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预防为主(山东省第一届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白备伍)

佛寺白家de 发表于2019-06-15 15:45:54

   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四大原则的第一条。建国前夕,由贺诫、傅连璋、苏井观、姜齐贤等同志以军委后勤卫生部名义,召开了全国几个大军区卫生部长、副部长的座谈会。会议过程中,毛主席先接见了我们,以后朱总司令来会作过指示。会议期间我们参观了北京和东北的沈阳、大连的医疗卫生机构,酝酿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建设我国卫生事业。我们根据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总理的指示精神,反复研究讨论,提出了卫生工作三大方针:预防为主,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经周总理审查后,又补充了第四条:卫生工作必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并正式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工作四大方针。

    卫生工作四大方针之制定,是以人与病之关系,如人能取得主动权防病于先的思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工农兵;我国有中西医之存在,双方团结,互相学习,才能共同对敌——疾病;做卫生工作,不能只靠少数卫生工作人员孤军奋斗,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才能有更显著的效果。这个四大方针,不但适合当时情况,今后若干年内,我认为还是适合的。

    今天我主要谈谈预防为主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至今还在认识上不一致,常听到有人批评医院只做些治疗工作,一点也不做预防工作。有的医生愿意做医疗临床工作,不愿做卫生及卫生防疫工作。我认为这种批评和这种思想不一定完全对,同时学医的人也未弄通医疗预防和卫生预防的关系,原因是未弄通人与疾病关系。

    病,这是人们熟悉的名词,一生不患病的人恐怕没有,人是生物,有天然抵抗力,有的病不经治疗也可痊愈。但有的病必须用各种方法治疗,有的病就是经过治疗也不愈,甚至死亡。近代自然科学的进展,医学也随之突飞猛进。在医学方面,根据人的特点、各种年龄、性别、人体各个部位器官的解剖、生理、内分泌、遗传等变化,以及空气、水、环境、细菌、病毒、外物、外伤等侵袭,则有各种不同原因之疾病发生,甚至有新的病种发生,有的病是传染性的,有的病是非传染性的,不论什么病,在本人的天然抵抗力不足以抵抗疾病时就要发病了。有的甚至要死亡。所以自古以来,人们就创造了医学来治疗疾病,或吃某种药品来预防疾病,或用一块铁片烧红,倒上酸醋,用其气以蒸熏室内。在古人认为这是驱邪,而今天已证明醋蒸汽能杀灭某些病毒。此外如用什么拳术、气功……健身术,以锻炼身体来预防疾病,延年益寿。

    那么预防为主,究竟应该如何看法?如何做法?才合乎理论与实际。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医疗预防,一个是卫生预防。这两个预防,不论男女老少都完全适用。所谓医疗预防就是对患者的病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防病情加重,或耽误时间,成为不治之症以至死亡。非传染病患者,如慢性胃炎、胃溃疡、慢性肝炎……可转化为癌肿。如系传染病患者在流行病的观点来看,患者就是传染病源,把患者治好了,也就等于消灭了传染病源,免得传染给别人。因此说,医疗也是预防,即称之为医疗预防。所谓卫生预防,一是个人卫生。包括个人的生活起居、饮食、刷牙、洗澡、衣着、工作……不因不合卫生而得病。二是环境卫生,包括有水、空气和周围环境(如废水、废气、粪便、垃圾之处理;工农业方面所产生的废物,噪音、苍蝇、蚊子、老鼠、毒虫、钉螺之消灭……)对人之危害。三是集体生活、幼托、学校卫生。四是工矿劳动卫生。上述各方面,有的可以成为传染途径或直接侵害人体。此外,在卫生预防方面,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一条,即是提高人民的免疫力,如种牛痘,可预防天花;接种卡介苗可预防结核病等。所以说,不论医疗预防、卫生预防,都是属于预防为主的范畴。在我国,以医院为主体的机构,属于医疗预防。但也有的医院里设立了防保科的,专门做卫生预防工作。以卫生防疫站为主的机构,属于卫生预防。虽各有侧重,却有密切的联系。如传染病之治疗,多在医院或传染病院。但传染病之管理统计、防疫计划、措施则属于各级卫生防疫站。各医院亦应听其指挥(即消灭传染源,提高免疫力。仍由卫生防疫站统一部署)。

    至于某种防治所,如皮肤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牙病防治所、妇幼保健站、地段医院、红十字卫生站等机构则不能强调将医疗预防和卫生预防严格或截然分开,而只能兼顾。

    医院不愿做卫生预防工作,或者做得不好。这是未认识到医院的工作及其性质的原因。应该说,医院既是一个大的传染源,又是一个广泛的传染途径。当然,医院的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得不错。如不注意卫生预防工作,不把医院搞好,则医院会成为极危险之地带。

    卫生预防医师,不少人轻视自己的工作,医学院卫生系招生,不愿去报名投考。认为做医疗工作有技术,做卫生医生人家看不起。认为医师就是看病,除此都不能叫医师。却忘了卫生医师专业很多,有环境卫生医生、学校卫生医师、食品卫生医师、流行病医师、工业卫生医师,还有专门研究提高免疫力的医师……都得要有专门预防知识,其职责不亚于临床医师,不过分工不同而已。为了实现四化,只要对保护人民健康最有利、最好,那就应把本职工作做好。

    这些意见,很不成熟,且可能有错误。我只是希望起抛砖引玉之作用,供大家讨论“预防为主”的方针。

(未校对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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