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阳县工作期间,我和宁之祥、胥光义同志曾先后两次参加了上级党委召开的会议。
一次是1948年春,我和宁之祥同志一道在临泉县邢塘东北的油坊庄参加了刘、邓大军司令部和中原局召开的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地方上的各县县委书记均列席会议。会上邓小平同志作了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传达了毛主席关于新区土地改革必备的三个条件;会议还总结了豫皖苏地区土地改革的经验教训;要求我们彻底纠正土改当中“左”的倾向等。记得会议期间还遭到了敌机轰炸。
第二次会议是在1948年的7、8月份,这次会议是由四分区四地委在临泉县东南的吕大寨召开的,我和胥光义同志出席了会议。临泉市、泉南县、汝南县、新蔡县、颍上县、沈丘县等负责同志均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毛主席、刘少奇的重要讲话,主要是纠正我们工作中的乱捕、乱抓、乱打、乱罚、乱要枪、乱杀人等问题,研究了如何巩固与坚持地区的斗争,记得我们原在一起工作过的胡镇(原太行地区邢台县县长,当过分区司令员)、刘毅(曾任邢台县县委书记、太行地委组织部长)、魏心一、张世荣、陆学斌等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两次会议以后,我们回县都做了传达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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