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公安工作的体会

13176 发表于2019-10-22 18:58:25

    我是一个参加公安工作60多年的老公安战士。1938年我参加边联抗日大队,第二年因负伤转到地方,根据组织上的安排,于1940年调到四边区县公安局开始工作,这一干就是60个春秋。长期的工作时间,使我对公安工作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觉得从事公安工作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嘱托,为此,我感到无尚的光荣。从警60年,特别是建国50多年的实践,我亲眼目睹了祖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公安工作也随之步入了一个新时代,对此,我感触颇多,体会很深:

    一是党和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始终不变。50多年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党的领导人始终不渝地关心着公安工作的发展和公安队伍的成长,在各个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形势做出了许多重要指示,为公安工作的前进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建国初期,毛主席指出,“公安保卫工作十分重要,务必尽力加强之”,并为公安工作题词“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周总理强调,“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于1983年指出,“在全国要给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几次严厉打击”,后来又告诫全党“中国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二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变。公安机关作为国家专政的工具,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50多年来,公安机关始终没有辜负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罗瑞卿任公安部长时就指示,全国公安机关要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做党的驯服工具,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和大局,要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保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重要的贡献。半个多世纪来,公安机关始终坚守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一以贯之地沿着忠于党忠于人民的道路前进。在这几十年中,虽然打击的重点有所转变,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却没有变。从建国初期的肃特、剿匪、土改反霸、镇压反革命,到现在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我们的公安民警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巧妙周旋,破获了一批间谍特务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摧毁了一大批破坏政治稳定的间谍敌特组织和罪行累累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稳定。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较量中,广大民警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同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了“创人民满意”活动,每项公安工作都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历史实践证明,没有一支对党忠诚、英勇作战、作风顽强的公安队伍,便没有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公安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半个多世纪以来,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不断变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了适应斗争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能,我们的公安队伍不断壮大,民警素质不断提高,技术装备不断改进,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市局逐步形成了集“110”指挥中心、政保、刑侦、经侦、治安、交巡警、武警和消防等诸警种于一体的战斗实体,并配备了先进的技术装备,使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大大提高。

    在加强业务建设的同时,狠抓队伍建设,做到业务、队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了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开展了民警“形象工程”,提出“谁破坏公安形象,就砸谁的饭碗”。同时,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民警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绍兴市公安局经过不断进取,顽强拼搏,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获得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不但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功臣民警。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的基础工作早在1963年就得到毛主席肯定,使得“枫桥经验”在全国被学习推广,如今又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朱志彪、陆纪明同志先后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杨光照、吴荣根、冯华林、梁柏定等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感召下,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仅2000年,全市就有200多个集体和个人立功,其中分别有6个集体和13名民警荣立一、二等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我们已进入崭新的21世纪,新的机遇与挑战催人进取,新的目标和征途催人奋发。作为一个老公安,我衷心地希望我们广大公安民警能够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信心、创新的精神、求实的作风,埋头苦干,团结拼搏,开创新世纪绍兴公安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社会治安有明显进步的目标,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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