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我在於潜参加小教训练班,县长梁震来动员青年参加革命,当时我报名参加了,被分配到潜川区任财粮干事,那时土匪很多,区公所设在堰口村,解放军223团部内。后来土匪被逐步消灭后,区公所迁往牧亭村,后来再迁往麻车埠。到1950年底,南下干部刘履忠来潜川区任指导员(即现在的区委书记),他和我住同一间房内,他住内间,我住外间,相隔一块木板,他进出必经我的房间。
一、寒冬缺少保暖衣被,冻得不能安睡
1950年冬季,特别寒冷,气温经常在零下十度左右,天目溪边冰结得很厚,那时刘履忠指导员床上只有南下时打背包的一条小棉被,身上穿的是空壳棉衣棉裤,即一件棉衣一件单衣一条棉裤一条短裤,床上稻草垫得很厚。刘指导员工作很忙,房内没有烤火,连一个保暖瓶也没有。当时我房内堆着许多从土匪那里缴来的大衣棉被,我看刘指导确实冻得可怜,就拿了一件呢大衣一条棉被放在他床上,而他看到后说“不能用我不要”,那时我大声说“你晚上冻得发抖连我也不能安睡”,他这才收下,清明一到,又全部还给我。
二、对工作实事求是与认真负责
1950年,土改结束后,潜川区分堰口、牧亭、紫水、青山、乐平、西乐六个乡,区公所派出六个干部任各乡工作组长,负责建乡与发展农业生产任务,我被分配到乐平乡任工作组长,那时决定各乡工作组长每十天到区参加会议,大家步行到会,区乡之间没有电话设施,因此会议时间短,请示汇报的问题多时间紧,刘指导员要求我们做到已做出的成绩可以不谈尽量少谈,因为不谈已做出的成绩是少不了,也小不了,而存在的问题缺点,你不谈大家发现不了,因此也改不了,所以今后大家汇报工作一定做好这一点。
三、事上应以理服人绝对不准利用权势欺压人
七坑村驻队干部陈雪根有一天半夜捕办地主倪善海,说这个地主不服管制,并对抗干部,叫我批准捕办送区公所,我同意批准他捕办。第二天一早,区通讯员来乡叫我速去区公所,在半途中碰到地主倪善海被放回来了,我到区公所后,刘履忠指导员很严肃地问我捕办地主倪善海这事有没有经过调查,我说因是晚上十二点左右了就没有去调查,刘指导员说,“没有经过调查为什么批准捕办?我查问了经过,是陈雪根不讲理,因为地主们送信是轮流的,今天不是轮到倪善海送信,而陈雪根不问是非一定要倪善海去送,因此产生了地主倪善海不服管制事件,这种处理事情方式是不对的。因不是以理待人而以权势处事,你们在第二次干部会上要做检查。”(褚金浩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