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三(1911~1971)曾用名马家吉、徐立,男,汉族,山东省招远县人。生于富足的农民家庭,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在教会学堂一直上完初中。1937年10月日寇人侵山东,毅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1940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山东省招远县任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书记,县农委书记等职。1949年7月随军南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至1952年在云南省曲靖地区先后任地区农协副主席、地委农协组织部部长、曲靖县委书记等职。1953至1955年先后就任省农业厅办公室主任、省委农村工作部办公室主任。1956年调保山地区,先后任保山地委副书记兼保山县委书记、德宏州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等职。1963年7月任中共云南省监委常委、省监委派驻省商业厅监察组组长。“文化大革命”中,惨遭迫害,于1971年2月10日在昆明去世。1978年1月,云南省委、省革委给予平反昭雪。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艰苦环境中,马一三坚守在根据地,英勇地同敌人浴血奋战,多次荣获上级的表扬和嘉奖。随着新解放地区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权对干部的需要,马一三积极响应共产党的号召,不顾家人的坚决反对,毅然走上南下的道路。在云南保山地区工作生活了整整八年。这个期间,他对兴修北庙水库、大面积复种小春和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保山坝子原是一个“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的高原平坝,特别是北部东河上游一带,历史上连年遭灾,洪水一来,成百个村庄、七万多亩土地全部受灾。为了彻底改变这个面貌,马一三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的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经多次实地踏勘,提出修建水库,控制水害的方案,堵起北庙口,建成长藤结瓜式的水资源宝库,变水害为水利。这个方案,在上级各有关领导的关怀下,很快批准实施。马一三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水库修建工程立下了“军令状”。亲任总指挥长,开会部署,组织动员,并安排一位副书记在水库工地坐镇指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常和大家吃住在工地上,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如水库原设计坝高90米,库容1.25亿立方米,需上民工二万人。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原设计,将坝高改为65米,库容4500万立方米,只需民工一万人,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北庙水库于1962年初步建成,经过其后的除险、加固和东、西、中干渠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发挥了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水产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随着水库的建成,保山的面貌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过去频繁发生的水、早灾害得到了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基本实现了无论早涝都可以按时栽种。保山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市)和十万亩良田亩产过“吨粮”等先进行列,这些都与北庙水库的修建相关联。1958年,马一三为了改变保山粮食产量一直徘徊不前的情况,结合当地有利的气候条件,带领全县人民破除陈规习,开展小春大革命,改变了小麦不能下田的落后观念,扩大了全县土地的复种指数,使保山粮食总产逐年稳步上升;同时大力推广冬小麦复种,取消冬闲田,大田一季改两季,为增加粮食产量和发展农业生产开了一个好头,为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地区国民经济稳步增长。还先后建成了糖厂、皮革加工厂、食品厂、粮油加工厂、冷冻厂、针织厂,扩建了新华工厂等。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12月,马一三主持召开了县委会议,揭发、纠正“五风”特别是“共产风”的问题。中央七千人大会后,马一三及时从北京赶回保山,召开全县五千人大会进行传达,并亲自深入工厂农村搞调查、作检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表示要从思想到实际行动上坚决克服和纠正“五风”的错误和影响,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活搞上去;原受错误处理的干部得到了甄别;解散了公共食堂,恢复了自留地和自由市场,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了生机,全县的经济逐渐好转。
由于长期的工作劳累,马一三患了严重的肺气肿和哮喘病。但他却从来没有去住院治疗或是休息几天,还常常自己骑着自行车下乡。自参加工作以来,马一三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几十年如一日勤奋工作,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他严于律己,平易近人,对身边的工作人员关怀体贴,常常接济有困难的同志;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曾数次将他本人和妻子晋级的机会让给他人,坚持原则,大公无私。马一三对子女要求很严,绝不用他手中的权利为子女谋取任何利益。三年困难时期,一家人和平常百姓一样吃粗粮与麦糠。
摘自《20世纪永昌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主编傅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