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13日,嘉定解放,进入建设新嘉定的起步时期。我于5月13日上午随接收嘉定的干部队进入县城,开始任县公安局城厢分局预审股长。不久,城厢分局撤销,调至县公安局治安课,先后任课员、课长。在山东,我是区委宣传委员,公安工作对我来说,也是新的起步。初期,我主要做了这样几件工作:
参与接收县警察局、国民党县党部
接管嘉定,是南下干部队的首要任务。在公安局长陶青带领下,我们公安局十余名干部负责接管警察局、国民党县党部等单位。当时,这些单位的人员还是守规矩的,他们照样按时上下班,等待接收。我们去国民党县党部接收时,书记长李纯一把一叠2尺来高的文件交了出来,我翻阅了一遍,又请陶局长查阅,他粗略看了一下,签了字,就算完成了接收。李纯一表现较好,我们也没有为难他,让他回家里住,只规定他和稽征处长每星期到公安局一次,向我“汇报思想”。后来,发生了胡风事件,李纯一被捕,后病死狱中。对于接收下来的旧政府人员,由公安局负责在城隍庙办学习班,集中教育了个把月。学习班结束,根据各人表现和本人意愿,有的留下工作,有的发给路费回家。公安局留用了十来个警察,都是年轻的。
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期,人民政权还不稳固,特别是1950年2月6日,蒋介石对上海实施轰炸,叫嚣八月半回上海吃月饼。社会上,各种谣言满天飞。在嘉定,季匪特务活动猖獗,娄塘区委组织委员王连俊被枪杀,徐行区政府遭袭击,一时间人心惶惶。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批评共产党太宽大了,放任敌人耀武扬威。面对严峻形势,1950年10月10日,党中央发布“双十”指示,嘉定开展了剿匪反霸运动。当时,群众还心存疑虑,对反革命不敢检举揭发,镇压的反革命全是浮在面上的。主要根据职务和罪恶公开暴露的程度,确定是否抓捕。我负责收集整理城厢镇这一块有关人员的材料。当时法制还很不健全。县委分工由王元昌县长负责镇反工作,他到公安局听大家汇报,我就把记在小本子上的材料说给他听,他听了当场研究决定捕与不捕。全县共逮捕了三批反革命分子,总数约千把人,枪毙了一批。到1951年春天,中央召开第三次公安工作会议后,镇反告一段落。为了防止错杀,规定凡已判处死刑没有执行的人,一律暂停执行。新的政策规定,原判死刑的人,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少杀了一批人。
侦破盗窃案
嘉定解放初期,社会秩序紊乱,盗窃案很多。我们公安局接报的第一个案件是永嘉纱厂棉纱被盗。当我前去该厂察看时,只见棉纱库房被掘的壁洞有一扇门大。我想找工人调查,却因语言不通,无法交流,加上自己穿一身黄制服,职工有意无意地回避我,几天下来,毫无进展。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在南大街,我遇见了在城隍庙办学习班时认识的原县警察局侦缉队员徐连生,心想,他也许能帮助破案。就说,徐连生,给你个立功的机会,你把永嘉盗窃案给查一查。徐连生没吱声,也未拒绝。过后,他找到永乐剧场姓童的老板商量,两人终于很快发现目标并及时向我报告,原来是南门外有几个人,用船去偷了永嘉厂的一件棉纱。当他俩和几个警察到窃贼家时,只见床底下、壁角落堆满了棉纱,人赃俱获。整整一件棉纱“完璧归赵”。这件事,社会上反响很大。永嘉厂主收到失而复得的棉纱时,更激动不已,特地到公安局来找我,表示要以半件棉纱的代价,奖励公安人员,被我婉言谢绝。隔了几天,厂主二次上门,说他实在过意不去,要买几头猪杀了慰劳公安局的同志!当时,我们机关工作人员生活确实清苦,供给制一个月几角钱,相当于1斤猪肉和4两黄烟的代价,在山东时,连这点钱也不能按时发,还经常断炊。帮失主破了案,他杀几头猪慰劳一下,改善生活,也并不为过。可是,共产党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获得事主酬劳的权利,这种信念,在当时是深深扎在每个人的心中的。厂主要杀几头猪慰劳的事也被我婉拒了。起步公安,我边做边学。侦破棉纱案,帮助我积累了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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