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河段整治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在不妨碍长江行洪且有利于稳定河势的前提下,对武汉沿江港口码头进行系统整治,以满足港区必须的水深,并将自白沙洲至天兴洲河段整治后在汉口沿江形成的滩地和汉口市区沿江一线已有滩地,纳入城市规划的范围,为扩大武汉市区、美化武汉市容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
武汉河段上起沌口,下至阳逻,长约48公里。其中,以长江大桥即龟蛇山段为界分上段长约14公里,下段约34公里;北岸以汉江为界分为汉阳、汉口,南岸为武昌。所经之地正是人烟稠密、港口罗列和城市给排水口交织的市区。这种城市格局是在江、汉河床,特别是长江河床能长期维持稳定的条件下才形成的。如果长江在这里摆来摆去或者大改道,武汉市就会被破坏或者不再存在。它能保持稳定是因为长江进入中下游平原后,两岸主要是南岸,每隔相当距离就有一个或一对“节点”,即形如藕节般的浅丘、高地,在控制着水流的走向。武汉河段有三处这样的“节点”:上节点是沌口两岸的蛤蟆矶与石咀,此地江宽1450米;中节点是龟蛇二山,此地江宽1100米;下节点为阳逻一岸的山地,此地江宽1400米。
但是,水流的造床运动并不惟一表现在河道的稳定与不稳定上。当水流不能完全突破河床两岸对它的控制时,它还可以在接受河床约束这个大原则下,在河床内制造麻烦。这就是由于水流不稳定,它可以在相对薄弱的一岸形成弯道和泥沙淤成江心洲。在平原河道上,因流量、流速、流向和河宽、江岸土质等因素,弯道与沙洲往往是相伴而生,互为因果。武汉河段就有两个江心洲(上为白沙洲,下为天兴洲)和从天兴洲河段开始的阳逻一带的弯道。我总是用辩证法去思考问题,观察问题。武汉河段的这种变化就很符合河流辩证法。任何事物,动态是绝对的、永远的,而静态是相对的、暂时的。武汉河道是稳定的,而水流却永无稳定之日,现在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沙洲以及江滩的消长动静上。首先,这两个洲滩均分别在武汉河段上下形成了左右两个支汊;两个洲滩在不停地演变,两支汉流也在不停地左右摆动,自然都是渐变的。白沙洲目前很小,但潜洲暗沙正向长江大桥方向发展。
从20世纪初起,长江自沌口起进入武汉段后,主流北趋由汉阳一边至长江大桥略上又折向南岸沿武昌一边在青山段进入天兴洲南汊。武汉河段上段,因其上、下均有两个对称的节点,且相距仅14公里,控制性强,故河道与水流的摆动均弱于下段。下段两个节点间是34公里,且下段两处节点(青山、阳逻山地)都在一岸,故河流发育最宽处有4000米,天兴洲与长江主流的变动都大于上段。在上段主流北移之后,下段主流从20世纪30年代起就渐向南移,到50年代江流南移的结果是北岸汉口沿江边滩的不断扩展,以致枯水时轮船搁浅,不能进港,要靠疏浚、搭跳、下移码头来维持航运。换言之,近百年来,汉口一线的岸边先是凹岸,这才有条件成了港口码头区,而如今变成了凸岸,水流已渐渐南移远离了北岸。天兴洲两支汊流也主次转化,原来主流靠北,贴近汉口,北汊深广;现在主流靠南,贴近武昌,南汊深广。汉口从武汉关至江岸一线形成大片外滩,而且天兴上洲头的潜洲正在向上游方向发展,大有与汉口外滩相接的趋势。
前湖北省水利厅长陶述曾说,1901年他还可以涉水趟过南汊走上天兴洲,轮船从北汊走。30年代以来南汊渐盛,解放后变成了主航道。现在枯水时北汊像百年前的南汊一样,也可趟水上天兴洲了。这真是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问题在于这种此长彼消、周而复始、互相更替的变化,如果不采取整治措施,将会永远继续下去。这就成了武汉港口建设和市政建设的一大问题。凡临水城市,其城市布局均与水相关。例如现在主流南移,汉口各港口的水深已不正常,水厂取水设施已不能适应需要,而大堤远离水流,堤外徒然形成了大片的荒滩。
武汉河段这种现状能否变害为利呢?我大约在1970年中期就在思考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经过长办作过一段研究后,曾将我们的武汉河段整治方案向交通部、武汉市和长航(长江航运管理局的简称)提出,当时他们均表示赞同,但终未付诸实施。我对武汉河段整治最初的思索与观察,是从长江中下游沿江两岸的围垦活动开始的。在中下游平原荒无人烟时,天然的河床应当是很宽广的,可以说只要洪水所到之处,便可以算是河床了。后来人口渐多,特别是唐宋以来北方移民大量迁来,便开始在那些虽为“河床”而十年百年难遇洪水之地筑垸围垦起来。由于是盲目围垦,再后来就必然是得寸进尺与水争地;直到这种随意围筑有碍于行洪而经常溃垸受淹,又不得不退田还江。到明清时代,才根据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将两岸江堤即河床调整、固定在现在的规模上。但此后几百年来,或者更长的时间里,堤外的滩地与江心洲的消长,河床即过水断面与过水量是否彼此适应,以及这些此起彼伏的江心洲对河道究竟有何影响等问题,并无人研究过。前人没有,今人也没有,已经习以为常。缘于此前对荆江裁弯、葛洲坝河势规划的实践和对荆江主泓南移的设想,我从直观上想到的是:如果把汉口一侧的港口因势南伸,将大片外滩地利用起来,而在水流自然南趋的现实下,采用工程措施继续加强主流南向的趋势,洪水能否安全通过武汉河段?在将此想法与李镇南等长办主要技术人员交流后,均认为不无道理,可以进行试验研究。研究后即如前述1975年向交通部、武汉市和长航提出的那个整治方案。
大约在1982年新年开始不久,葛洲坝工程技术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结束,我的任务基本完成后,我又向李镇南同志谈起武汉河段整治的事。他也很乐意办这件事,便首先将此事提交由他担任理事长的湖北省水利学会一议。1982年5月,该会为此专门召开了学术讨论会,且一致认可。与此同时,我将武汉河段整治报告水电部党组并请通报湖北省授权参加。5月水电部致函湖北省政府,授权我和黄友若同志代表水电部参加。我于是在同年10月草成《关于武汉河道整治、建港与城市规划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分送武汉市、水电部及有关单位。我的意见是:
1.领导机构:依葛洲坝建设成例成立技术委员会,由湖北省、武汉市、水电部、交通部各派领导一人充任委员,聘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长航、长办各一名高级技术人员为顾问组成,由省、市、委授权报国务院备案。
2.整治方案:封白沙洲南汊、天兴洲北汊,将武汉河段改为主流偏南的单一河道。在不抬高武汉最高洪水位的前提下,确定汉口段基本河宽为1300米- 1500米,根据这一河宽限度移动部分堤岸线,以治理河势,改善航运和港区,开发外滩地。
3.实施步骤:分三期整治。第一期先将目前已经淤成高滩的汉口武汉关至江岸车辆厂一线江堤,按1300米- 1500米河宽的要求向南进占(最宽处进占约600米),可得建设用地2.5平方公里。此时天兴洲北汊依然过流,但因主流南趋和一期沿江护岸的导流作用,可加速北汊淤填;第二期待淤填到一定程度时,开始进行自江岸车辆厂通过天兴洲北侧至下洲头的护岸,使北汊完全断流,最终与汉口相连,又可得30余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第三期在沌口下游南岸筑导流堤坝,经白沙洲南侧以至潜洲,以封堵南汊,使主流在大桥以上趋北,过大桥而趋南,以形成以天兴洲南汊为惟一过水的武汉长江单一河段。
4.工程费用:资金筹措采用谁用地、谁用岸线,谁投资建设的办法。利用出售土地的资金兴办治河工程,国家原则上无专项投资。
5.技术:只要设计无问题,堤岸施工没有特殊的技术问题。在设计上,易为一般人担心的是防洪安全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起初有此设想时,连水利界的人士也有此担心,他们已习惯于宽河道上行洪,误认为越宽越好。越宽越安全是成立的,但这是以不怕淹没为前提的。应当说只有适当的淹没范围,才是我们所希望的河宽。因为,河床的过水能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主要决定于过水断面的大小,而不单是水面的宽窄。同等的河床断面,有窄而深、宽而浅之别,由于流速、坡度等因素的加入,在过水或行洪上通常是窄深式河床更为顺畅。这在设计上,自然经过长办规划部门的缜密地计算。
6.主要效益:经过岸线调整后,河道单一,主流顺畅,新修堤岸防洪能力提高,主要港区的水深得到了保证,所获得的可利用滩地,相当于解放初武汉三镇城区的总面积,其中一部分将成为黄金地带,一部分将成为未来的新市区,可以节省大量土地资源。一期工程完成后,即可在天津路南口以上外滩筹建武汉港客运大楼及港口工程。
我的上述意见向各方征求意见后终于有了回音。1984年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湖北省、武汉市、水电部、交通部四方授权代表组成的“长江武汉河段河道整治工程技术委员会”。会后,武汉城建与河道研究部门、长办等单位即进行包括河道原型观测分析、数学模型计算与物理模型试验等必要的科研论证工作,并初步提出一个方案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985年6月,我作为该会主任委员在汉口新华饭店召开了为期一周的第一次技术委员会(扩大)会议,副主任田英、黎智,委员王杰、何浣芬、叶扬眉、张绍震、童文辉(涂建堂代表出席)、石衡(荣天富代表出席),技术顾问张瑞瑾、李镇南,均出席会议;此外还邀请了湖北省水利界耆宿陶述曾、武汉市副市长赵宝江、长办副主任文伏波,以及长办、长航、省水利厅与防汛指挥部,武汉市防汛指挥部、建委、规划局,武汉港务局、航道局、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电部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和高级技术人员,武汉地区科技界著名专家和市政、水利、航务方面有影响的人士。这次会议对上述“报告”审查后认为:
整治方案对武汉市防洪的考虑是慎重的。工程本身原则上不要国家专项投资,可借助开发江滩及江心洲土地筹集资金,加固、改造三镇堤防系统,是确保武汉防洪安全的一项积极的有效措施。其综合效益很大,可稳定河势,保证航道稳定、航运畅通、港埠发展,并给城市中心区提供一块30余平方公里可供开发的高地,对武汉市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
会议还认为:“方案的第一期工程研究得比较成熟,对河势与防洪影响的论证也比较清楚,可以先行开发。”
这个方案对武汉市的好处如此明显,又被会议一致通过,却从此再无下文。1986年10月,我又致函敦促湖北省政府及省委关广富、郭振乾同志;1987年4月时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陶述曾又牵头与其他代表联名向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促进长江武汉河段整治工程早日实现”的议案,均无答复。这样,我从70年代初提出到80年代初与武汉地区各方面取得联系并达成共识,断断续续忙乎了有十来年的一项工作,就只留下长江武汉河段河道整治办公室与武汉市河道科研所合编的一本《长江武汉河段整治研究文集》(第一集,也仅此一集),以及根据一期工程方案早已建成的武汉港码头和客运大厅。
尽管如此,我深信这个科学可行的方案必将产生影响。但必须基本按照这个方案去做,这种影响才是积极的(所谓“基本”,即应当允许别人有所机动,有所创造)。如果现在有人只听说过汉口的外滩地可以利用,而不问为什么可以利用,便轻率为之,就令人担忧了。听说武汉市已将汉口沿江大道整修一新,且正在动工开发武汉关至黄浦路沿江一线的外滩地。我希望此一开发能严格遵守198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长江武汉河段河道整治工程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整治方案进行,庶几实现土地利用和防洪两便的目的。大约在2001年夏秋的中央电视台一次《焦点访谈》里,又听到有一处豪华的住宅小区出现在一处外滩上。电视上出现了两个单位的发言人:一位是武汉市市某部门的,他们承认这个小区是经过他们批准兴建的,且有文件依据;另一位是长委会江务局的,他说这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是妨碍行洪的。我推测武汉市这个部门同意在外滩上大修住宅区,而不问是那一河段的外滩,这也很可能是对前整治方案中外滩开发的一个误解。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取其一点,不及其余。汉口江滩可以利用,并不等于汉江江滩可以利用。汉江从中游相对宽阔的河床流至武汉段已如“瓶颈”,而绝无滩地可言。我还要强调一点,不论何处的江滩利用,只能是属于市民全体的公共用地,而绝对禁止修建只为少数人享用的所谓豪宅!现在的汉口外滩,如果照我们的方案去办,可以建成一处很好的观光区,而又无碍于港口建设和行洪,否则,只从利用外滩出发,而未先考虑这一河段的整治,恐将害大于利,甚至有害无利,今后如再纠正,那就更费事了。
武汉河段整治工程的效益在武汉,但其意义却远远超出武汉。因为长江中下游城市河段急待整治的不独武汉,许多城市河段都存在各不相同的问题。如果在武汉河段能取得一些经验,再推广开来,这无论对长江中下游河道和沿江的城市、港口,都将产生难以限量的影响,使长江中下游河道、港口的治理步入欧美一些现代化河道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