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春,次芬的同学马善久(马跃崙)在莒城南部组织了一支抗日武装,次芬遂弃教从戎,参加了这支游击队。不久,国民党六十九军新六师在莒城东张家围子开办战地短训班,次芬被选送短训班受训。受训时间虽然只有一个月,但他的军事、政治素质提高了不少。7月,短训班结束,适值八路军四支六大队从沂水开来莒县活动,次芬便到六大队参加了民运团,做组织发动群众的工作。10月,次芬由部队转地方工作,回到家乡一带。他利用当地的社会关系和个人影响,在吕家崮西小学以教书作掩护,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组织发动群众,广泛开展抗日活动。后来,因身份暴露,组织上再次调其到马善久部工作,担任马营一连指导员。
1939年11月,党组织安排次芬先到山东干部分校学习,继到山东分局社会政治部政治保卫训练班受训。受训结束后,于1940年7月回中共五地委担任社会部组织科科长,1942年2月调任滨海专署公安局科长。1943年秋,滨海军区保卫科与专署公安局合并,次芬被安排到滨海公安局工作队作巡视工作,1944年秋又调到莒临边县担任公安局长。
日军投降后,莒临边县取消,次芬调郯城县任公安局长,1946年改任莒北县公安局长。1947年10月,由莒北县公安局调任滨海专署公安局秘书,后任科长。
1948年2月,次芬到华东建大学习,6月到山东公安总局政治训练班学习。1949年2月学习结束后,先后担任山东省公安厅科长、济南市工业局公安科科长、济南市公安局科长。1953年10月由济南调上海市工作。至1958年7月,先后任高桥区公安分局局长、北四川区公安分局局长、虹口区公安分局局长、上海市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
1958年8月,次芬调浦东区任政法部长。1960年4月改任浦东区高桥街道党委书记,1961年2月调任普陀区人民法院院长。晚年身患癌症,治疗无效,1979年病故。(来源日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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