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六年春,我调沂中县委组织部任干事。这时,正是我党和国民党签定《双十协定》才过几个月。蒋介石虽然并没有放弃发动内战的企图,但当时的政治形势,还是相对稳定的。所以,我刚到县委组织部的时候,县委就决定搞党组织公开的试点。组织部长刘俊芝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当时县委选择了两个点:即金泉区的马家崖村和峙阳区的鲁家庄。这两个村,党的基础比较好,其中马家崖村是金泉区委的重点村,各方面的工作都很活跃。
党组织的公开,这是我党从秘密时期向公开时期的转折点。要说在秘密时期对每个党员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话,那么到了公开时期,那就更加严了。因此,试点开始,除对党员进行组织公开的重大意义的教育外,还对党员进行了逐个审查。审查的主要标准,是看其是否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能起模范作用的党员,就先公开,条件差些,或还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公开后影响党的威信的党员,就暂时不公开。本着这个原则,这两试点村的党员大多数公开了。暂时没有公开的党员,记得鲁家庄仅有两三个,马家崖只有一个。试点工作结束,我将试点情况向县委作了汇报。但不久蒋介石发动了内战,形势发生了变化,县委遂即停止了这项工作。
(张茂萱、窦宪诺调查整理)一九八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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