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晓 村 传 略(三)

lcj71010 发表于2019-06-05 10:10:24

    (十)转入人民解放战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下定决心要独吞抗战胜利果实,发动反革命内战。中共中央为了寻求避免内战、实现国内和平的途径,于1945年8月28日派遣毛泽东、周恩来和王若飞到重庆,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为了争取实现和平,中国共产党作出了必要的让步,同意新四军在浙东、苏南、皖南、皖中的部队撤到长江以北,广东东江纵队撤到山东。经过一个多月的国共谈判,发表了《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但是蒋介石和谈是假,争取时间调兵遣将准备内战是真。达成“双十协定”后的第三天,蒋介石即发布“剿匪”密令,以70余万军队向华北、东北、华中各解放区发动进攻。由于津浦、胶济、陇海铁路及徐州、济南、德州、青岛、烟台、连云港都是战略要地,所以,山东解放区就成为蒋介石发动反革命内战的进攻重点。10月12日,中共中央军委在以往部署的基础上,又明确指示山东军区将作战点置于津浦路的徐州至济南段,截断津浦路,阻止国民党顽军北上,并力求消灭其一部或大部。这时,新四军军长陈毅已到山东,接替了调往东北的罗荣桓,兼任山东军区司令员。

    在此危机局面下,国民党山东省主席何思源派飞机在渤海区散发传单,诬蔑解放区为“匪区”,公开挑动内战。渤海区党委、渤海军区政治部当即发出指示,要求党政军各部门认真执行国共两党达成的“双十协定”,同时指出:要实现协定必须经过艰苦斗争;各部队不得放松警惕,要随时准备战斗,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内战阴谋;为了阻止国民党军队北上,要发动群众进行破路斗争。根据上述指示,各军分区立即动员群众破坏津浦和胶济铁路。第二军分区军民在10月间,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即将津浦路晏城至德州段的路轨破坏。同月,为了有力地支援自卫反击战,渤海区在惠民成立后方指挥部,由李人凤任指挥、王卓如任政委、边立敬任政治部主任。指挥部统一领导发动群众开展双减运动,加强地方武装建设,剿匪,改造乡村政权,巩固后方,组织人力物力支援前线。

    从1945年10月开始,驻守济南的国民党顽军,为配合国民党的大部队北进,竟调遣日伪军向我进犯,并妄图修复津浦路对我实行南北夹击;驻青岛的顽军亦在胶济路东段向我军进犯,对我实行东西夹击。渤海军区根据山东军区的部署,指挥部队在津浦路济南至沧州段、胶济路济南至青州段,同进犯之敌展开了争夺战。作战部署以津浦路为主,警六旅担任济南至德州段的作战任务,警八旅担任沧州至泊镇段的作战任务。袁也烈、景晓村、周贯五率军区司政机关及特务一、二团进抵津浦前线,指挥作战。警七旅及第三军分区地方武装,担任济南至青州段作战任务,阻击敌伪和国民党顽军的进犯,监督日伪军投降,收缴其武器,坚决消灭拒降之日伪军。战斗首先从德州南北展开。10月中旬,警八旅部队先后攻克徐官屯、桑园、连镇、泊镇、冯家口等车站,逼近沧州。10月22日,南线特务一团攻克石佛寺等敌伪军据点后,包围了黄河崖车站,守敌日军一个小队50余人向我投降;同时,特务一团一部奉命到路西配合冀鲁豫地方武装攻克恩县城,全歼驻守的伪军。10月30日,警六旅等部攻克平原县城,守敌日军80余人、伪军1000余人投降;次日拂晓禹城国民党顽军3000余人大举来犯,我军主动撤出平原城。11月中旬,渤海军区部队配合冀南军区部队,向平原至禹城段铁路沿线之敌伪军发起强大攻势,攻克车站3处,拔除敌据点80多处,炸毁日军火车1列,毙伤俘日伪军1500余人。12月8日,我军再次围攻平原城,守敌弃城逃窜到德州。12月下旬,特务一团夜袭晏城车站,警六旅十一团担任阻援任务,迫近济南并攻克济南北郊刘山庄,攻占鹊山。12月30日,特务一、二团、警六旅部队和军区骑兵大队攻克禹县城,禹城车站守敌日军渡边师团山峪大队的8个中队拒绝投降并企图突围逃向济南,被我军围歼于铁路两侧的护路沟内,我军共毙伤俘日军800余人。这是渤海军区部队抗战以来歼灭日军人数最多的一次战斗,山东军区传令嘉奖参战部队。接着我军挥师北上,包围德州之敌,勒令其缴械投降,并进行解放德州的准备工作。担任胶济线作战任务的警七旅、在第三军分区地方武装和民兵的配合下,先后攻克王村、普集、辛店、金岭镇、湖田、大临池、涯庄等车站及周围据点,并对青州车站进行攻击,迫使沿线之敌麇集周村、张店,被我军包围。渤海区部队这次西取津浦、南击胶济的争夺战,歼灭了大量日伪军,解放了铁路两侧广大地区,控制了数百里长的铁路交通线,有力地打击、迟滞了国民党大部队的北犯。

    1946年1月1日,景晓村发表《庆祝胜利,巩固胜利,保卫胜利》一文。同月,渤海区党委指示各地县委成立工作团(队),到新解放区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和改造乡村政权运动。通过40天的运动,在新解放区的扩大了群众组织,建立与巩固了乡村政权,培养和发展了党员,这对于巩固新解放区起了重要作用。

    1月10日,中共代表与国民党政府代表签订的关于停止军事冲突的协定公布。协定规定双方军队于1月13日午夜在各自位置上停止军事行动,并发布了停战令。渤海军区接到停战令后,即指令各部队对德州、沧州、泊镇、明水、周村、张店等地之守敌停止围攻,原地监视。但是蒋介石并非要真正停止军事行动,而是以停战协定作幌子,积极准备打内战。在下达停战令的同时,他即密令国民党军队“抢占战略要点”,加紧调动军队向解放区进攻。当遭到我军迎头痛击之后,又搬来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出面调停。

    1月,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第十五执行小组的美国代表怀特中校、国民党代表刘金明上校、共产党代表朱绍德少校到达德州。景晓村、袁也烈、符浩等作为当地共产党代表,分别在德州、禹城等地参加军调小组的谈判;傅继泽在泊镇参加军调部第十八执行小组的谈判;李曼村在张店参加到达当地的执行小组的谈判。2月5日至9日,在德州土桥镇渤海军区驻地,景晓村、袁也烈、符浩等代表渤海区八路军同美国代表怀特、国民党代表刘金明商谈和平解决德州局势的问题。在2月5日的第一次商谈中,国民党代表刘金明强词夺理地说:德州城里的驻军,是由南京国民党政府派来的将领指挥下的国军,而不是伪军……。景晓村据实予以驳斥:德州城内的所谓国军,一股是原伪华北“绥靖”军,也叫伪治安军,被国民党先加封为先遣军第五路,后又封为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部独立第一纵队;另一股是原伪山东保安第五旅,被国民党山东省长何思源收编为保安十三旅;其余的是原德州和附近各县的伪警备队,先后均被国民党政府加封。至于说城内的指挥将领,的确是南京国民党政府委任的,那就是被封为先遣军司令的大汉奸、伪山东省长杨毓殉。杨逆是去年12月9日由日军护送到德州的。大概是摇身一变的戏法耍得太不像样子,不久就被调回济南,委任为中将参议。现在又来个叫王继祥的中将任总指挥。由于伪军大量逃亡,兵员日减,原号称三个师的建制,现改编为三个团,团长则仍由原来的三个师长孙凤翔、李洪文、宋廷玉分别担任。景晓村慷慨陈词,所述情况确切、详细,连大汉奸的行踪、日期都准确无误,驳得国民党代表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只有尴尬地向美国代表求救。

    2月6日,第十五执行小组移驻刘家集举行第二次谈判。景晓村以确凿的事实,义正词严地揭露了德州伪军在国民党派来的军官的指挥下,违反停战协定,经常出城抢掠、烧杀、残害人民的罪行,严正指出:德州城的伪治安军必须解散,向我军缴械;已撤走之日军武器装备,必须于近日移交我军。国民党代表仍无理坚持德州守敌是“国军”,要求我军撤除对德州的包围。美国则偏袒国民党一方。谈判无结果。景晓村即同执行小组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汇报谈判情况,要求公正解决。

    景晓村到北平后,向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李克农作了汇报。李克农说:我们总的方针,是按签订的协议执行,维护和平。但原则一定要坚持,譬如说德州驻军是伪军,必须要他们投降或解散,对其强词夺理,要据理反驳。对我们的解放区,包括游击区,要坚决保卫,寸土必争,一步也不让。对美国不要抱幻想,他们实际上是偏袒国民党的。当然美方代表也不是铁板一块,要视不同对象的不同态度,区别对待。对国民党反共反人民的本质,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不能放松警惕。对国民党的进犯、伪军的袭扰,要坚决给予打击。要抓住事实彻底揭露。总之,要傲到有理有利有节,必要时要以武装斗争来配合。

    2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山东军区于临沂召开区党委、军区、纵队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2月1日发出的<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指示。景晓村等参加了会议。党中央在指示中要求各级工作的部署适应和平与战争两种环境,做好两手准备。同月,渤海区党委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总结了抗战时期开展城市工作的经验,提出和平实现后城市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是:放手发动群众,广泛开展民主运动,执行广泛的统一战线政策,争取民主自由与生活保障,要求民主改革,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我党的优势。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军工作(即对国民党军队的工作),同月,渤海区党委、渤海军区政治部发出《关于开展国军工作的决定》。决定要求:除区党委设立国军工作部外,还在胶济路沿线各县和一、二、三地委及沧县、黄骅、济阳、齐河、禹城县设立国军部。

    3月,山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提出,要把中共中央提出的《-九四六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中关于练兵、减租、生产三项任务,作为目前解放区的三大中心工作来贯彻执行。渤海军区根据陈毅司令员的指示,制订了3月至5月的百日大练兵计划。经过形势教育和军事训练,部队军政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5月15日,景晓村在渤海军区直属部队活动分子大会上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

    停战协定公布和停战令下达以后,驻济南和津浦路、胶济路西线的国民党顽军及伪军,不断纠集溃散伪军,土匪恶霸、封建势力、反动道会门等组成“同乡会”、“还乡团”,对解放区大肆骚扰和进犯,并派遣武装特务,潜入解放区制造许多起杀人惨案,严重破坏解放区的社会安定,使群众利益受到极大损害。3月的沧县前李寨惨案,有17人被国民党匪特杀害。寿光枰灌一带的伪特分子,杀害我过路干部73人。5月的交河口事件,我河间县大队有120人被杀害。匪特并不断袭扰军调部执行小组,制造侮辱我方代表的事件,妄图挑起事端。为了击退敌人的猖狂挑衅,争取执行小组进行公正的谈判,5月5日,渤海军区警八旅两个团及各县独立营,在冀中八分区部队配合下,发起冯(家口)泊(镇)战役,先后攻克冯家口、大蒲庄车站和泊镇,歼灭杀害我河间县大队120人和制造侮辱执行小组我方代表事件的鲍祥秀、徐春霖部3000余人,击毙伪团长鲍祥秀。同月,伪军头目刘佩忱、高鸿基被我严正拒绝参加沧州停战谈判后,竟调集5000余众向解放区进攻,我警八旅两个团、一分区海防大队和各县独立营奋起反击。毙伤敌1000余人,敌狼狈败退。同月,胶济线明水镇伪军出扰,被我警七旅十三团反击,俘虏1000余人。

    自1946年5月国民党几十万兵力包围我中原解放区以来,为策应中原我军,打击停战令下达后不断向解放区挑衅的伪军,华东军区决定在津浦、胶济两线发起讨逆战役,迅速歼灭被包围在泰安、德州、张店、击村、枣庄、胶县等地的敌人。渤海军区奉命夺取德州城,歼灭守敌。军区并派警七旅配合鲁中部队进行周村、张店战役。6月4日,景晓村主持召开渤海军区党委会议,研究解放德州的问题,袁也烈作了战斗部署:由渤海军区特务一、二团,警八旅十七团,在冀南第五军分区独立二团配合下攻取德州;警六旅在晏城、禹城间阻援。德州攻城战随即打响。经5天激战,全歼守敌6000余人,国民党绥靖第十一战区司令王继祥和特务头子、专员张光第被俘;“绥靖”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金丁周被击毙。德州解放后,部队稍事休整,即向西南进军,配合冀南地方武装解放了恩县。继而沿津浦路南下,进剿盘踞在恩县、高唐、齐河、禹城边界的国民党山东保安第八旅李连祥部,歼敌近3000人,攻克敌占据点20余处。参加周(村)张(店)战役的渤海军区警七旅,配合鲁中军区四师、七师于6月7日对困守周村、张店的伪军张景月、周胜芳、王砚田、李青山等部发起攻击。守敌3000余人一部分被歼,大部分突围向济南逃窜,被我警七旅十三团于章丘县张家林一带全歼。另一部分残敌东窜益都,被警七旅十四团截击,伪军头子李青山被我活捉。周村、张店随之被解放。德州、周张战役的胜利,使国党反动派在津浦路济南至沧州段、胶济路西段向我解放区进犯的前哨据点被拔除,对敌人是一次沉重打击。

    6月,景晓村参加中共中央华东局、山东军区在临沂由陈毅司令员主持召开的区党委、军区、纵队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决定渤海军区主力部队由滓浦线转移至胶济线,协同鲁中、胶东区部队,阻击和消灭由济南东侵和由潍县西犯之敌。6月23日,国民党第二“绥靖”区司令王耀武指挥国民党第九十六军、十二军由济南向东,第八军由潍县向西,沿胶济路向我渤海和鲁中区进犯,声称“半个月打通胶济路”。渤海军区指挥警七旅十三团、十四团,分别参加了东西两线对国民党军队的阻击战,警八旅和军区特务一团在津浦线上策应作战。8月1日,渤海军区在邹平陶唐口召开庆祝建军十九周年大会,景晓村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自国民党反动派破坏停战协定,向解放区大举侵犯以来,国民党“还乡团”、匪特用25种番号,以洛口为补给站,陆续潜入渤海解放区,计达377股,共13000多人,在各地进行破坏活动。根据6月山东锄奸工作会议精神,渤海区成立了后方剿匪司令部,并在匪特活动猖獗的边区组成联合剿匪司令部,领导开展剿匪斗争。但由于青纱帐已起,加之剿匪兵力不足,匪特活动仍很猖獗,严重影响到社会治安和土地改革的进行。8月上旬,渤海区党委、渤海军区召开剿匪会议,分析了形势,认为这时后方剿匪工作已成为党政军民的中心任务之一。会议决定:成立渤海区剿匪指挥部,由马千里任指挥、景晓村兼政委,统一指挥全区的剿匪工作;调军区骑兵大队(4个连400匹战马)为剿匪指挥部的快速部队;坚持实行军事进剿和政治瓦解相结合的方针,严格贯彻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和做好匪特家属的工作;匪特活动猖獗的县,工作要以剿匪为主,立即组织县剿匪指挥部。会后,各地剿匪工作全面展开。到1947年3月,全区共歼匪54股,击溃21股,毙伤俘匪官兵1300余人,破获匪特地下组织360余起,捕获地下匪特1300余人,匪特悔过自新者1900余人。匪特活动的嚣张气焰基本被压下去。

    10月,在渤海军区召开的政治工作会议上,景晓村作题为《 -年来政治工作总结》报告。11月,在渤海区第四届参议会上,发表题为《-年来渤海区军事斗争及今后军事建设意见》的讲话。

    1947年1月1日,景晓村发表《再接再厉,继续为和平民主而斗争》一文。1月14日,主持召开渤海区党委会议,研究建军、拥军、参军工作,检查了锄奸工作和土改工作。会议提出了“参军保田”的口号,提出了开展群众性反特斗争,为群众除奸,为群众撑腰的锄奸反特工作方针和“一手拿枪、一手分地”的边沿地区土改工作要求。会后,渤海区党委发出《关于锄奸反特的指示》,总结一年来锄奸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部署了以后的工作。为统一部队与地方锄奸保卫工作的领导,决定各县成立锄奸委员会,县以上党委成立社会部。全区的大参军运动,从1946年12月开始到1947年1月结束,共动员94000多名青年参军。

    1947年1月,根据华东军区的指示,景晓村同宋时轮一起筹建华东野战军第十纵队。2月,会同宋时轮指挥山东解放军第七师、第十一师参加莱芜战役。七师抢占锦阳关,阻击由济南增援之敌,十一师破袭胶济路济南至明水段,牵制沿线敌人,保证了主战场围歼敌人,为莱芜战役的胜利做出了贡献。莱芜战役结束后,渤海区部队乘胜在胶济沿线发起攻势,先后收复临淄、章丘、长山、邹平、益都、周村、张店、明水等城镇,歼敌3000余人。3月8日至12日,景晓村在淄川参加陈毅司令员主持的莱芜战役总结会议。4月,华东野战军第十纵队正式成立,宋时轮任司令员、景晓村兼政治委员、刘培善任副政治委员、赵俊任参谋长、王作尧任副参谋长、萧望东任政治部主任、张缉光任政治部副主任。

    4月,渤海行署与黄河河务局在北镇联合召开沿黄各县县长、治黄办事处副主任会议,研究治黄工程问题。会议期间,华东野战军政治部主任舒同、景晓村等到会讲话。会议确定治黄工程以修险为主,修堤为辅;沿黄11个县以治黄为主,支前为辅;有关地委成立支前治黄委员会,沿黄各县成立治黄委员会,党政民武领导参加,统一调配人力物力。

    8月,华东野战军司令员陈毅、副司令员粟裕途经渤海区赴冀鲁豫指挥华东野战军西线兵团配合刘邓大军转入外线作战。景晓村、袁也烈到清河镇渡口迎接陈、粟首长到渤海区党委驻地阳信县何家坊。景晓村等向陈、粟首长汇报了渤海区的工作情况并听取指示。陈、粟首长在渤海区党委、行署、军区干部会议上,作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指出:蒋介石对山东的重点进攻不是其强大的表现,正说明他力不从心,已不能向各个解放区同时发动全面进攻,只能收罗其残兵败将,孤注一掷;刘邓大军已渡过黄河挺进中原。我华野部队兵分两路,东线兵团继续在山东内线作战,西线兵团转至鲁西拖住敌人,配合刘邓大军南进,山东战局将很快发生变化。陈毅司令员说:今日我是“携万民渡河”,不久我军将“饮马长江”,夺取蒋介石的老巢,解放全中国。陈毅司令员还就渤海区的工作作指示,特别强调了土地改革的意义。他指出:土改使耕者有其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是件大好事情,正义的事情,不仅对贫雇农、中农有好处,还要把地主、富农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陈毅司令员批评了土改中一些极左的口号和做法,表扬了渤海区的支前工作对华东解放战争的贡献。陈、粟首长的讲话,给渤海区广大干部以极大的鼓舞。

    (十一)在渤海区土地会议上蒙冤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改变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土地政策,即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以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迫切要求。5月中旬至6月初,陈毅在山东主持召开中共中央华东局高干会议(饶漱石在东北未回),研究贯彻执行“五四指示”问题。陈毅在会上介绍了过去江西苏区土改时“左”倾错误带来的危害和教训,指出:千万不要再走王明“左”倾老路,不要造成“赤白对立”。陈毅的意见受到干部们的拥护。渤海区党委副书记王卓如等参加了会议。7月,渤海区党委在惠民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县农会主任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和华东局高干会议精神。会议由景晓村主持,王卓如作报告。王卓如的报告强调要加深对中央关于改变土地政策的指示的认识;必须根据中央指示的原则指导群众运动;要求年底以前解决土地问题,采取四种方式和五个步骤分配土地;要求作好充分准备,防止出现大的偏差。总的部署是7、8两个月为动员准备阶段,进行思想发动,提高认识,搞好调查研究,在地县两级搞好试点,摸索经验;9月份进入全面行动阶段。8月,渤海区党委发出《关于开展群众工作的指示》,强调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是满足无地少地农民的土地要求,并对土改中的斗争对象、依靠力量、党的农村政策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抽调50多名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到惠民县龙池区进行土改试点。9月1日,华东局根据中央“五四指示”精神,结合山东土地改革的具体情况,并采纳陈毅的意见,作出《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决定》(即“九一指示”)。9月中旬,景晓村在渤海区党委召开的干部大会上,作了题为《坚决实行耕者有其田,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的报告。随后,渤海区党委为贯彻华东局“九一指示”,于10月1日发出《关于大胆放手贯彻土地改革的指示>,提出要把剿匪反特工作与土地改革运动结合进行。10月8日,发出《关于彻底执行土地改革的补充指示》,强调了“五四指示”的基本精神,是“使农民得到土地,把地主的土地拿出来分给无地(雇农)或少地(贫农)的农民”,要求务使土地转到最迫切需要土地的贫雇农手中。11月,渤海区党委发出《关于年底全部或大部完成土改,给各级党委的一封信》,要求各级党委学习成功经验,放手发动群众,一定在当年年底全部或大部完成土地改革,以调动广大农民保卫土地、支援战争的积极性。并要求吴桥、广饶等12个县,每10天向区党委汇报一次土改进展情况,以便区党委随时了解情况,及时指导运动的开展。1947年1月14日,在渤海区党委召开的高干会议上,景晓村在主持研究建军、拥军、参军等工作的同时,检查了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了边沿地区的土改工作,要求做到一手拿枪,一手分地。

    解放战争时期,全渤海区的土地改革是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第一阶段从1946年10月到1947年6月,全区2.4万多个村庄,有1.6万多个进行了土改,占全部村庄的70%;有200多万农民分到土地。这一阶段的土地改革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的方针政策进行的。其特点是集中力量打击大地主和汉奸、恶霸地主,对中小地主和地主中的开明士绅、抗日军人、干部家属等,在斗争方式和土地分配的数量和质量上,给予适当照顾,对富农的自耕地不动,以利于反蒋统一战线和农村土改统一战线的建立与发展。由于战争的影响和初期缺乏经验,这一阶段土改在进行的广度和深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二阶段从1947年7月到10月,完成土改的村庄达到93%,因接近敌占区或受战争影响未进行土改的村庄只剩下1500多个。这个阶段的土地改革,是按照华东局的“七七指示”精神进行的,特点是实行土地平分的政策,叫作“中间不动两头平”,即中农的土地不动,把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全部没收,按贫雇农和地主、富农的人口实行平分。

    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土改运动,渤海区农民分得土地的情况,据部分县的统计为:土改前贫雇农人均占有土地不到2亩,土改后人均占有土地达到3.8亩,中农人均占有土地4.1亩;富农土改前人均占有土地9亩,土改后降为3.9亩;地主土改前人均占有土地24亩,土改后降为2.8亩。这些数字表明,土改后渤海区贫雇农获得与中农相近的土地,基本实现了“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土地分配政策,从土地所有制上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这是落实中央土地改革方针政策的伟大胜利。

    渤海区的土地改革还摧毁了农村的封建政治势力,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了巩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层政权。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大发展,迅速掀起互助合作的生产热潮。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为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要人出入,要钱出钱,要物出物,踊跃参军,积极支前。土改和剿匪、反特的胜利,稳定了社会秩序,在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期间,使渤海区成为华东的可靠后方和后勤供应基地,为粉碎国民党军队的重点进攻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然,渤海区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也发生过某些缺点错误。如运动初期出现过对应该照顾的对象有的照顾偏多,有些干部多分田、分好田,有的政策界限不清,打击面过大,侵犯中农利益;1947年土改复查中,在划分阶级时把一些不属于地主、富农的户划为地主、富户,侵犯中农利益,强调分浮财,发生过破坏工商业的现象,对应给予照顾和区别对待的政策当作“富农路线”反掉,伤害了一些不应该伤害的人。但是,这些都属于工作中的问题,执行中的问题,有些错误特别是“左”的错误还是饶漱石、康生诬指山东和渤海区的土改是“富农路线”和提出反“富农路线”的错误方针造成的。渤海区党委及其领导成员从来没有另搞一套。

    解放战争开始后,渤海区地方武装大批编入野战部队,~度造成后方空虚,治安力量薄弱,以致匪特活动猖獗。由于区党委对形势估计不足,采取的锄奸反特措施不力,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面对这种局面,区党委很快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匪特的反革命气焰压下去,扭转了形势。渤海区党委在锄奸反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属于工作中的失误。但华东局有关领导却认为渤海区党委在领导锄奸反特工作中犯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于1947年8月给予渤海区党委集体警告处分,给予区党委社会部长兼行署公安局长李震警告处分。

    1947年10月8日,渤海区党委召开土地会议,传达贯彻7月17日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区党委、行署、军区领导干部,县委书记、县长、县各救会会长和区党委机关科长以上干部550余人。会议从1947年10月8日开始,到1948年2月25日结束,历时138天,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传达学习全国土地会议精神;第二阶段进行整党,解决组织不纯问题;第三阶段部署进一步搞好土改复查工作。会议开始时,景晓村致开幕词,并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的组织领导工作。但当传达学习完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后,大会主席团突然改组,将渤海区党委主要领导人景晓村等排除在外,并立即转入对景晓村、李人凤、李震等人的所谓揭发批判斗争。特别是康生来到渤海区参加土地会议并控制会议领导权之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搞极左,对渤海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极尽丑化诬蔑之能事,全面否定渤海区土地改革运动和锄奸反特工作取得的成绩。康生的所作所为,完全得到了饶漱石的支持。康生在1947年11月16日给中共中央工委的电报中诬称:渤海区“许多党组织被地主富农所掌握,渤海从行署正副主任到各处处长都是地主富农成份,他们不仅在思想上站在地主立场,而且大多数曾作过镇压农民,包庇地主,保护自己家庭,为农民所憎恨的罪恶。至于各县县长,包庇地主、镇压农民者也很多……渤海公安局及有些县公安局,成了保护国民党武装匪特和掩护凶手的机关”,“许多贫雇农没有得到或者很少得到土地,没有得到斗争果实,没有翻身”。而且说:“渤海区党委,从上到下烂掉了,干部坏透了”,应“一律开除党籍,重新登记”。甚至造谣说:“此间情况复杂,稍有不慎,有可能发生反革命暴动和叛乱的危险。”于是在土地会议上,以所谓在土改中“坚持富农路线”,在锄奸反特中犯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组织上搞“宗派主义”三项罪名,对渤海区党委、行署主要领导干部及所谓其“宗派集团”的60多名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批判,并先后撤销景晓村的渤海区党委书记兼渤海军区政委,李人凤的行署主任,李震的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行署公安局局长等职务及其他一大批干部的职务,免去王卓如的区党委副书记兼军区第一副政委的职务(改任行署主任)。土地会议期间,康生对渤海区土改已经出现的“左”的错误和造成的严重后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继续大反右倾,把“左”的错误发展到极端的程度,使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直到1948年1月18日至2月11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毛泽东主席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同策略》、《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的‘左’倾错误》等重要指示后,华东局才指示渤海区土地会议精神暂不贯彻,将工作重点转向支前和生产救灾。因此,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召开的渤海区土地会议的有关精神和政策,除个别地区外,大部分地区没有贯彻执行,避免了更大的损失。但是饶漱石、康生控制会议搞极左的那一套,还是严重地影响了渤海区的土改运动按照中央正确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破坏了渤海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并且错误地批判和处理了一大批领导干部,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削弱了党的团结和战斗力,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1948年6月,景晓村怀着依依惜别的心情,被调离他出生人死、英勇战斗了9年的渤海区,踏上了新的征程。

    历史是无情的,任何事情都要经受历史的考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硬把对的说成是错的,总有~天要拨乱反正;本来错的东西,硬装扮成是对的,总有一天会暴露出真面目。饶漱石、康生在渤海区土地会议上制造的冤案,经过36年的时光,终于得到彻底纠正,历史被还以其本来面目。1984年3月17日,山东省委印发了报经中央批准的《关于景晓村、李人凤、王卓如、李震等同志申诉案的复议报告》。报告称:经过调查复议认为,当年“渤海区党委在土改工作中,基本上是按照中央和华东局的有关指示进行的,没有另搞一套。虽然在运动中也发生过右的或‘左’的偏向,也是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区党委根据上级指示曾作过多次检查纠正。因此渤海的土改不存在所谓‘富农路线’的问题,也不存在‘坚持富农路线’的错误。”在锄奸反特工作中,“区党委是有错误的,其性质是属于工作中的错误。原结论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给以处分是不当的。以后在土地会议上又再次进行批判处理更是不妥当的”。“所谓区党委领导搞宗派主义的问题,经过调查,渤海区土地会议上列举的所谓‘宗派集团,名单,都是属于正常的同志关系和工作关系,当时批判处理中也没有列举出他们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具体事实。因此不存在‘宗派主义’和‘宗派集团’的问题。上述复查结果证明,渤海土地会议上对景晓村、李人凤、王卓如、李震等同志就上述问题所作的批判和处理是错误的,应予纠正。当时华东局和渤海区参加处理和了解这一案件的一些领导同志,也一致认为这~案件应予纠正。经中央批准:(一)撤销渤海区土地会议期间对景晓村、李人凤、李震等同志的撤职处分和对王卓如同志的免职决定。(二)撤销1947年8月因锄奸反特中的错误给渤海区党委领导和李震同志的警告处分。(三)对因这一案件被株连而受处分的同志,都应予以纠正。(四)在这一案件中受批判和处理的同志所形成的有关材料,都应按中央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上海市委工作的日日夜夜

    1948年6月,景晓村调离山东,被分配到中共中央华东局政策研究室任研究员。淮海战役后,随军南下。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随华东局进驻上海,参加华东局与中共上海市委共同组织的城市接管等工作。他虽然在渤海区土地会议上蒙冤,但并没有被思想包袱所压倒,而是以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面貌和战斗姿态,精神抖擞地参加了建设新上海的工作。

    1950年1月,华东局与上海市委分开办公,景晓村奉调到上海市委工作。3月,报经华东局批准,任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同年11月兼任主任)。刚解放不久的上海,百废待兴,经济急待恢复,新的社会秩序急需建立,而逃到台湾的蒋介石反动集团还在实施封锁、轰炸,暗藏的匪特还在不断地进行破坏活动,斗争形势十分严峻。景晓村作为市委副秘书长,除了兼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外,还分管市委办公厅的工作,这两个部门对市委起着参谋部和助手的重要作用。他接受任务后,一方面组织队伍,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并经常带领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市委反映;另一方面,出席市委会议及市委常委会议,参加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织贯彻执行,并担负市委指定的一些重大的中心工作和专门任务。他还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五金党委书记、市委党刊《上海工作》编委;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先后兼任市保卫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反革命案件审理委员会第二副书记;三反运动中任人民法庭五金分庭审判长等职务——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但他任劳任怨,夜以继日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得到市委第一书记陈毅等市委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市委研究室成立后,根据市委的指示,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组织收集了上万份研究文件资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了几百份调查材料。调查的内容涉及各个方面,主要有:外商企业调查及房地产问题、失业工人问题、工资问题、工商税收问题、纱布统购问题、偷税漏税问题、工运问题、工厂克服困难维持生产问题、市场管理问题、公私营企业一般状况及其比重问题、生产竞赛问题、公寓里弄如何管理问题、区委的领导方法问题、区委组织员问题、国营工厂的军代表问题、工厂的民主改革问题等。这些调查材料反映的情况,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于市委领导掌握情况,进行决策,指导工作,正确解决问题,都起到一定作用,有的还起到重大作用。1949年下半年全国实行平抑物价、统一财经的政策后,由于有些措施过猛,1950年春上海市出现大米、棉纱批发市场交易量下降,百货营业额减少,工厂、商店倒闭和停业,失业工人增加等情况。景晓村组织市委政策研究室人员,对这些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系统地整理出反映上海经济情况的材料,报告市委并转报中央,对中央和市委研究调整工商业政策起了作用。还有关于工商业税的征收,当时党内对有些问题在认识上有分岐,市委政策研究室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建议,对市委和市政府解决这些问题起了作用。1950年8月5日,市委常委会讨论上海市总工会下半年工作计划中提出的开展生产竞赛问题时,景晓村根据研究室对几个工厂调查研究所了解到的情况,明确提出:在工厂开展生产竞赛要具备几个条件,即原料供应不成问题,销路不成问题,工会与行政一致,工资与奖励问题能解决;目前许多工厂尚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一般地提开展竞赛是不成熟的。他的这些意见,对于市委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同年9月28日,市委常委研究工厂克服困难维护生产的问题时,景晓村就市委政策研究室了解的南洋橡胶厂的问题提出:这个厂曾作为克服困难的典型进行过表扬,并拍成电影进行宣传,现因产品销路不畅,负债已超过其资本达6亿元(旧人民币)之多;全国橡胶会议决定,因橡胶生产过剩,只能重点支持几个厂的生产,加上该厂系手工生产性质,不能生产轮胎.困难很难克服。最后,会议研究认为,橡胶生产,就上海及橡胶业的发展前途来说,并不过剩,困难只是暂时现象。确定由景晓村商请华东工业部设法继续予以支持。10月,市委政策研究室在工厂生产调查中发现,纺织工业生产原料供不应求,货源紧缺,而有关部门尚未引起重视。景晓村掌握情况后,当即感到这一消息如果一旦走漏,势必引起市场价格波动,以至引发抢购风,乃当机立断,向市委作了紧急报告,引起领导的重视,及时采取措施缓解了这个问题。1951年下半年,工厂开展民主改革运动,10月,市委政策研究室组织三个工作组到工厂调查研究。景晓村带领一个工作组到虬江机器厂进行民主改革试点。11月6日,市委常委讨论工厂民主改革运动问题时,他汇报了上海市五金工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上,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不关心工人疾苦,有的领导对工人是“老板作风”,对工人的建议不重视;有的领导对有过失的工人随便开除;生产的计划性不够,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存在工资、奖金问题。在职员与工人的关系、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关系上,矛盾也都存在。职工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历史问题;工人之间存在不团结,有工作原因,也有帮派原因。在虬江机器厂进行试点的做法是:经过深入了解情况之后,首先发动群众对厂内的问题提意见,解决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再对有问题的人做工作,提出“诉身世、吐苦水、挖苦根”,进行阶级教育,解决职工内部的问题;然后开职代会,建立工厂管委会、车间会议,搞师徒合同,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等。经过民主改革,领导与群众关系密切了,工人政治觉悟提高了,团结的空气加强了,生产积极性也提高了。市委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的情况和在虬江机器厂进行试点的经验,对市委在全市工厂领导开展民主改革运动,起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使市委政策研究室真正起到市委的助手和参谋部的作用,景晓村曾结合整风学习或工作总结,多次组织检查改进调研工作计划、领导方法、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总结“被动与主动”、“经常工作与中心工作”、“以典型研究为主,在典型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着重深入工厂企业调研,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市委指示与意图,并主动提出意见及时取得指示”、“建立内部工作制度与同各单位研究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等方面的经验。明确提出,研究室的工作不能像一般工作部门那样“事务繁忙”,应充分利用时间进行学习,考虑问题,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1951年6月,中央政策研究室准备召开各地研究室工作座谈会,讨论的题目是:党委要求研究室做什么,研究室如何工作?研究室的工作机构如何建立为好?研究室和党委秘书长、办公厅的关系如何?研究室与各有关的业务部门(包括政府的业务部门)的关系如何?并交流各地研究室的工作经验。景晓村结合上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建立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对这些问题逐一提出初步意见,并对如何改进上海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从1950年10月起,抗美援朝、郊区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相继开展。景晓村除参加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问题和组织力量完成调查研究任务外,根据市委的指示,把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用于抓反动党团会道门登记、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方面。他深入了解情况,掌握各部门、各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运动的动态、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动向、干部群众的思想反映,及时向市委常委反映情况,提出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推动运动深入发展的有关措施。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年11月1日市委部署开展镇反运动起,到1951年8月底镇反运动基本结束止,市委常委讨论研究镇反运动问题达22次之多。在每次会议上,景晓村都汇报运动进展情况,或就如何领导好运动,如何掌握政策,如何做好审理工作等提出看法和建议。他始终坚持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偏执,坚持正确的意见,批评不正确的认识和做法。他还主持或参与组织召开了10余次镇反座谈会、审理案件会议、反动党团会道门登记工作会议,并亲自审理处以极刑的案件。

    1951年1月,上海市军管会和市政府发出布告对反动党团会道门进行登记,景晓村主持委员会的登记工作。他就快到限期有些登记对象仍未来登记,已经登记的如何处理,通过登记后如何把工厂、学校、里弄的群众保卫会组织起来等问题提出建议并上报市委常委决定。他特别强调:对已登记人的处理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该杀、关、管的,要研究定个标准,处理要适当,要体现政策,既要大快人心,又要人心安定;搞不好在群众中会引起恐慌,宽了打不下敌人的气焰,群众会不满意。2月,潘汉年主持召开保卫委员会会议,研究贯彻中央关于镇反运动的指示。景晓村在会上提出:在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捕杀一批反革命分子,中央是作为战略方针提出的,它不同于日常的肃反、而是三大高潮之一;特别是在目前,敌人企图卷士重来,潜伏的敌人蠢蠢欲动的情况下,不杀一批不能灭敌人的气焰,不能缩小其活动范围;突击搞一下,可以使经常肃反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而且目前时机有利,不会引起社会波动。4月,在市委常委研究拟捕杀的反革命分子名单和材料时,他建议市委领导主要抓两个环节:一是严格控制逮捕名单,要有计划数字,以表示决心,但不能单纯追求数字;二是对判死刑的名单,除缜密审查外,还应通过群众监督。并提出:特别在运动高潮时期,领导掌握上要慎重,名单一定要经市委审查,重罪轻判是错误,轻罪重判也是错误,如果错捕错杀就会造成不好的影响。5月,当逮捕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审讯处理问题提上主要议事日程时,景晓村在市委常委会议上提出审讯处理工作要统一领导,市、区分工,建议处理批准权集中在市保卫会,市委定期检查。鉴于审理决定杀、关、管任务很繁重,又不能久拖不决,他建议减少审批层次,加快工作进度。对有的领导干部在审理工作中不经事先商量就轻易表态的做法,他敢于坚持原则,提出异议与批评。他提出某些区应停止只忙于开控诉大会,对下面的工作缺乏具体指导的“大呼隆”做法,要抽时间开些座谈会,研究些问题,进行有效的工作指导;建议健全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充实审理工作力量,明确分工,进行紧张有序的工作,避免突击,否则下面吃不消。景晓村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大都予以采纳,并从党校、团校、工农干部学校及各机关抽调大批干部参加镇反案件材料的审理工作,加快工作进度,保证了镇反任务按期完成。

    在中共中央1951年底发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中,景晓村作为市委副秘书长兼五金党委书记,领导五金行业(即后来的机电行业)各企业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的指示,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材料,注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由于工作做得扎实,到运动后期定案时,五金行业遗留的问题最少,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1952年5月,景晓村调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兼组织部长,分管机械处、人事处、保卫处。他在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工作时间不长,主要抓了通过中共中央华东局从华东各省市抽调数百名地县级干部、从各企业考察选拔一批干部,充实加强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所属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等项工作。这些工作为加强企业工作的领导,提供了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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