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飞行人员 保护部队战斗力
我从飞行、战斗的实践中深深的体会到,航空兵的战斗力主要是由飞行员驾机升空作战而体现的,没有飞行员,飞机就不可能发挥作战效能。因此,培养飞行员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熟练过硬的技术、战术和坚强的纪律观念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样高素质的飞行员,我们战胜敌人保存自己就有了重要的保证。从这种意义讲,高素质的飞行员就是强大的战斗力。
基于这种认识,在我担任领导工作期间,一直非常重视教育、培养和爱护飞行干部和飞行员的工作。当然勿庸讳言,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确实有一些领导干部,或者对飞行工作的特点没有认识,或者对飞行干部的待遇不能理解,或者把个人的权利看得过重,因此,他们在对飞行人员遇到问题的处理上,自觉不自觉地出现偏颇和不公正。出现这种情况的结果,既使飞行员个人受到伤害,使其积极性受到影响,也使飞行队伍建设受到损失,部队战斗力受到破坏。因此,我十分痛心,并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原则,为飞行员负责,为部队建设负责。
比如1955年11月份整党期间,我分工带部队担负战斗值班任务。在一次团党委会议上,研究一位飞行干部的假党员及另一位飞行干部的政治停飞问题。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团里几位领导外,还有海航政治部保卫部长陈湃同志。会上抢先发言的两位同志,先声夺人,主张定一位飞行干部是假党员,从入伍至今一直欺骗组织,品质恶劣应开除党藉,但是也有反对意见。我反复考虑,党的会议应该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思想认识一时统一不起来,还可以反复讨论。但是必须慎重,尤其是对飞行干部。我的意见是:那位同志的父亲是我地下党的交通员,他从小跟随父亲以讨饭为名给地下党送信。他参加革命后,填表填写的是党员,并有当时县委书记介绍信,只是没正式履行入党手续。空军刘亚楼司令员早在1952年抗美援朝作战期间,在空联司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曾说过:“我们的飞行员,国家在财政最困难的情况下,拿出相当大的财力,来建设我们的空军,如果把曾用过的财力换成黄金,就能铸成与我们飞行员本人一样重的金人。”因此,我们要对党对人民负责,现在他是我团的技术战斗骨干,尤其是在赴朝作战中,经受了生死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并且击落了敌机并立有战功。根据现实表现也完全具备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因此,我个人意见是可以补充入党手续,不同意开除其党籍。经过摆事实讲道理,最后统一了认识,做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处理,保留了一位飞行干部。
再比如,1956年1月,飞行员陈玉皖的母亲病故,他请假十天回福建老家办理丧事。他还没回部队,政治处主任刘景涵拿着他们村里写给部队的一封信给我看,并请示我怎么处理(政委住院不在家),信中主要内容:一是说陈在家搞封建迷信活动,做纸人纸马请吹鼓手送葬;二是说他在家大操大办丧事请了好几桌客。我看完信后说:“给一大队的领导讲讲,等他回来认真地了解一下情况,如果事实属实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我还特意问刘主任:“这样处理行不行?”他说:“好吧!”后来因忙于复杂气象训练,我对这事再没有过问。结果政治机关却没有按我的意见办。有一天,听说来人逮捕陈玉皖,我非常吃惊,就为一个思想认识问题,由于处理不慎重而被判刑两年送东北海军农场劳改,由此毁了一个飞行干部,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还有一个例子,有一位大队政委找一名飞行员谈话不但没有针对性,而且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结果飞行员火了说那位政委:“你再卖狗皮膏药也上不了天,你上天打仗去!”那位反而以“骄傲不服从领导”来压服飞行员。
再举一个例子,有的个别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对飞行员产生偏见,对于党和人民从飞行事业出发,给予飞行人员的一些待遇,如军衔评定的稍高、生活待遇较为优厚、出差乘火车享受软卧待遇等等……不能正确认识,甚至有嫉妒心理。因此,在处理飞行人员中产生的一些问题,不能从部队建设着想,爱护、教育飞行人员,而是采取“左”的态度,进行过激的处理。尤其是在那所谓突出政治的年代,动不动就给飞行人员扣上不突出政治、单纯技术观点的“帽子”。没有从政治思想、感情上体现对飞行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1955年时我们团共有31名飞行员,平均年龄25岁,除少数飞行员有女朋友外,大多数是“光棍”,年龄最大的已经27岁,最小的也有23岁,都是些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他们除了以主要精力完成训练作战任务外,恋爱婚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一环,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对飞行起到促进作用。
当时飞行员,除了一年一个月的疗养时间能接触外界外,每天都在营房和机场进行飞行训练和战斗值班。有的飞行员开玩笑说:我们每天过着宿舍—食堂—机场三点一线的生活,两条腿长发的(女人)碰不着,四条腿会跑的(兔子)碰到不少。有的飞行员直接地向我说:团长,你和我们一样,应该给大家想想办法。我说这个问题已经和朱政委谈过了。有人紧接着就说:唉!他也是热锅上的蚂蚁,与我们差不多,帮不上咱们的忙,还有那些“饱汉子”(结过婚)的也别指望。当时我觉得到这是政治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说心里话,对飞行员的具体情况,我在思想上既有同情感,也有难言之处。政委朱庆美同志已经30岁了,也没有结婚,所以我与他交谈,想通过他向上级反映这一现实问题。同时,我也非常担心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部队的稳定和战斗力的提高。但有些政治干部却不关心。比如1955年春节,温州地区专员公署某专员率慰问团,来我们部队进行慰问,座谈会上他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主动提出地方政府帮助解决。甚至专员本人看上当时年轻有为的某飞行干部,表示亲自负责解决,而师政委路先却婉言谢绝了。在比如1955年7月份,某飞行员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护士,并向我汇报了情况。后来团政治处刘主任拿着几封信叫我看,并提出要在党小组会上,对该飞行员挖墙角的行为进行批判。我看过信后问他:“你做调查没有?”他说:“人家(女方)在上海有个对象,他给人家挖来了,男方信上说的一清二楚。”我又问他:“女方最后给男方的一封信是什么时间写的?”他说:“没注意。”我把信交给他说:“你自己看吧!”他看完说:“ 6月25日。”我说:“对呀!6月25日我们来路桥才几天,整天在机场处于紧张的战备之中,这你是知道的,怎么能说是我们飞行员挖了人家的墙角呢?还要开会进行批判,合适嘛?”他又强调说:“上海男方没同意呀!”我说:“这是他们两个人的问题,与我们飞行员无关。女方愿意与上海的朋友断绝关系,另外选择对象是她的权力,无可非议,谁也无权干涉,根本不存在挖墙角的问题。”我立即找该飞行员谈话,嘱咐他写信告诉女方,如果有决心就尽快与上海的朋友了断,在未了断之前不要明确关系。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对待飞行员婚姻问题的不同态度,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处理得好是对飞行员的爱护,也是对部队战斗力成长的关心。反之,那种不调查研究,不实事求事,对于飞行人员不关心、不爱护甚至乱扣帽子,乱打棍子,乱整人的极“左”作法,不仅是对飞行人员个人的打击,而且是对部队政治思想工作和战斗力的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