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是长江中游从湖北枝城至湖南城陵矶一段的别称,因流经荆州地区得名,长423公里,其中又以藕池口为界分为上下荆江。上荆江自枝城至藕池口,长183公里,这一段的特点是河床高,两岸地势低,北岸更低,长江汛期时犹如“地上河”。下荆江自藕池口至城陵矶,长240公里,这一段的特点是河道弯曲,一弯接着一弯,洪水宣泄不畅。因为长江中下游洪水的主源之一是川江,川江洪水出三峡后,荆江首当其冲,如洪水来量超过荆江下泄能力时就会成灾;如荆江上游的清江,下游的洞庭湖水系,以至汉江等支流再并涨时,情势就更为严重。但从前一直靠荆江大堤保护北岸的江汉平原;南岸因有洞庭湖的容蓄和“四口”分流,地势又略高于北岸,水灾略轻于北岸。在旧中国,荆江大堤溃口不断,是长江最危险的河段。清朝乾隆年间曾连续几年溃口,为此还惩办过一大批官员,荆江水灾并不因此而减少。因为堤防质量固然重要,但再好的堤防也不能改变特殊洪水年份洪水来量大大超过荆江河道宣泄能力的局面。这就是荆江问题的症结所在,解决的办法就是向南岸分流,开辟分洪区,以少量而有计划地淹没,避免北岸大范围而无法控制的水灾。简单说来,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如此长远而严重的千百万人民的疾苦问题,新中国岂能漠然视之?因此在1950年一二月我就组织进行了汉江大堤和荆江大堤的查勘,并初步提出了荆江分洪工程方案,列入了长委会的《长江建设五年计划》及更有现实意义的长委会所拟《1951年事业计划概要》,分别报送中央水利部和中南军政委员会。事实上,在编制这两个计划的前后两段时间里,即1950年、1951年两年,我们为这项工程的设计已经做了一切应当准备的工作,包括查勘、测量、区内社会经济调查和相当于后来习称初步设计报告的《荆江分洪工程计划》,以及为减少矛盾统一步调我们与湖北、湖南两省的联系、沟通与协调等工作。这样我们才能在中央一旦批准实施的情况下,从容提供稳妥可靠的方案。例如:1951年3月初向中央水利部提交了荆江分洪区、荆江临时分洪计划,请求审定;并同时在汉口召开了有湘鄂两省政府及其水利局、武汉大学和本会人员参加的荆江临时分洪工程座谈会。我在报告中请与会代表就工程计划中的各种问题认真提出意见;长委副总工程师(代行总工职)何之泰同志就会议讨论情况作了总结。会上湖北赞成;湖南反对,黄克诚同志说工程如果搞不好,湖南出了力,反而淹了自己。但结果总算对工程的必要性与建设方案作了原则性的肯定,才得以使我们的设计工作可以顺利进行,到8月间完成了《荆江分洪工程计划》。
两湖的水利纠纷由来久矣,是个相当严重的历史问题,何以如此顺利便能取得一致的意见呢?这并不是因为长委会的意见如何有道理,也不是我本事大说服工作做得好。长委会只有这样的能力,就是提出可行的方案,请中央决定,当个基本合格的参谋。因为我们的想法和文字报告,时为中南局代书记的邓子恢同志就近知道得最早,又积极给予支持,才得到中央的重视。1950年国庆期间邓老和当时主持国家财政工作的薄一波副总理首先向毛主席、少奇同志和周总理作了汇报。当时我也在北京,毛主席审阅了荆江分洪的计划后,还派人向我了解具体情况,问这个工程能使用多少年。我当时很难准确回答,只能作一般地估计,说是可用40年- 100年。毛主席知道后说:够了,20年就够了。当即表示同意。因为从1950年初计划上报中央水利部、中南区到中央知道,迟误了近一年,周总理还提出了批评,要求中南区务必于1952年春动工。这年冬天,周总理又写信给邓老,要他做好两省的工作,会上还借明相张居正在荆江做堤“舍南救北”的故事警示地方本位主义,并要邓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意见,向湖北的张难先、湖南的程潜这两位在地方上最有影响的人物做好说服工作。邓老从北京回来,对长委会的计划再细加斟酌后,于12月底由中南军政委员会召开了关于荆江、汉江治理的专门会议。
在荆江分洪工程开工之后,有一次周总理问中央水利部副部长李葆华同志:“工程开工后,为什么没见你提出困难?如果有困难你不及时提出,不能完成,我就无法负责了。”总理对荆江分洪工程的关注,于此可见。
荆江分洪工程建设从1952年开始便进入紧张的准备阶段。1月初,中南军政委员会成立了荆江分洪工程委员会,任命李先念为主任,林一山、王任重、徐觉非为副主任,任士舜为秘书长,另有闫钧、闵耀庭两位副秘书长。这个班子可能因为人数太少,又缺少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在3月间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布《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的委员会中又作了大量补充,湘鄂两省和武汉市都有了代表,仍以李先念为主任,新任命了两位副主任,我是这个23人委员会的委员之一。决定中的总指挥部和南闸、北闸两个指挥部人员不久也作了调整,我是副总指挥之一。荆江分洪工程委员会还成立了一个技术委员会,这个技术委员会由我主持,有21位委员,长委会成员占了一半。当时我分管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长委会的主要行政、技术力量都投入进去,在沙市设立了荆江工程处,后方就在汉口长委会本部。后来在葛洲坝实际主持设计的曹乐安同志,在荆江分洪设计中已是骨干,又积极认真。他原在湖南大学教书,解放后进入长委会。有一年大概还是土改期间,湖南省来人说他有问题要带人走。因为我在辽南进行过土改,这类事情耳闻亲历的不少,往往把家庭和亲友的问题算在早已异乡谋生的年轻人身上,便对来人说:“你回去吧,就说人被林一山留下了。”此后不论他身居何职,在包括丹江口、葛洲坝、三峡等在内的许多大型工程的设计中,均贡献良多。可惜80年代中期三峡工程还在进行全国性论证,他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为三峡工程上马积极建言之际,不幸身罹重病,过早去世。这是长江水利建设的一个大损失。
在中南军政委员会作出决定半个月后,中央人民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规定》。至此,我们只有前进。此时,中南区的“规定”,政务院的“决定”,对我这个工程项目的发起者和设计方面的负责人,都无异于党纪国法。
荆江分洪工程包括54孔、长1054米的进洪闸(北闸),32孔、长344米的节制闸(南闸),和总长208公里的分洪区围堤,主体工程只用了75天时间便完成了。这个速度人们都说在世界水利史上是空前的,我想至少在中国还没有过如此快的工程。事后想来,如果没有新中国初建那种急待建设的大环境,国家政令的高度统一,军民的齐心合力,国家机关的办事效率,以及都以大局为重,而如果是像后来日益蔓延的地方本位主义和官僚主义、文牍风气盛行,这个工程是不可能在两个半月里完成的。那时候,只要是为了荆江分洪工程,不管是天南海北,要人有人,要物有物,真是一呼百应,尽管人的技术水平和设备的功能都比较低,远不能和今天相比。
但在荆江分洪工程建设的领导层,即指挥部门的工作作风,并不尽如人意。有些领导同志不懂技术又很主观,常常坚持己见。我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这些原则问题上决不妥协迁就。于是当面顶撞、会上争吵、背后指责,乃至骂我的都有。这种情况,我为了工程质量也得顶着干下去。对于关乎百年大计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工程,我要对它绝对负责,不允许失败,只能成功!
在中央的“规定”和中南区的“决定”里,都有这么一句:“一九五二年不拟分洪”,万一需要分洪时应报请政务院批准。这句话给人的印象是荆江分洪似乎是近年就要发生的事,而不是后来的几十年来从未利用。此言当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根据长委会的屡次汇报。我们当时的依据,除历史资料外,主要是1949年和1931两次大水,且以1931年最高水位为分洪标准,当时年久失修的堤防防御标准很低,与我们计算“水账”得出的洪水来量缺口很大,应当是这句话的依据。结果真是有如神算,1954年就发生了百年难遇的特大洪水,幸有北闸三次进洪分流和一些临时扒口分洪,才保住了荆江大堤和武汉市。
当时,长委会才成立两年,人员又来自五湖四海,这些人中的行政干部不消说,主要技术干部也只有少数人在旧中国参加过个别的小工程,如同作战而完全未经训练就仓促编队马上出阵,胜负真是不堪设想。但是我们毕竟成功了。成功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视、两湖人民的团结和工程建设者的热情等社会、政治方面的条件,此外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性条件就是我们在技术上十分谨慎,在向中央提出建议前,对于所有重要的技术问题,都先进行科学试验,如荆江分洪区的水工整体模型试验,南北闸、排水闸的过水断面模型试验,以及闸基土样和混凝土配比的试验等。科研不走在前头,不以科研成果为依据,光有热情和决心,其结果也是不堪设想的。这件事说明,只要我们不怕困难,勇于实践,团结一致,重视科学试验,认真对待工程中的一切技术问题,我们才会成功。
荆江分洪工程,是长委会所接受的第一次考验,也是长委会前进道路上的一个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