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名苗新田,字秀实。1939年任博山县公安局长时,博山县委给改名夏新生。山东省蒙阴县鲁村区松仙岭村(现属沂源县)人,1938年1月31日参加革命,时年24岁。
1939年9月,我们接到博山县委通知,调我和齐涛到李家庄报到(李家庄是博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驻地)。县长张敬焘接见了我,一起研究了成立博山县公安局的问题,并委派我当县公安局第一任局长(为了便于工作,张敬焘给我改名夏新生),当时博山县公安局的组建情况是:
侦察科长王道之,侦察队长齐涛,审讯科长刘××,戒严科长刘星阶,秘书尹丕升,警卫班长康××,队员段树友、陈洪一(牺牲)、陈洪文(牺牲)、孙迎宾(牺牲)、徐承美(在原籍)。
博山县公安局成立不久,就得到村内十人团同志的报告(十人团是公安局基层组织,后改为锄奸小组),说太河区大口村,有几个招兵买马、招摇撞骗的家伙,在那里欺压百姓,强买强卖,买猪肉不给钱,还威胁说:“我买猪肉你不卖给,咱们走着瞧,有朝一日,我一镰刀头子割你50斤猪肉,看你给不给。”根据这个线索,我们公安局派人侦察搜索,从强行买肉那个人的家里,搜出秦启荣匪部委任状两件,手枪两支,经审讯,他们供认,姓谭的是司令,姓董的是副司令,经博山县委决定,秘密除害,结果了两个国民党梯队司令的狗命,使秦启荣匪部在博山才没有再东山再起。
所谓“同古政府”是博山七区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他们既在旧政府当官僚,又是剥削、压迫农民的一方恶霸。旧社会到博山任职的县令,也得先到同古对这些恶霸地主登门拜访,不然县令就当不成了。当地的群众,对这些穷凶极恶的头子都恨之入骨。我们公安局根据群众的意见,将地主代表李子实、李棣华逮捕法办,经过审讯,证实他们罪恶很重,但是没有命案,当时,县政府,采取了罚款办法,责令二犯交出24支匣枪、罚款大洋5000元才释放了。为了补充抗日经费,我们也罚了一些不法地主、富农和高利贷者。博山县政府的这种做法,曾受到泰山七县联合办事处主任赵笃生同志的好评。
1940年“五•九”事变前,八路军山东纵队一支队放弃沂蒙山区,在这种形势下,临朐县政府不得不撤出临朐,开拔到莱芜县打游击。“五•九”事变时,日伪顽军两万余人,占领了博山抗日根据地,迫使博山县委、县政府转移到临朐县境内打游击。部队没有饭吃,又开回鲁山山顶,当时有点干煎饼,仅能维持一、二天,时间一长,就难以坚持了。县长张敬焘决心带机关撤离鲁山顶,回博山下瓦泉村的路是危险地带,南有国民党新四师,北有伪军,弄不好就有被敌人歼灭的危险。松仙岭村后山顶是必由之径,听说国民党派军队在那里堵截,决定从上庄东南方向麦地峪通过。这样,我们到达了安全突围的目的地——下瓦泉村,刚到村子,群众就告诉我们说,博山日军已经出动,来扫荡下瓦泉村了。因此,我们不敢停留,又继续西行,向莱芜根据地靠拢。走到旋车沟一带,日军追上来了,向我们开枪扫射。县委宣传部长张希周腿被打断,县长和我也被打下马来,虽然没有更大伤亡,但经过三天三夜的战斗,又遭遇到敌人的尾追、扫射,我们真是疲惫不堪、精疲力尽了。我八路军山东纵队鲁中军区二团开到杨家横,和敌人打了一仗后,我们县委机关转移到苏家上坡。在此,和钱司令(八路军山东纵队一支队司令员)联系上了,他批评我们是犯了“右倾错误”,走了“逃跑主义路线”,我们受到批评很难过,但我却不同意这个批评。我对县长说:“我们在博山打游击,开到莱芜也是打游击,在敌人的进攻下,为了保存实力,跑到莱芜有什么错误呢?”县委总结了经验教训。研究下一步活动方案,决定由张敬焘带县五区队—个连,在博山二区开辟工作,我带公安局机关武装,在山区坚持游击斗争。
我们从莱芜回到博山四区,在西邢家庄刚刚住下,群众报告说,敌人又来扫荡了。为了突围出去,我派警卫班长刘文生带一个班,埋伏在路旁袭击敌人。敌人开始进攻了,警卫班组织还击,打死日军一人,打伤伪军数人。我警卫队战士陈洪一同志,不幸中弹牺牲。在我们的有力反攻下,敌人溃败仓惶而逃。
郑汉卿(郑兴)七七事变前,在东北抗日联军工作,据说是抗联的团参谋长。七七事变后,他从东北返回家乡——博山五福峪村。1938年春,郑汉卿组织了100多人的抗日游击队,后被编入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郑汉卿任三支队参谋长。干了一段时间后,他就骑着马,带着警卫员,到处活动。郑汉卿的主要工作是:调解各部队之间的摩擦,为被游击队逮捕的人说情,给三支队买枪支弹药。
1939年“五•九”事变后,日伪军全部占领了博山县农村。形势紧张,环境恶化,各村都有敌军盘踞,唯有郑汉卿的家乡五福峪没有敌人。五福峪村的民兵队长杨常绪给县公安局写了个报告,说郑汉卿有投敌之嫌。根据是:郑汉卿和淄川县洪山据点伪剿共军项司令有联系(项曾在东北抗联当团长,郑汉卿当参谋长),项司令请他到敌人那边工作。不久,鲁中区党委书记霍士廉,给博山县县长张敬焘写来一封信,让张敬焘把郑汉卿请出来,到鲁中区当参议长。县长让我们公安局去请,我就派刘星阶拿着霍书记和张县长的信,带了便衣队几个同志,到五福峪去执行这个任务。他们到了五福峪,已经是黄昏时刻,郑汉卿看到来人身着便衣,不明不白,就开枪了。便衣队的同志进行还击,当即就把郑汉卿打死了。我们惹了麻烦,怕不好交待,县长和我立即到七县联合办事处(驻在常庄)向赵笃生主任汇报了这件事情。赵笃生说:“打死就打死了吧,备个案算了,你们别有负担,回去好好工作。”当时我们认为,打死郑汉卿不是有意的,是完全出于误会。
1940年10月,我从博山县公安局调到泰山专署公安局,当第一任局长。
1941年5月,中央认为社会部有第二党的倾向,取消社会部组织,决定将社会部与公安局合并,泰山地委将社会部、公安局合并为泰山区公安局。当时的组织情况是:局长吕**,第一科科长刘**,第二科科长姬玉甫,第三科科长夏新生,秘书韩慎修、米乐亭,警卫队指导员胥效周,便衣队队长段树友。各科的职权范围:第一科搞侦察工作,第二科搞敌占区工作,第三科搞审讯工作。
1942年4月,吕**犯错误调走。泰山区公安局由我主持工作。8月份,亓宗文从鲁中区泰南专署公安局调来任局长。当时,我们公安局在侦察破案、对敌斗争和保卫工作中,都曾起到了重要作用。
鹿宜山,是博山县池上区鹿疃村人,七七事变前,曾为“三番子”的头子(三番者乃潘字,姓番的是反清复明的人),属“念一”大辈。日军侵占中国后,“三番子”改为“一贯道”,鹿宜山当了“一贯道”道首,并发展了很多道徒。就连游击队司令吴鼎章都是他的徒弟。鹿宜山在池上区独霸一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罪恶极大。博山县公安局为了除霸安民,将鹿宜山逮捕,押送泰山专署公安局处理,经专员批准,把鹿宜山在章丘杀掉了。
1941年,地委组织部长蒋方宇带尚子芳去博山县侦察翟翕武案件。当时我也在博山公安局检查工作,县委书记边首之对我说:“老夏,地委来了解翟县长,翟翕武同志县长当得很好哇,他为人谦虚谨慎,学习精神好,有魄力,威信高,我看他没什么问题。”我回专署后,把边书记对翟翕武的看法,向赵笃生专员做了汇报,赵专员对此事不太理睬,淡然地说:“翟翕武同志是县长当然很好,若没魄力,没能力,能当县长吗?”1942年元旦夜间,地委书记刘莱夫,组织部长蒋方宇、公安局长吕**和侦察科长刘**,到博山县逮捕了县长翟翕武、武装部长杨立夫、宣传部长魏行之、青年团长谢诚忠、各救会长谢伯望、组织部干事宋秋白、抗协主任翟新吾及其妻子、四区区公所助理员王醒吾、下瓦泉村抗日村长于凤岗、还有李××(记不起了)共11人。由吕**押解到莱芜县兰沟崖,当时吕**叫我先审讯翟翕武,我说:“没材料怎么审?”他说,“延安来了电报,说博山县委机关有个姓翟的是特务。”我问:“叫翟什么?”他说:“反正是翟什么武。”我说:“既然延安电报,拿来给我们看看好不好?”他说:“电报已经烧了,你要感到为难,我亲自审问。”吕**第一个审讯的是翟翕武,叫我在旁边看着。开始,虽然吕**对翟翕武又打又骂,但是翟翕武没说。接着,就坐“老虎凳”灌凉水,翟翕武死而复活,还是没说,再接着,就灌辣椒水,上大挂,翟翕武受刑不过,终于招供了。承认他在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受训时,集体加入国民党(翟翕武在博山四区当区长时,是经博山县委批准,去国民党训练班的)。吕**说:“你要早招供,能挨打吗?”于是,认定翟翕武是国民党特务。再审讯的是谢伯望,经过刑讯逼供,招认他是日本新民会的国民党员,是北博山敌据点伪警察队中队长唐云芳发展的。第三个审讯的是魏行之,虽然也是吊打用刑,但始终没有口供,他说:“就是打死我,也没干过国民党”,并质问吕**:“你整好人,我看你还有问题呢。”吕**怒说:“拉出去枪毙。”当时,真的把魏行之拉出去了,吕问:“你承认不承认?”魏行之仍没有口供,他叫魏行之跪下,朝天放了一枪,魏行之也没有口供。审问杨立夫、宋秋白等人,也都没有什么口供。他们都说:“你把我打死也没干国民党。”第二天,敌人来扫荡了,我们带着机关,押着犯人,转移到兰沟崖西北的一个村,发现那里也有敌人。我问吕**:“犯人带不出去怎么办?”他说:“带不出去,就枪毙了再走。”过了一会,我看到地委书记刘莱夫又请示了一下,他也说带不出去就枪毙。后来,敌人打了几枪走了,紧张的形势缓和下来。
1942年春节,泰山地委决定,把翟翕武案件送交鲁中区党委审查处理。当时,吕**派我带一个警卫班押送,并向我交待说,如果在路上遇到敌人,就把犯人枪毙算了。走到途中,说前边发现敌人我先去侦察情况,这时翟翕武光着脚走不动了,被一个战士用枪托把他的牙打掉了两颗。到了鲁中区党委,干部科副科长张洪林在家,请示山东分局公安处,让我们押送到山东分局审理。到了山东分局,接待我们的是审讯科科长高明宇,我汇报了翟翕武等人一案的审讯情况,我说:“他们中间有的招认入了国民党的国民党,也有的招认是日本新民会的国民党,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高明宇问:“你们逼供了没有?”我说:“压杠子、灌凉水都有了?”他问:“你们了解国民党的组织?”我说:“不了解。”他又问:“这里面有你们的主观成分没有?”我说:“不理解什么是主观成分。”就这样,把犯人留下审讯,我们回泰山专署了。过了几天,接山东分局电报,让我和吕**一起去分局审问此案。路上,吕**问我;“老夏,这个案件你们去分局是怎么汇报的?”我生气地说:“灶王老爷上天——有一句说一句。”我们走到半路,碰见了山东分局公安处高明宇,他说:“你们回去吧,这是一起冤案,人都放了。”
博山翟翕武等人的冤案,引起了山东分局的注意,派高明宇到泰山地区,一方面传达分局对翟翕武等案件的处理经过;一方面审查泰山区“肃托”的全部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基本弄清了各案的真象,认定绝大多数是冤案。凡属冤案受害者,全部平反昭雪。对冤死的同志,一律恢复名誉,恢复党籍,追认烈士。对活着的同志,除恢复名誉党籍外,全部恢复工作。为此,鲁中区党委和泰山地委的主要领导成员,都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泰山区公安局长吕**受到了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1942年7月,博山县大队教导员、县委委员孙黎,带着一个连叛变投敌。这一事件震动很大,泰山地委决定改组博山县委,把县委书记李东鲁调到地委组织部做干事,县长左希温调到淄川县当县长,部队特派员王玉林调到鲁东区公安局隔离审查,公安局长王丕文调专署公安局另行分配。因为环境恶化,为坚持对敌斗争的需要,地委决定将博山县与莱东县合并,叫博莱县。派泰山专署副专员徐化鲁兼任县长,派我到博莱县任公安局局长,并交给我一项任务就是捕杀叛徒孙黎。当时博莱县公安局的组织情况是:侦察队长孙耀南,审讯科长李相臣,秘书科长李益三,侦察队长焦念生,政卫队指导员黄廷约。
在博莱公安局这个时期,敌人活动十分猖獗,我们公安局的工作也只能化整为零,实行半公开的便衣活动,闯过生活艰苦的难关,与敌人开展殊死的搏斗,记忆比较深的有以下几件事。
1942年10月,两个县的公安局合并以后,共计70多人,但地委给我们的编制是20人,要减掉50人。开始一动员谁也不愿意回,大家说宁可在一起饿死也要坚持抗日,后来提出“回家就是革命”的号召,大部分同志动员回去了,这时还剩下21人,地委书记林乎加要求我们只留20人,动员最后一个难度就更大了,记得那个同志叫李希盛,当时是个小青年,有文化、有胆略,他家生活比较好,就是坚决不回家去。他表示一要自己从家里背粮抗日,二要交了手枪,拿两颗手榴弹也要继续抗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想一个办法,就是留下工作,不算编制。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党对战时的精兵简政是很重视的,也看出当时的同志们革命精神是很顽强的,尽管饿着肚子也要坚持斗争。
1942年大旱,整个华北赤地千里,几乎颗粒未收,1943年遍地灾荒,博莱县也是饿殍遍地。当时要吃饭没粮食,吃野菜和树叶还没长出来,只好吃树皮,吃陈糠充饥了。后来树皮吃光了,就吃敌区商人贩卖的滑石粉和面粉混做的饼子,吃了就下坠。人夏以后又吃野菜和树叶子,仅野菜就吃过18种,吃了桑树叶子就浮肿,尤其是五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一浮肿就死了,百户左右的村庄每天都要有十几个死去,当时全县饿死上万人。我们机关同志也饿得走不动了。一天,公安局的便衣队长焦念生找我说:“同志们对你有意见,要求开会说。”根据大家的要求我召开了会议,大家说:“夏局长没有远见,现在一天吃6顿野菜都吃不饱,已经6天没粮吃了,有粮时为什么不叫我们节约一点。”会上大家想不出办法,又不能等着饿死。最后我决定到敌占区去征粮,除了在家看犯人的以外,我带一个班,焦念生带—个班,到敌区挑好房子的人家征粮。我是到莱芜口镇,离敌人据点百十多米,进到地主家后,我们定了三条规定,一是要饭吃;二是要睡觉;三是要抗日救国公粮。进屋先清点地主家的人数,并向房主宣布:“你们先给我们站岗放哨,如果把敌人放进来就先打死你们。”要求我们的战士要做到“敌人不进来不打,不掀帘子不打,打不死不打。”经过我们敌区工作,敌区的地主、富农把粮食送到根据地上瓦泉和西邢村,开个收到条就算了事。这样我们通过到敌占区征粮的办法把机关同志养活了,对敌斗争活动也逐步深入。
当时不仅生活艰苦而且由于敌我力量悬殊,敌人的据点增多,这对我们也是十分不利的。那时莱东敌人以西沟崖为据点,博山敌人以青杨杭为据点,所有的公路都被敌人占据,碉堡林立。在莱芜我们只有西邢村能活动,在博山我们只有上瓦泉村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敌人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法,向我们围剿能量更大了,当时日本人的响水湾据点,对博莱县根据地的威胁是很大的,孙黎投敌后,在博山四区青杨杭安了据点。他当了日本宪兵队的特务、剿共队长。专门办理共产党投降自首的手续,在他们进攻之下,党内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被征服了,当时鲁村区区长叛变投敌当了特务,各村支部也有许多叛变的。在这样紧要关头,我们的政府机关、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并没有被敌人吓倒,利用各种形式同敌人进行斗争。我们公安局也由原来的公开活动转为半公开活动了。当时有3个活动地点,一是上瓦泉村西林地,把坟里的死人骨头清出来,我们晚上住在里边,二是常庄东林地也是在坟里住着,三是常庄北有个大洞,能住六、七个人,在这些地方都是秘密活动,什么时候公开活动呢?就是打特务、杀汉奸。先贴出布告,然后把这些人打死。如果敌人来了,我们就打麻雀战换个地方,但我们对叛变投敌和搞奸细活动的人也是不客气的。有一次,军分区参谋长刘国柱同志部署一个连到博莱县南博山区杨峪村打伏击,这个村的支部书记兼村长李绪清发现后即到上庄敌人那里告了密,上庄敌人开来一个营包围了杨峪村,为了突围,我们牺牲了4个人。这时鲁中军区政委、区党委书记罗舜初来检查工作,他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很痛心,也很生气。他说:“今天打死我4个战士,将来就是4个团长,对奸细一定要枪毙”。后来把李绪清枪毙了,形势大有好转。共产党员投敌叛变的人少了,党的战斗力增强了。
叛徒孙黎,是我公安局铲除叛徒特务的重点对象。鲁中区党委书记罗舜初、泰山地委书记林乎加,都曾向我作过部署,一定要完成刺杀孙黎的任务。在敌人戒备森严的情况下,只好派人打人敌人内部见机行事,当时计划通过两条渠道进行:一是通过同学关系。那时十一团有个特派员叫田大田,精简后回家了,他和孙黎是同学,我们找来田大田,交给了他刺杀孙黎的任务,并发给他一支枪和一部分钱叫他与孙黎联系,如果孙黎同意他去,就可以完成任务。二是通过敌区朋友关系。齐登鳌过去是敌伪区公所的副区长,后来在博山城住闲,和孙黎比较熟悉,我们派人把齐登鳌找来,叫他找敌人内部人杀掉孙黎。齐说:“我的儿子在伪军队队长唐云芳手下当警卫员,他可以完成这个任务。”齐接受了任务,我们给他一些钱,要他想法把孙黎除掉。同时还联络赵子明等人,配合小齐完成此项任务。在1944年六、七月份的一个晚上,他们到博山的西冶街叠道胡同孙黎的住处,把孙黎杀掉了,扶持了正气,打击了敌人。我们博山县能够在环境十分恶化,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斗争。一方面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我们机关干部没有被饥饿征服,没有被敌人吓倒,发扬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我们的县委机关能在常庄区坚持同日伪军进行斗争,主要是那里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起了重要作用。为什么常庄区党组织没有受到破坏呢?这就需要追溯到泰山区“肃托”时的一些情况,那是在1939年9月份,由于泰山地委社会部执行一条“左”倾路线,制造了一起又一起的“肃托”冤案,杀害和株连了很多党的骨干。当时泰山区专员公署的秘书韩寓武也被怀疑是托派分子。被捕之后,有一次地委机关转移,在路上韩碰上了常庄区公安员李希真,李到韩跟前说几句话,警卫战士去制止,李生气地说:“我们是表兄弟,怎能不让讲话呢。”后来社会部交给李一份常庄区的托派分子名单,叫李侦察破案,李说:“这些人都不是托派。”社会部批评他说:“整个泰山区都有托派,为什么你常庄就没有托派?你就是右倾。”由于李希真顶住了当时的“左”的错误干扰,始终没有搞“肃托”侦察,使这个区的党组织没遭到“肃托”破坏,保存了常庄区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后来我党在极端困难时期坚持斗争奠定了组织基础。
博莱县打开新局面后,敌人退却了,我们的革命根据地扩大了,1944年10月鲁中区决定成立鲁山地委,也叫五地委,行政上成立鲁山专署,分管沂源、博山、益都3个县,地委书记是李伯秋,副书记张敬焘,专员是徐化鲁,当时公安局的组织情况是:局长夏新生,副局长雷致祥,保卫干事李怀志,教育干事亓立乾。
1946年春节后。鲁中区党委决定,我任淄博特区专员公署公安局局长,晏兴堂任副局长。为了有利于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三月份,我建议淄博工委,让我兼任博山县公安局局长,晏兴堂兼任淄川县公安局局长,我的建议得到了区党委和工委的批准。
这时,正值博山县与博山市合并,取消博山市,恢复博山县,原博山县公安局长李东旭,调鲁中区另行分配,当时博山县公安局的组织机构情况是:局长夏新生,副局长王玉林,侦察股长葛源,审讯股长张云吉,侦察队长焦念生,县公安局所属公安分局的局长是:城郊分局杨坤,西河分局李相臣,八陡分局赵景玺。
当时,正处于蒋介石80万军队重点进攻山东的时期,国民党派出很多武装匪特潜伏在博山城内,他们白天睡觉,晚间出来骚扰,有时在房顶上打枪,有时从屋内往外打枪,为了维护博山城社会治安,打击敌人嚣张气焰,我们县公安局的便衣队,每天晚间都出去巡逻搜查,捕杀匪特,从而扭转了博山城的混乱秩序,创出了一个比较安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