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年前的一次支委会(文/方景淑)

杭州陈 发表于2019-07-11 16:53:27

1948年,我在鲁南军区三所(医院)任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有一天,两位正副所长向我反映:一位司药的父亲来所探望儿子,儿子在外出差没回,他偷了公家一卷布,想带回家去,怎么办好?我问:“那你们看怎么办?”一位所长说:“布就让他拿去算了”。另一位所长说:“把它偷回来,不能叫他拿去,这是公家的东西,留给伤员用的包扎布”。我考虑了一下说:“你们两个人的意见我都不同意,布是留给伤员包扎伤口用的,不能叫他带走,也不能用偷回来的办法,应该用正面的思想工作来解决这个问题。”决定马上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支委会研究后统一了思想决定:要相信群众,对这位家属要做正面的思想工作,既不失家属的面子,又不损失公家的布。于是派了一位接待这位家属的同志去做工作。这位同志对司药父亲说:“布是留给伤员用的,也是你儿子委托我保管的,不能拿走。如果你家中确实困难,我可以替你申请补助,你用补助费到集市上买点布”。司药父亲听后说:“我不知道这布是给伤员留的,我不应该拿”。取开包袱把布拿出来,交给这位同志,并说:“这事我做的不对,你不要跟我儿子讲,也不要跟领导讲,就算没有这回事,我今天就回去了”。这位同志说:“好,我不跟别人讲。你要走,我到食堂给你要点干粮”。到食堂要了几个馒头和窝窝头、还有一点咸菜给他。司药父亲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这件事情说明:要积极沟通,互相信任,掌握这两条原理,什么事情都好办了。

【来 源】浙江大学报2012.10.12 

浏览:839次

评论回复
最新来访
  • 甘玛
    甘玛
  • 王新里
    王新里
同乡纪念文章
同城纪念文章
人物名单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