在济南四站换车时,鼓动同车难友一起暴动逃跑,不幸被日军枪杀,时年三十二岁。 198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追认曲华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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