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致力于贵州政法建设
1954年大区撤消时,中南局组织部和中央外交部的同志都同我商谈过,要我调到他们单位搞城市管理或搞外交工作,但公安部不放。1961年国家经济困难时期,我们学校停止调训。1962年1月,中央公安部确定调动我的工作,曾透露要调我到河南或山东省工作,湖北省委要我继续留在湖北。我向中央公安部上书三条意见:1、要到确实需要人的地方去,决不充数吃现成饭;2、不论什么工作,我只任副职;3、不限地区与远近,那怕是云贵都可以。就这样,1962年2月我来到贵州,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当时贵州实行粮、油、肉等票证供应制,群众生活开始有了好转,但困难还没有过去,生活必需品相当紧缺,贵阳市连油条都买不到。我首先到几个专州、县和监狱劳改厂进行调查研究。回来后我的肝炎浮肿病复发,厅长贾贯之硬拉着我去贵阳小河农场修养一个半月。贯之同志向我介绍了贵州社会治安情况,说贵州的刑事案件、反革命案件发案率居全国第一,反动会道门暴力案不断发生,贵州先后出过11个“皇帝”;火灾案、反动会道门、反革命案发案规律呈波浪式发展,我和贯之同志分析研究后,加强了侦破工作,加大了打击力度,上述案件被压下去。这年6月,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派叫嚣反攻大陆,我去公安部参加了全国紧急会战会议。下半年我主要做了三件事:其一,我发现监狱里关押着一些为抢夺食物而伤人的10左右的小犯人,而且都判有重刑。为此我上报省里,对他们作了宽大处理。同时,我发现监狱里还有被错关的党内外人士,如我在武汉派来贵州搞情报策反工作、且有贡献的涂月僧同志,被当作国民党特务关押起来。我为其澄清了事实,并立即予以释放(后来该同志曾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其二,公安厅文保处承办的40起所谓重大疑难案件,经我审查、厅长同意,撤消了36件,勉强留了4件待查处理。其三,我提出意见,取消了所谓“三外人员”(所谓特别户口,即国外回归人员、国外人员家属、与国外人员有来往者)。1963年3月,贵州省政法办公室建立,安排我为省人委副秘书长兼省政法办副主任,负责公、检、法的协调工作。
1965年冬,省委决定发展农业经济,要各部委办负责同志各承包一县,搞面上的“四清”。我带领省人委、省政法办部分干部承包了安龙县的工作。解放前,我长期战斗在农村,对农业很感兴趣,但对种水田没有经验,我通过向浙江来的农业专家请教,纠正了当地农民粗放的耕作方法,使其农业生产力得到较大提高。在我蹲点的所谓亩产六百斤到顶的富社——木什公社,一季亩产提高到830斤。在的我直接领导下,年产仅二、三百斤的穷社——坡脚公社,一季亩产翻了一番。我办的二十亩试验田,采取单株密植,亩产达到1300百多斤,打破了山区、土薄、质差不能高产的农业旧观念。当时安龙县的同志称其为奇迹,当然与现在相比就不算先进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委把我调回,放在“第一线”,接待红卫兵。1967年所谓“二月逆流”,我被“炮轰”、“火烧”、“打倒”,夺了权,关了“牛棚”。1972年2月,我被解放,为省人保部负责人。1973年,恢复政法办(后改称政法委员会)我仍任副主任(副书记)。1978年,中央决定恢复重建检察院,我兼任省检察长,建立了贵州省的各级检察院,恢复了检察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中,检察院被“四人帮”砸烂了,从中央到地方,检察院都被取消了。粉碎“四人帮”后,开始了各方面的拨乱反正,中央决定恢复建设检察院,这样,省委派我担任恢复重建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负责恢复重建全省检察机关的任务。这个任务很重。当时,我面对的是一个一切都要从头再来的摊子,没有办公室,没有工作人员,要把砸烂检察院时调到公安、法院的老检察干部调回来,要从其他单位抽调干部,要解决办公地点,还要马上开展工作,保证打击刑事犯罪、法律监督、拨乱反正等工作正常进行。我感到压力很大,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我六十年的革命生涯中,象这样临危受命的情况有好几次,我从没有畏缩、退却,每次都圆满完成任务,不辱使命。当时,最紧要的任务是把全省的检察机关恢复起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和同志们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当年的9月1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成立,共设立了一处、二处、三处、政治处和办公室5个处室。9月16日至22日,召开了全省各分州市检察院负责人座谈会,推动各级检察院的重建工作。到年底,全省97个检察院全部重建完毕,开始了贵州检察工作的新的一页。
1979年2月,我们在贵阳召开了第十一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这是从1965年召开检察工作会议后,十二年后重新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也是粉碎“四人帮”后召开的第一次检察工作会议,意义非常大。参加会议的人员有160多名,会议开得很成功,大家都明确了方向、任务,都有一股拼命干工作,把“四人帮”造成的损失夺回来的决心。
那个时候,我一方面要抓省检察院的重建,一方面要到全省各地检查督促,经常是加班加点的工作,总觉得有使不完的劲儿。全省各级检察院恢复后,主要工作是彻底平反和纠正冤假错案,就是要认真执行中央1978年78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把冤假错案纠正过来。这是一项得人心的工作,也是比较复杂、比较难的工作。我们把这项工作同揭批林彪、“四人帮”的伟大斗争结合起来,推动了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理了大量积案,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为许多无辜的人落实了政策,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检察院恢复重建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召开,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全国开始了经济建设的新高潮,检察院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积极开展经济领域的检察工作,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80年初,省里成立了经济检察处,各分州市检察院和30个县级院成立了经济检察科,当年就办理了600多件贪污、贿赂、投机倒把等经济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万多元。当时,经济犯罪的案件还不是很多,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经济犯罪的案件增加很快,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就成为检察院的工作重点。1982年一年,我们就查办了1000多件经济犯罪案件,挽回损失200多万元。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党对腐败现象一直是坚决反对、打击的。现在我们一些地方还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不坚决惩治腐败,我们的党和国家就有灭亡的危险呵。文革结束后的那段时期,从1979年开始,社会治安情况不好,杀人、抢劫、强奸,还有盗窃犯罪活动等发案很多,社会不稳定,我们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开展了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的斗争。我亲自部署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还带队到各地去检查指导,督促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综合治理,维护了贵州的社会稳定。1980年,我正式担任省检察院的检察长。这时检察院的工作发展很快,增加了许多新的任务,各级检察院的建设得到加强,人员也增加了不少。这个时期的工作为以后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基础。从恢复建设检察院到83年,我担任了5年的检察长。回顾5年的工作,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把被“四人帮”砸烂的检察院恢复建设了起来,也算是我六十年革命生涯中的重要一笔。
生活在社会上的芸芸众生,大家对工作有着各种各样的看法,有的人工作是为了谋生,挣点钱财养家糊口过日子,那么干工作对于他们来讲,是一种负担,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行为,有时这种负担还会变成痛苦。有人工作是为了实现一种特定的目标,那么工作对他们来说,不只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责任,是通往理想或信仰的桥梁,或者说只是理想或信仰之间的某种契约。还有些人把工作作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目的,实现自身价值的惟一手段,作为体验自我存在的一种方式。于是,工作再苦、再累、再艰巨、再危险,但对他们来说,就是需要、是愉快、是满足,甚至是享受,我认为,盛老就属于后一种,否则便无法解释他工作中那种如痴如狂的境界,也无法理解盛老总结自己一生的谦逊之语:
纵观我七十年的革命历程,自始至终为的是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我在白区组织发动了反帝、反封建、反剥削阶级的革命斗争,也拿起枪杆子参加了抗日救亡与解放战争,为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做了六十年的保卫战士,但深感对革命贡献渺小无几,还距自己的革命要求和愿望相差甚远。我常喟叹人生的短暂,不能为党做出更多的贡献,现在只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十六、为“吕出事件”揭明真相
1985年我离休前后,各地都提出抢救材料(因老干部老了),我当时写了不少证明材料,未想到吕出同志也发生了问题。吕出同志于1946年至1947年上半年在晋冀鲁豫军政大学四大队学习。时值我党中央在歼灭蒋军有生力量后,决定战争由守势转向进攻的战略转折之时。该时我负责军大保卫部工作,我决定选派一批学习好的学员到敌统治区做情报工作,根据吕出同志的有利条件,即接收吕为我情报工作人员,并填写工作报表存军大保卫部归档。任务是派打入敌军,作长期潜伏,取得信任,站稳脚跟,确定掌握军事要情后,再与我进行联系……吕出在1947年7月初打入胡宗南部,利用老同学老同事关系担任了敌台报务员,即发展了薛浩然、徐学章、李福泳、王冠洲、赵纪义,建立了情报小组,掌握胡宗南总部西安绥署电台和敌总部前方指挥所电台,在西北战场歼灭胡、马联军,解放大西北,立了我情报工作战线头等大功……吕出本是国民党胡宗南部队中的一名报务员,后因不满军官克扣军饷,逃到高树勋部队,仍担任报务工作。1946年6月,国民党为打通武汉至北京的交通线,以便把我华北解放区分隔开来,于是命高树勋部队进攻解放军的先锋部队,在我军的思想政治攻势下,高树勋率部起义。后来我党将这支部队加以改编,中下级的军官被调出,到晋冀鲁豫解放区军政大学学习,吕出也在调派之列。当时我在军政大学任保卫部长。1947年夏,这部分起义的原国民党中下级军官学习期满,由于当时解放区的生活比较困难,这些人不习惯这种艰苦生活,于是我上级组织决定将这部分人放回去,愿回家的回家,愿留下的,我军欢迎。这时解放战争的形势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民解放军已经进入战略反攻,形势对我军越来越有利。一部分经教育改造的人愿意为共产党做事,我根据多年的斗争经验,决定选出一批愿为共产党做事的人,让他们打入国民党军队,从事地下情报工作。当时吕出是一个青年小伙子,诚实、正直、聪明、机灵,被我选中。随后这些人就重新回到国民党军队中,临行前,每个人填了一份表格,我指示他们,要得到国民党军队的信任,站稳脚跟,长期潜伏,为共产党工作,及时向人民解放军提供情报。
为了便于他门开展工作,组织上为他们提供了临时联系地点。随着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该军政大学搬迁到石家庄。不久,北平解放,军校迁入北京,到北京后根据形势需要军校解散。吕出等人临行前,军政大学领导给他们规定的联系方法是就地联系,可就近和人民解放军联系。为了便于和解放军联系,我叫侦察科长给他们提供的联系人是我。当时我长期在二野工作,容易专心,他考虑到我的安全问题,我侦察科长将我的名字改为盛志光。
吕出等人通过关系又回到国民党部队,在胡宗南军队中任报务员,掌握许多机密情报。他在报务组中发展,成立了情报小组。1947年7月,我按照上级指示随二野进入豫皖苏解放区,开始了新的工作。由于军政大学已经迁走,吕出没能与军政大学联系上。之后,吕出等人与山西、陕西等地的解放军联系,向我军提供了许多军事情报,这对消灭胡宗南部队和马步芳匪军都起到了很大作用。对方命令,通过吕出等人控制的电台发往解放区,我军首先接到情报,因此常常是敌军尚未调动,我军就已布好阵势打得敌人措手不及。当时彭德怀将军非常高兴,说这样的情报,要多少金子给多少金子。吕出领导的情报小组受到我军嘉奖,他发展的五人都被吸收为中共特别党员。胡宗南军队被消灭后,吕出等人回到西安,得到了安置。1949年底,西安方面给我发来一封外调函电报,查实吕出等人的情况,以便安排他们的工作。我把吕出等人的情况予以回复,并要求当地政府对吕出等同志论功行赏,就地安置工作。自此以后,我就没有吕出等人的消息了。
1996年,我在武汉开会时,安全部一位同志(朱玉林)向我打听"盛志光",问我是否认识此人,我笑着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并说我只改过这一次名字,只改了一个字。朱玉林就把他去新疆调查案子时遇到吕出等人的情况向我述说了一遍。解放后,在落实吕出等人的情况时,陕西方面原与吕出接头的情报员认为,吕出等人是经他策反出来的,吕出等人据实争辩,不承认是策反出来的,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派出的情报员,双方争执不下。地方政府对吕出等人不满意,使他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后来,吕出用英语给人写信,被人看到,发现者不懂英语,她又未把信拿出让懂英文的人看一看,吕出等人被诬陷为国民党特务。吕出等人就不断打听"盛志光"的信息,以求清白,但他未向中央公安部、安全部咨询,所以始终未找到我的下落。我了解到吕出等人的遭遇后,不顾路途遥远,于次年来到新疆,看望吕出等人,并安慰他们。我答应他们将这些情况上报中央公安部,给他们平冤昭雪。回到贵阳后,我立即向安全部写了一封信,要求派人去新疆落实吕出等人的情况,同时给他们写信予以安慰。
十七、老骥伏枥 壮心不己
1983年,中央提出了干部年轻化和打破领导终身制的问题,这是一项重大的决策。时值我检察长一职届满,我这时已经70多岁了,参加革命五十余年,解放后担任领导职务也有几十年,虽然身体还可以为革命多干几年,但作为一个老党员,要坚决响应党的号召,服从中央的决定。这样,我主动向组织提出不再担任领导职务,退下来,让年轻的同志干。经组织批准,我于1985年5月离休。省委安排我到省顾问委员会,作为离休前的过渡。我想,我虽然离休离职,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离休,我不能坐视国家困难、人民困苦而不问。离休了,不在第一线工作了,但作为一个老同志、老党员并不能不为党工作。我无权处理具体工作,但有权提出建议。我的身体还可以,发挥余热,搞搞调查研究,为有关部门搞好工作提点参考意见是办得到的。于是,离休后,我就把精力放在了调查研究上。
1985年7月我刚离休,公安部组织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老同志,有公安部的,有地方上的30多位老同志组成了公安部咨询委员会,主要是平时下到基层调查情况,反映一些国计民生、社会治安、公安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每年也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公安部给我下了聘书,聘请我为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后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成立了咨询委员会,我又被聘请为最高检察院的咨询委员会委员。我的精力主要放在公安工作方面。后来贵州省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选我为副主任。这些都为我进行调查研究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公安部和高检院咨询委员会刚成立的时候,正在进行拨乱反正工作,有许多的遗留问题需要我们这些当时的见证人反映真实情况,那时的事情特别多,主要是历史方面的情况,调查情况的精力也主要放在这方面。后来,拨乱反正的工作少了一些,我就把调查的重点放在了反映现实情况上。
1985年,我首先对贵州群众最穷困、反动会道门最嚣张、刑事发案最严重的赫章、纳雍、威宁等县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送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委非常重视,将此转发各地。新华社记者知道后专门要去调查原稿登载了“大参考”。公安部收到调查报告后立即送呈中央书记处。据说胡耀邦总书记对调查报告很重视,因为他1985年春来贵州视察时只看了长征路大路边的情况,认为形势很好。正是我的这篇报告使他于当年冬天又重返贵州,并带来一个工作组,到毕节地区进行调查研究。次年,党中央提出扶贫工作计划,出台了具体措施,我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的迫切性和积极性大为提高。
80年代初,我们国家开始了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生产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又出现了问题。贵州过去就是一个老烟区,解放前,这里种植罂粟,吸食贩卖大烟严重,人民贫穷、苦难不堪。那时的贵州,许多地方都有烟馆,人们有点钱都被拿去吸食鸦片了。解放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毒品的问题,对吸毒贩毒严厉禁绝,禁止种植鸦片,惩治吸食鸦片者,强制他们进行戒毒,很快就禁绝了毒品。但从80年代开始,毒品又在我们国家泛滥开了。我在工作和调查中,首先发现了贵州的吸毒问题。当时,虽然在云南和沿海地区吸毒现象已经比较多,但在贵州还比较少,主要是吸食大烟和种植罂粟。贵州地处山区,偏僻边远,交通不便,一些人就偷偷种植罂粟,熬成鸦片吸食,有的还拿去贩卖。发现这个情况后,我很重视,马上向公安部咨询委反映,一面开始全面、细致的调查。毒品是非常害人的,不但侵害人的身体,而且毒害人的精神,更严重的是危害社会治安,许多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都是毒品犯罪引起的。进一步的调查后,我的心情更加沉重,因为我发现吸食毒品的许多都是青年人,有的甚至是十五、六岁的少年,而且已经从吸食鸦片向吸食海洛因发展。青少年是祖国的下一代,他们直接关系到我们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禁毒斗争非抓紧不可了!1985年我在毕节地区调研时发现那里的吸贩毒现象很严重,并发现这些毒品是从云南贩运入境的.我认为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1986年春我到云南与越、缅边境调查毒品情况,发现大量鸦片与海洛因贩运入境后从贵州、四川两路向我国内地流散。我将调查情况向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做了汇报,但大家对毒品的严重性认识不一。有人认为,赵紫阳(时任国务院总理)已在国际上宣布我国是无毒国,对毒品问题不能宣扬。为此,在1988年公安部咨询委员会会议上,我呼吁各方要提高对毒品问题认识,以引起各省市对毒品严重性的重视。
从80年代后期到97年,我下基层调查研究社会治安问题,但重点都是有关禁毒问题。这几年,我到了云南,去了中缅边界的瑞丽、德宏、畹町,都是毒品比较严重的地方,也是毒品向内地运送的源头。我还到了广西、广东、四川,多次到省内的地州县去调查,
发现贵州已经成为毒品的重要通道和毒品消费市场,境外和云南的毒贩通过贵州向广东等沿海地区贩运,毒品贩卖的通道一个是贵州,一个是通过四川,这些毒品一部分流向了广东沿海。我在省内调查了解到毒品已经在许多地区泛滥,其中贵阳、毕节、六盘水、遵义等地都成了毒品的重灾区,全省有一万、二万、三万、四万逐年在蔓延发展的吸毒者。看到这么严重的情况,我心里着急呵。每次调查后,我都要写出报告报公安部、高检院咨询委和有关部门,也提出了一些建议。有的报告发表在公安部的重要材料上。此后十年间,我一直致力于毒品问题和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研究,遗憾的是,这一严重公害至今没有得到遏止,且还有蔓延扩大之势。我作为贵州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对青少年吸毒毒害现象很痛心,在调查过程中,我常到戒毒所看望那些戒毒的青少年,鼓励他们戒掉毒瘾重新做人。我们目前禁毒斗争的形势还很严重,毒品不禁,人无宁日。禁毒斗争是一场长期艰苦的工作,任务很重,不能掉以轻心呵!
我长期在公安部门工作,对公安工作感情很深,离休后,许多调查研究的课题多是围绕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开展的。改革开放后,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总而言之社会治安,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群众安全、经济发展的大问题都比较严重。社会治安,只靠公安部门一家不行,要综合治理,村里的党支部、村委会、城市街道都要发挥作用,广大群众一齐抓。我在1962年自愿到贵州工作,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贵州比较贫穷落后,为改变贵州的面貌打算贡献一点力量。改革开放后,贵州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比沿海和发达地区还很落后,这当然对公安政法工作有很大影响,基层公安局、派出所经费保障不了,装备落后,困难很大。1998年,我又为公安经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我把报告送给省领导,省领导很重视,把它批转全省各地州市县。现在,贵州公安装备、经费保障问题有了很大的好转,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提高,我感到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