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生烈士传略

14154 发表于2019-02-18 16:46:41

张金生山东无棣县人,1923年生。1947年参加革命,在县公安局工作,同年7月加人中国共产党。

    1949年春随军南下,为四大队第三中队队员。
    同年6月,他随大队到温州分配工作,历任温州市公安局永强、莲池等派出所长、温州专署公安处第四科(审讯)科长、永嘉县公安局长等职。工作一贯廉洁、公正,深受群众好评。
    1952年,他在专署公安处任审讯科长期间,去平阳县公安机关检查工作时,发现该县在“土改反匪”中所处理的8宗所谓“土匪”案件,疑点很多,所有在押案犯普遍翻供;组织番号混杂不一,除口供外更无任何实证。这批案子涉及平阳北港、山门等7个区40个乡1700余人。其牵涉面之广,株连人员之多十分惊人。
    此时,他以高度的负责精神,考虑到案件重大,问题复杂,当即建议平阳县委和温州专署公安处及浙江省公安厅组织力量予以彻底复查。同时向党中央毛主席写报告。毛主席阅后批转公安部,罗瑞卿部长指示浙江省公安厅予以支持并复信张金生,肯定他严肃认真的负责精神。
    由于张金生多方面努力,引起省、地、各级领导和公安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即抽调人员组成强大的检查组,历时一个多月的深人复查,认定:在“土改反匪”中所立“匪案”确属假案。由平阳县委公开向群众宣布销案;对受害人当众平反昭雪;对酿成假案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不同的处分。
    省纪委特批示温州地委予张金生以党内表扬。
    1953年12月,张金生在永嘉县任公安局长期问,奉命组织干警,侦剿空降特务陈时畴股匪。经他深人侦察,摸清了股匪的来龙去脉。于次年6月19日率干警首擒特务徐振楷。接着24日又将另一特务周功吉包围于永嘉峙口村匪特的窝点中。张金生意欲生擒,首先闯进了匪窝。不料被顽匪用手枪击成重伤,因伤势过重不幸牺牲,时年31岁。
    11月4日,永嘉县人民政府为张金生烈士举行了追悼大会。《浙江日报》发表了烈士壮烈牺牲的报导,浙江省公安厅追授张金生烈士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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