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发苍,1921年11月出生,山东省博山县上结老峪村人。他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父母一生务农,勤劳朴实,为人正直,除经营几处贫瘠的山坡薄地外,还要靠外出打短工、做月工等维持生活。尽管父母整年劳累,一家人还是半年糠菜半年粮不得温饱。闫发苍7岁时,跟着五祖父读了几年儒书,后来在亲友的帮助下读完了小学。七七事变爆发后,在博山地下党负责人张敬焘等人的教育下,他积极参加各种抗日救亡活动,政治觉悟不断提高。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被派往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党训班学习。闫发苍兄弟四人,大哥、二哥终年随父母在家耕田种粮,给地主、富农干活糊口。四弟闫发廪1941年在我下庄区中队时被日军包围壮烈牺牲。闫发苍的父亲因两个儿子当了八路军,屡遭反动派吴化文部的绑架毒打,早早去世。
1940年4月,闫发苍奉命调入博山县独立营。1941年春,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里,为了配合反“扫荡”、反蚕食、反封锁的斗争,针对日伪军“三光”政策,我方提出了“你抄我的家,我到你家砸你的锅”的战斗口号,并寻机打击敌人。博山县委和独立营领导派当时已任独立营一中队指导员的闫发苍前往神头电厂侦察。发苍通过关系以石匠的身份混入电厂的民工中,很快摸清了电厂敌人的驻兵情况和活动规律,于4月18日夜里,带领战士们摸进电厂,俘虏了守敌,炸毁了发电机组和锅炉等重要设备。继炸神头电厂之后,闫发苍又于7月28日凌晨参加了炸毁西桃铁路的战斗,炸毁了敌人的一列运煤车、13号铁桥和西桃铁路沿线铺设的输水管,使得敌人半月后才通车,煤井20天后方能开工生产,极大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这两件事,在鲁中地区影响很大,被作为打击日军经济掠夺的典范刊登在1941年8月4日的《大众日报》上,鼓舞了抗日军民的士气。
1942年9月,为了缴获敌人的武器,武装自己,闫发苍率领独立营的12名战士夜袭驻博山小李庄的顽军炮楼,缴获小手炮一门,枪支弹药一宗。然后,战士们在炮楼里放了一把火,押着俘虏,满载而归。
闫发苍转战南北,在战斗中不断成长。他先后参加了长途奔袭日军驻西河悦升公司和攻打马家堰等战斗,参加了莱芜、孟良崮、南麻、临朐、i户山等著名战役,在三户山战役中负伤,左腿骨折。由于他作战勇敢,屡立战功,被评为“鲁中军区战斗英雄”,出席了鲁中军区群英大会,被授予“战斗英雄奖章”:1944年7月,闫发苍出席了山东军区在滨海军区坪七召开的群英大会。
在部队工作中,闫发苍历任连副指导员、指导员、大队总支书记、营教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华东炮兵干部处处长等职。1958年11月,调军委政治学院学习:1960年7月至1982年4月,历任军委炮兵工程学院干部部部长、炮兵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保卫部长,军委炮兵技术学院副政委等职。1982年4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