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 1918年8月28日出生于山东省崑嵛县林村区院东村南胡同(现文登县),属马,兄弟4人,排行老三。
1926年,父亲8岁时开始上小学读书,至1930年断续地读了三年半的书,由于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继续上学,故于1931年春,不到13岁便去烟台东马路建昌采石厂干童工,自谋生活将近两年,由于年龄小,掌柜的便让干扫地、提便桶等,侍候老板和其家眷们的杂活。因学不到技术(我父亲自小好学,并一生钻研技术发明),还经常挨打、受辱骂,休息不好,年小疲劳支持不了,便又回了家干了约一年的农活。1934年的春天,村里很多人都闯东北,到东北、大连等地去当瓦匠或小工谋生,我父亲便向家里要了5元钱的路费,想到大连谋生,走到烟台,遇见由东北回来的乡邻,说东北被日本鬼子占领,生活困难,去东北不好谋生。因此结伴到了青岛。找到其堂兄介绍到利生铁工厂学徒(现纺织机械厂),干了约4年,生存条件相当地苦。遭受非人性的打骂和凌辱,长期得不到温饱,受冻挨饿,连说话和活动的自由都没有,只是一个倍受压迫剥削的奴隶。曾因劳动时间过长,疲劳过度,拿着锤头打了盹,而被资本家的监工和工头围打,皮带、铁棍交加,打的遍体鳞伤,卧床一个月。在养伤期间没有工资,也不给饭吃,只有靠工友们的同情和怜悯,一人一点的帮助才养好身体。还有一次,我父亲发现沙轮出现了裂纹,使用时怕打伤人,便报告给了工头,工头反而以查不清责任,而扣罚了他的工资做赔偿,使他近一个月没钱吃饭,只得赊饭馆的饭吃,为此被饭馆老板送进警察局三次,致使给其进厂学徒的保人给垫付了饭账。奴隶式的学徒生活和压迫剥削,凝聚了不可溶解的对资产阶级、对旧社会的深仇大恨,产生了必须推翻被压迫、被剥削的旧社会的革命意识。本以为出徒以后,有了手艺,劳动谋生还能好些,怎奈在将要出徒的时候,1937年“七•七” 事变,日本鬼子发起了鲸吞我中华的大侵略。
1937年“七•七” 事变后,日本侵略中国,占领山东半岛及青岛。因不甘心当亡国奴,便抛弃了学徒的押金离开了工厂,并拒绝了国民党收买青年工人的诱骗(每人先发三个月工资,跟国民党退到大后方去),冒着被警察局抓捕的危险,逃出了敌占区,从青岛回了家。这时期家乡被国民党统治,国民党地方部队曾以现金对其进行收买和向家长施加压力,企图使其就范为他们的军队去制造枪炮。由于我父亲数年的学徒生活的教训和体验,造成了其对国民党统治的愤恨,同时也正是身强力壮的热血青年,对当时农村被国民党统治的地主、富农、村长们欺压群众的势力看不惯,加之接触了共产党的初期教育,所以就参加了当时我党地下工作者、村小学校长刘汉同志(1968年前后任中央军委政治部秘书长)组织的抗日救亡游击小组。不久后我党拉起了抗日武装,打了雷神庙(1938年2月13日,胶东特委书记刘琪率领抗日救国军第三军20余名战士在牟平城南雷神庙被数倍于己的日军包围,经过七八个小时激战,毙伤日军数十名。后在抗日友军策应下,于夜间冲出包围圈,胶东特委书记刘琪在战斗中壮烈牺牲),雷神庙战斗,扩大了我党的政治影响,显示了我军的力量,指出了斗争的方向,增强了胶东人民的抗日斗志。我父亲便去接受了我党的宣传教育,并参加了宣传队的活动。1938年春,文登地区被国民党占领,我党的队伍便西去蓬、黄、掖。5月上旬,山东特委及第三军总指挥部率部分主力到达黄县,在黄县建立了抗日根据地。我父亲便于1938年6月的一个夜间,与其大哥于云峰及其叔弟于洪波一起瞒着家人和村中所有的人(因处于国民党统治之下),跟着我党的地下交通人员跑到黄县,参加了我党的抗日革命武装——抗日救国军第三军( 即胶东军区抗日武装部队八路军的前身,所谓胶东,系指胶莱河以东的半岛地区,1937年12月,山东省委决定分区发动群众进行武装起义,在胶东成立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12月24日,胶东特委领导的抗日武装在天福山举行起义,从此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正式成立)。被分配到黄县圈扬家村去参加建设我军兵工厂(1938年,胶东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即在黄县圈扬家建立了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第一个兵工厂,到1939年初,该厂已拥有职工500余人,能批量生产步枪、迫击炮、炮弹、子弹、手榴弹等武器装备。)制造武器,从此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正式参加了革命,并于同年8月22日在兵工厂经兵工厂党组委员王相卿(王光)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自从我父亲参加革命后,出生入死,为解放全中国尽到了应尽的义务。曾任过党支部书记、总支部书记、兵工厂厂长、部队指导员等职,在平度抗战时期带领敌占区的广大贫下中农与日本鬼子和汉奸开展勇敢的斗争,与广大贫下中农建立了军民鱼水情深的和谐环境,建立并扩大了根据地。抗日战争胜利后,从部队转到地方,进驻青岛,曾当过惜福镇区区长、工作队队长等职,后又从事青岛地下情报工作。解放后,曾在青岛市公安局二处二科任副科长及山东省纺织管理局青岛分局公安处、保卫处任处长、公安警卫大队队长等职。1950年7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后来因各种政治运动中“极左”路线的影响,及在工作中“得罪”了“小人”,被坏人诬陷,开始走下坡路,经历了三起三落的人间磨难。由于其个性较强,面对冤屈不愿意沉默,不愿意被任人宰割(中共党章规定:被处分的党员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被批判的人事实上是被剥夺了发言权的,只能接受无理批判,无权进行答辩),并坚信中国共产党永远是正确的党,能够拨乱反正,坚持真理的,且长期坚持申诉、上访,才使每次的冤案得到澄清,直至“文化大革命” 结束后,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将“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上来,改革开放后,才彻底平反。平反时也已到了离休年龄,并以享受12级干部司局级待遇离休了,从此才过上安逸的生活、安享晚年。
一. 简 历
于仲范(原名于洪源)1918.8.28--1999.12.7 中共党员
1918年8月28日,生于山东省文登县铺集镇院东村;
1926年秋, 上小学;
1931年春, 到烟台东马路建昌采石厂 童工;
1933年, 到青岛利生铁工厂(今青纺机械厂) 学徒;
1937年秋, “七•七”事变后回乡,参加刘汉组织的抗日游击小组(1938年6月改名为胶东军区八路军);
1938年6月, 参加革命,在黄县参加了我党的抗日武装“三军”(即胶东军区南海军分区八路军的前身),分配参加建设兵工厂制造武器;
1938年8月2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 任党支部书记;
1940年, 胶东抗大 受训一年;
1941年, 胶东军区十三团教导队,任政治指导员;
1942年, 鲁南抗大高干队 学习一年;
1942年底, 胶东军区南海军分区武装委员会组织委员工作,并在平度地区开展建立我抗日根据地工作;后兼任军区胶东留守处兵工股,工作半年。后又调到军区第二兵工厂任工务科付科长、总支部书记;
1944年, 调至胶东军区南海军分区武委会组织部任组织部委员并兼任南海民兵工厂厂长;
1945年8月,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军进驻青岛市郊,任惜福镇区区长及工作队副队长;
1946年2月, 调至胶东军区党委城工部,派驻青岛市地下情报工作三年;
1949年6月2日, 青岛解放,作为入城干部,任青岛市公安局二处保卫科副科长;
1950年2月7日,升任中国华东纺织管理局青岛分局公安处副处长(见附录三-1)、兼任公安处警卫大队队长(见附录三-2),行政十四级;
1950年7月, 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见附录五);
1950年9月10日,同王玉梅结婚;
1951年6月1日,任中国华东纺织管理局青岛分局保卫处副处长(见附录四);
1952年10月, 被市委调回至市公安局(见附录六-1),不久又被青岛纺织管理局非法要回,遭受到人生第一次冤案达四年之久;
1956年6月, 平反后,任青岛纺织局技术处副处长;
1958年3月, 在调至中央纺织纺织部的前夕,又遭受到人生第二次冤案达五年之久;
1963年9月, 第二次平反后,调至青岛国棉六厂,任劳动工资科科长;
1967年4月, “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受到人生第三次冤案达十多年之久;
1984年12月, 以行政十二级的司局级待遇离休(见附录二十三);
1999年12月7日(农历十月三十日)12时20分,在青岛因病逝世,享年81岁。于1999年12月10日在青岛殡仪馆举行追悼仪式后火化(见附录二十四《青岛日报》1999年12月8日讣告)。
四.科 学 研 究
父亲一生中一直在研究技术革新与发明,不论是在运动中被下放劳动或赋闲在家,都搞了很多的技术革新与发明,生前曾发明创造过许多科技成果,其中有影响的有:
1. 1948年研究的水下“潜浮航” 装备(类似蛙人的伞式蛙蹼,见与中央军委等有关信件的影印件附后附录八,属保密);
2. 发明制作了我国第一台太阳灶,见1957年4月24日《大众日报》及1957年4月25日《青岛日报》均有报道(见附录九、十)。
3. 终生研究“永动机”的原理,并试制各种传动机构达10余种之多(如磁力原理、引力原理、力的传递原理、离心力原理等)。
4. 还有很多技巧,如:普通纸上影印技术、密写技术、大黄牙洗白技术、养殖土鳖和蝎子技术、肥皂制作配方、生育技巧等等。
以及写给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信等(见附录十二、十三)。
直到父亲病重卧床前还一直在继续研究实验多年的关于“永动机”的技术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