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我与谭启龙同志一起到达杭州,王芳同志是随七兵团南下来杭的,陈伟达同志是从湖州来的。省委决定我们3人负责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的领导工作。当时能集中的公安干部是:南下干部、七兵团保卫部和联络部的部分同志,还有杭州地下党以及华东革命大学来的同志,总共约二、三百人。公安部开始设在杭州国民党的警察局里面,调一个南下民兵连作警卫队,以后又调来七兵团的侦察连。公安部成立后,首先抓了接管工作。当时,国民党警察局局长逃跑了,留下来的人听候接管处理。确定的接管方针原则是“自上而下,各按系统、整套接收、先接后分”。公安部专门成立了接管委员会,主任由陈伟达同志兼任。接着,公安部连续发布了一、二号命令,宣告解散伪浙江省会警察局,听候接管,所有旧人员照常供职,各项文书档案、武器弹药、资材器具由留守人员保护,不得有任何破坏,违者论处。当时由留下来的伪警察局的副督察长马瑞文等带领旧人员向我们办理移交,接受接管。就这样接管了总局和8个分局,27个分驻所、派出所,以及消防队、监狱等,共接收旧警人员1000余人,各种枪支130支、六○炮5门、电台8部,还有一批档案、器具和财物。伪警察局的档案保存是比较完整的,搞到的国民党内部的保密材料很多。接管陆军监狱后,我们立即欢送被国民党逮捕关押的18位革命志士出狱。对旧警人员的处理有三条原则:一、凡是反革命党派分子、特务人员、警官等,其中罪恶极大者扣留审查,余者原则上遣散,办理交代,有功者酌予奖励;二、一般警察及技术人员经甄别后适当录用;三、决定对遣散的伪警人员均酌情发给遣散费。那时,消防、交通、刑警等旧警人员基本上都被留用下来,让他们陆续走上岗位,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记得解放初西湖边还发生一起绑架“撕票”案件,就是交留用的刑警去破的。当时的公安工作主要是靠党的领导,靠政治威力,还有解放军的力量,地下党的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方法是打歼灭战。国民党逃出杭州不等于全部敌人都撤出杭州,不等于就没有敌人了,有许多敌人潜伏下来了,而且活动也很嚣张。敌人有意在笕桥等郊区打枪骚扰,当时警察局、派出所大多数是国民党时的旧人员,他们有的也故意给我们打电话,说在什么地方发现紧急情况,哪里又在打枪,扰乱人心,干扰我们的工作。全省各地区武装匪特的活动也很猖獗,敌情很复杂。我们到温州、台州等地工作,都带一个武装班做警卫,备有机枪。面对这种情况,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剿匪,方针是:“军事清剿、政治瓦解和发动群众武装自卫”三者相结合。公安部门的任务是做好配合工作,负责情报、侦察,搜捕散匪、潜匪特务,肃清散兵游勇。剿匪工作从1949年5月开始,至同年12月,全省共歼匪特50000多名。1950年又歼陆、海匪38300多名,基本上消灭了武装匪徒。
当时公安力量很薄弱,有的干部公安工作没有干过,东西南北也分不清,人生地不熟。有利条件是,从事公安工作的同志积极性很高,三班倒。群众纷纷向我们反映各种情况。还有原先打入伪警察局的地下党员也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材料,加上溃散的敌人纷纷投降,交代揭发问题,交出电台、武器,反映线索。当时省委书记谭震林、副书记谭启龙、杭州市委书记江华对公安工作都很重视,抓得很紧,真是全党搞公安工作。记得杭州几次大搜捕,省委除了个别领导外,其他领导同志,各部的部长,都亲临斗争的第一线。我们在搜捕敌特分子时,很讲究斗争策略,采取通知开会予以集中逮捕的方法。如对军统浙赣铁路警务处的特务,就是把他们叫来开会时,出其不意地一一逮捕起来。又如1950年1月,在杭州破获的以东阳匪特蒋芝麟为司令的“浙南行署反共自卫军第二支队”,曾妄图向我假自首争取合法,继续进行阴谋活动。我们派同志打入敌人内部,在掌握全部情况后,遂诱匪首从东阳来杭开会,先后将6名匪首捕获。我们还充分利用了国民党浙江省党部、伪省政府、伪警察局的档案,把许多军统、中统、蒋经国的伪国防部青年救国团成员挖掘了出来。一次,省里在浙报会堂开干部大会,有人报告,说敌人准备带几箱炸药从富春江坐船来杭破坏这次大会。我们得到消息后,就布置公安部和杭州铁路公安分局监视、拘捕,大会立即转移到孤山老美术学院继续进行。当天在钱塘江岸破获了此案。
1949年下半年,在敌人的策划下浙江发生过70多次暴动、骚乱,其中“金兰沟暴动”影响很大,是我到金华去处理的。暴动是国民党武装匪首“十二军代军长金式部”策划的,夺了我们的枪,打死我们干部10名,打伤50名。对此,金华地委和公安处都很重视,暴动很快就平息了,打击了少数坏人,贫困的群众由政府拨款救济。
反动党团的登记工作抓得也比较早。这项工作,我们曾在兖州、新海连、徐州等解放区搞过,但浙江的情况不同,比较复杂,遇到许多问题。为了取得经验,1950年上半年先在杭州、杭县进行试点工作。登记时,我们设了登记点,在报纸上发出布告,限期登记。这样,反动人员纷纷前来登记,有的在外地看了报纸,也赶回来登记。记得当时登记的人排队,交证件、交文件、交武器、交电台、交线索。他们都要求快登记,从宽处理。在这件事上,我们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和经验,罗瑞卿部长曾经将我们的做法向全国介绍过。
整顿治安,是杭州解放后碰到的突出问题。杭州解放后,全市商店很快恢复了正常营业,但社会秩序很乱。我们当时一是抓了收容散兵游勇。全省散兵游勇很多,仅杭州就收容了5万多。二是清查户口,发现了许多坏人和线索。三是和不法商人的投机活动开展斗争。一些不法商人,扰乱金融,哄抬物价,金银贩子充塞街头,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因此,从1949年5月下旬起,军管会发出了布告,并由军管会财政部金融处派员协同公安部,组成检查组分组检查了老凤翔银楼、宝兴金珠铺和惠林登表行、金刚百货公司等金银外汇等投机交易场所,以及投机奸商的巢穴12处。当时,我们曾派干部扮成大老板,从银行拿来大笔现金,在金城饭店收购金银,来多少收多少,还故意让一些人到外面放出风去,引奸商和贩子前来投售,记下姓名、住址,晚上即有目标地行动。经过三个月的斗争,共捕获金银投机首要奸商20余人,所有经受检查的投机商等和用以进行投机犯罪活动的金银、外汇全部被查封,对180余名一般的投机商则具保释放。到了11月,杭州市公安局又对暗地里继续兴风作浪的地下钱庄采取了一次行动,命令取缔地下钱庄,先后抓了钱庄负责人7名,查获的财物甚多。这场经济战线上与投机商的重大较量,打掉了他们的嚣张气焰,银元贩子从此销声匿迹,这对巩固人民币在市场上的地位,维护新生的革命政权,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稳定物价和安定人心,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我们一进杭州就抓了干部训练。军管会建立了训练班,当时干什么就训练什么,如查户口、举办党团登记、教育审查留用人员都搞过训练班。后来公安干部逐步调进和充实,成立了警察学校,后改为公安干校。这对加强公安干部队伍,提高公安人员素质,起了作用,也使我们的公安工作能顺利开展。
总的来说浙江解放初期的公安工作搞得还是不错的,曾受到中央的表彰。(浙江省公安厅根据1986年采访李丰平录音整理)
【人物小传】
李丰平,1912年1月出生,四川铜梁人(现属重庆市)。1931年10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1年10月~1933年6月,历任上海市中等学校学生救国联合会团组书记、宣传部长,团中央宣传部干事,共青团江苏省委反帝委员会委员,上海反帝大同盟青年部长,共青团上海南市区及法南区区委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秘书,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1933年6月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1937年11月出狱后,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1月任中央组织部干事,5月任陕北公学中共总支书记。1938年11月起,奉调华东工作,历任中共潢川中心县委书记,黄梅地委工委书记,鄂豫皖区党委委员、民运部长兼立煌市委书记,皖鄂边区省委书记,豫皖苏边区党委委员兼淮上地委书记、行政办事处主任,安徽省芜巢地委书记,鄂皖边区地委书记兼新四军七师挺进团政委,皖江区党委委员兼社会部长,新四军七师除奸部长,皖江行署公安局长,新四军七师政治部副主任。1946年12月,调山东工作,历任山东省公安局副局长,昌潍警备司令部副司令,鲁中南区党委社会部长兼鲁中南行署公安局长,华东大学分校校长。1949年5月到浙江工作,任中共浙江省委社会部长兼中共杭州市委常委、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长。1949年7月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1950年5月起,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长,省人民政府委员兼公安厅厅长,省检察署检察长,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主任。1952年12月后,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省委书记处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和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察委员会书记,浙江省委常务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和迫害。1978年1月恢复工作后,先后任浙江省革命委员会秘书长,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8年3月28日,李丰平在杭州逝世。李丰平是浙江公安工作的创始人之一,在浙江解放初期领导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强力措施,打击敌人、维护治安,为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浙江社会治安的迅速稳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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