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地委1958年与中共济南市委合并,1961年上半年与济南市委分开,迁回泰城。我是随泰安地委迁回泰城分配到泰安地委工作的。在我与众前同志较为短暂的几年工作中,他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众前同志当时任地委书记,他那立党为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贵品质;他那以民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深深铭刻在我的心上,永世难忘。
(一)
地委迁回泰城后,正是我党由于“左”的失误,乱刮“共产风”、“浮夸风”,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损失,人民生活还处在极度困难的时期。地委领导全区人民节衣缩食、生产自救,共渡难关。众前同志以身作则,与同志们同甘苦,共患难。当时地委办公室的同志们开辟撩荒地,种粮、种瓜、种菜,拿到机关食堂补充食粮的不足。众前同志与大家同吃、同劳动,从不要求额外照顾。众前同志身体不好,党组织从济南请来名医给他看病,他却让办公室的同志安排同时也给其他病号看病,同志们都很受感动。还记得,众前同志在泰城西粥店公社种了一块实验田。众前同志和我们一起骑着脚踏车,朝出夜归,往返三十余里,中午饭是地委食堂的同志送饭到地里吃。众前同志穿着旧制服,挽起裤腿,捋起袖子,带头在地里劳动。那年正是种玉米的时节,为了取得经验,众前同志拿着皮尺,亲自丈量测算,对种植的株距、行距、用种量、施底肥等,和我们边研究,边指挥,边劳动,边记录,那股认真劲、执着劲,和吃苦在前的精神,令我们非常佩服。在同甘共苦的劳动中,不仅取得了第一手材料,丰富了领导农业生产的经验,还磨练了意志,更重要的是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我们总是感到众前同志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工作起来也亲密无间、协调一致。
(二)
1962年,党中央批示给错划的右派甄别平反。众前同志坚决执行中央的批示,工作非常认真负责。当时都是先通过地委常委会议研究典型案例,统一思想,掌握政策界限,然后地委监委会逐案调查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再由地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这一过程中,众前同志掌握了对党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优柔寡断。当时党内部分同志,对“宁左勿右”思潮的影响尚未完全肃清,总认为原则上虽不能算右派,但事实上毕竟犯有一定的错误,也应重新做出犯有某种错误的结论,因而抓住不放。众前同志总是强调重调查研究,重实事求是,坚持划清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界限,只要在是否右派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弄清了不属右派的,就要彻底甄别平反,不留“尾巴”。实践证明,这样做的结果都很好,没有留下后遗症。
(三)
1958年泰安地委与济南市委合并后的两三年,泰安的城市基本建设,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地委恢复后,地委、行署机关迁回泰城,又值“三年困难”的后期,无力搞城市基本建设。当时群众讥讽泰城是“三个一”的城市,即全城一条土马路(青年路),大观街口(比较繁华地段)一个交通警察,一辆公共汽车。1962年起,经济恢复较快,城市建设百废俱兴。当时以众前同志为核心的地委常委,从实际出发,决定在泰城的基本建设上,有重点地办一两件实事。例如,岱宗大街奈河附近路段,上下坡落差很大,河上石桥既短又窄,形成交通“卡脖子”,很不适应经济恢复和发展的要求。因此决定将其基本整平、拓宽路面、改建大桥。众前同志亲自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工程师(专家)出思路、搞设计,算费用、定计划。由于这项工程顺民心、合民意,参加劳动者积极,工程完成得既快又好。路面整平了,拓宽了,新建的大桥宽敞、稳固,就地取材,花岗岩的桥面和栏杆,巍巍壮观,颇具特色,命名为“泰山大桥”,为古城泰安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泰城群众感到兴奋和自豪,也给过往行人、车辆带来了方便。可是,在非常时期,办的好事未必得到好报。“文化大革命”中,在那一切都被颠倒的非常时期,造反派中有人受极“左”思潮的驱使,竟就此大作文章,作为“重型炮弹”,把众前同志的超前意识批判为“好大喜功”,把众前同志为民造福的行动,批判为“劳民伤财”。但历史是最好的见证,广大群众是杆公平秤,对众前同志的功绩,谁也无法从人民的心中抹掉。
作者系原泰安地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