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都是抗日战时期党的地下工作者。父亲王振忠,小学文化,在家务农。1937年与掖县地下党组织负责人郑耀南、郝香斋一起参加了八路军三支队,1938年1月正式加入了中共共产党。先后担任过村民兵指导员、乡民兵分队长、区中队组织干事、支前队伍中任事务长;1947年随军南下途中因病回到原籍,继续组织领导民兵和开展当地群众工作;其间荣获支前运动中二等功一次,其它工作中获得大功2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
母亲张洪志,农村妇女;1938年开始发动组织当地妇女做军需工作,掩护伤病员,给地党组织传递信件等,为了保护好这些信,梳到发髻里;1940年入党,担任过村妇救会主席、乡妇女宣传委员;农村小脚女,受过党组织多次表扬。
1941年春,胶东抗日战争正处在艰苦动荡时期,当时掖县七区庄李家村有个汉奸李元堂,他暗中与当地日寇相互勾结、破坏抗战,被我党发现后,上级派我父亲及区中队3人去抓捕;不料该犯早有准备,在当晚执行任务中两人惨遭杀害、两人身负重伤;随后汉奸李元堂携全家逃到日军据点内(小庙后村)。时隔不久,当年3月27日,他带日军把我村包围,没抓着我父亲,把乡分队文书胡乃荣和一名群众抓去活活杀死。就在同年11月22日,天还不亮,汉奸李元堂又带日本鬼子把我家彻底翻抢,搜遍了我村所有地方,又没找到我父亲,把在我家住的两个表姐带走,当时我母亲死活不让,上去阻拦,日本鬼子用刺刀背在我母亲头上砍了七个大血泡,最终昏倒地上,把我两个表姐及一名小学教师带进日驻军据点进行逼供、拷打和人身侮辱。1942年春,汉奸李元堂又带特务将他村村长安保庭抓去杀死。时隔一年多共杀害我党人员五名、抢走群众财务不计其数。由于该汉奸勾结日寇、作恶多端,解放前夕,已受到人民法庭应有惩处。(撰文:王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