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我国亿万人民雀跃欢腾,庆祝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
党中央为争取时机,立即决定派出两万干部、十万大军,迅速开进东北地区,消灭敌匪,建立巩固革命根据地。与此同时,国民党蒋介石走下峨嵋山,用心险恶,妄图全部窃夺抗日战争的胜利果实,在全国各个地区掀起内战,并且在美帝国主义直接帮助下,乘美国军舰,运送其大批主力部队,从秦皇岛、葫芦岛登陆,沿中长铁路向北进行疯狂地进攻,企图全歼我军,统占东北。但是,蒋介石却事与愿违,不到3年,经我军进行“拉法战斗”、“三下江南”、“四保临江”等战役,大量歼灭了其主力部队。特别是我军在全国其他各个战场上,给予了蒋军严重地致命打击,使其无力增援其东北作战部队,以致在东北地区完全陷入危境,困守沈阳、锦州、长春、吉林一线,在我军强大攻势包围下,疲惫不堪,束以待毙。其主力部队之- 60军乃于1948年3月9日从吉林市逃入长春,吉林市宣告解放。在我军强大攻势下,通过各方面的工作,60军在1948年10月17日宣布起义,撤出其长春市阵地,对郑洞国及其所属部队以极大挫伤,陷于绝境,终于白旗投降,长春市完全解放。
在长春市解放已成定局之时,党中央即筹划了长春市的建设方案。决定长春市为中央直属的特别市,明确了市党委、政府机构的设置,安排了人选,同时组成解放长春市的工作组,配合我军进行解放长春的战斗和各方面工作。因此,在敌人投降之后,我党、政领导机关立即建立起来,即行开展起各方面工作,公安工作方面亦然。由吉林省和松江省公安处各抽调一批干部,加上负责长春市情报工作的干部一同开展工作。长春解放,立即入城接管了国民党占据时的各级警察机关。经长春市委决定建立起长春特别市公安局及各区公安分局。
1948年10月18日,60军起义部队26000余人在军长曾泽生带领下撤出长春。当时我地下党领导的地工关系控制了局面。东北局城工部所属地工刘华民的关系警察局代理保安大队长兼警卫中队长吴守忠,在警卫分队长韩文增、队员王作礼、司法科员樊希英等人的协助下,率30多名保安队员,会同松江省社会部侯诺青所属的地工关系韩寿增、张家骧、王玉阶等人,按照地下党“要防止敌人进行破坏,尽一切努力保护市政设施、警察装备、文件档案等,同时要控制住警察头子袁家佩等人”的指示,封锁了大楼内外,加强了警戒,等待解放军前来接收。
18日早8时,中共松江省公安处情报科侯诺青派遣的地工田平率战捷等3人进入警察局进行接收。吴守忠、韩文增等人验明对方身份接上关系,吴便把看守大楼情况介绍给田平。21日天刚亮,银行四周响起了枪声,1小时后国民党东北剿匪总司令郑洞国宣布投降。21日7时许,薛焰率领侯诺青、赵鼎及30多名同志迅速接管了原国民党警察局,正式成立了长春特别市公安局。中央任命我为局长、副局长薛焰、秘书长龚堪贵。市局下设秘书室、治安科、行政科、司法科、总务科、公安干校、招待所和公安部队。当时市局机关159人,公安总队600余人。
长春解放后,百废待兴。我们开始整顿城市秩序、帮助政府放粮、保护房子。因为当时没有烧柴,市民就拆楼房木头用来烧火,我们必须保护房屋和市政建设。刚刚接管的长春满街都是废旧、烧毁的汽车,街边两旁树下、胡同里、马路上、马葫芦、土坑里到处都是死尸,仅在市中心广场旁的煤灰里就挖出500余具尸体。在郊外找到一个合适的大坑将尸体运到那里埋掉。
1949年3月21日,在原国民党督察处院内清理垃圾时,先后挖出被督察处杀害的人尸体180余具。这些尸体有的用黑布蒙脸,有的用电线反绑双手和双脚,全部是被刀砍或绳索勒死的,惨不忍睹。市公安局当即立案调查,经审讯督察处特务侦察室主任陈牧、翟丕翕和上校秘书主任印匡时、少校督察员郭子襄等人,得知这些人都是他们杀害的。根据他们的口供,又在南岭空地、白山公园处挖出100多具尸体。3月22日,市政府发出通告,通知被害人家属来认领尸体。群众目睹这惨绝人寰的滔天罪行,无不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严惩刽子手,讨还血债,给死者报仇!被杀害的人中,有一个我地下党员,名叫方秀春,扶余县人,是从哈尔滨派到长春搞地下工作遇难的。
4月21日,市政府召开了死难烈士家属座谈会。4月24日在人民广场召开了万人大会,追悼被国民党督察处特务残害的死难烈士。整个大会气氛浓重,死难者家属纷纷走上台控诉国民党特务的滔天罪行。其中有一位六、七十岁的白发老太太,经别人扶着上了讲台,她说出被国民党杀害的儿子名字后便泣不成声,说不出一句话,全场上下一片哭声。还有一位穿白衣服的青年妇女,30多岁的年纪,走上讲台一边哭一边讲述她丈夫被杀害的经过,发誓要为自己的丈夫报仇。
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1949年10月24日在南岭体育场召开了公审大会,全市各工厂、企业、学校、机关团体3万多人参加,依法判处国民党特务、刽子手陈牧、印匡时、郭子襄、张逸民、苏安五犯死刑。当时处决人犯刑场在市局后院的白山公园。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公安部队严密把守街路,但愤怒的群众见到仇人猛烈往前冲,扔石块、物品抛打罪犯。五名罪犯就要押进刑场,在控诉大会上发言的那位青年妇女冲过防卫线,从怀中掏出一把刀照着陈牧的胸前就刺,血溅了那妇女一身,但她仍不解恨,哭喊着拳打脚踢,陈牧这个罪大恶极的刽子手,没到刑场就死了。
我们在长春特别市公安局成立后的第一次局务会议上,就确定了“迅速建立革命秩序与搜捕敌特并进的方针”。为了有效地贯彻这一方针,必须集中使用力量,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抽调部分人力加强侦察战线,集中地工人员提供线索,分析掌握军统特务活动规律,准确核实已捕获的敌特口供,迅速出击一网打尽。从反动党团特分子登记中深挖线索来源,逮捕了国特保密局长春站特务孙海静。此人1946年3月在哈尔滨参加杀害了东北抗联领导李兆麟将军后,改名夏芳庭,任国民党长春警察局第八分局局长。长春解放后将夏逮捕,解往哈尔滨处决。从长春解放到1949年1月,军统特务及其组织基本上被摧毁,主要头目及骨干大部分被捉。
在搜捕敌特工作中,我们从三个方面摸清线索,首先清理敌伪档案和积累线索。在国民党部、市政府和治炼厂、鞋店、医院、影院、报话局、工商业等处发现特务37名。通过审讯在押的中统特务,摸清了他们在长的部分组织情况,发现了活动据点。经过两个月工作,已基本查清“中统”在长的特务组织和特工人员180人。到5月底,捕获特务分子123名,缴获电台37部,密电码9本。至此,在长的国民党特务机关被摧毁,除四大特务头子项乃光、马绍周、袁晓轩、张思明逃掉外,中层骨干特务分子绝大部分落网,潜伏下来的特务大部分被歼灭。为了彻底清查反动党团、特务分子,收缴散落在社会上的武器、枪支、弹药,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反动党团及军、警、宪、特的登记工作。从1948年10月22日到1949年6月15日,先后进行了3次登记,登记了党团特务、反动党团骨干、警宪、谍报、散兵、枪支、子弹等若干。另一方面,还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收缴武器整顿治安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解放初,刑事犯罪主要是强抢路劫、偷窃拐骗等,尤其是强抢路劫,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很大。仅1948年11月至1949年10月全市就发生了抢劫案件121起。针对这些犯罪活动,我们在市公安局司法科配备了42名干部,成立了20余人的侦缉队,开展了对刑事犯罪的斗争。制定了6项打击措施:集中搜捕、建立特情;控制犯罪分子销赃和落脚场所;建立刑嫌卡片;抓现行、破现案;扩大线索、发动群众;建立防盗、防火的群众组织。由于采取上述措施,很快使抢劫案、盗窃犯罪案件发案率降下来,破案率迅速提高。1949年1月至7月就破获抢劫犯罪案件103起,摧毁抢匪帮伙26个,捕获抢匪148人,破获盗窃案件1386起,捕获盗窃分子2112人。
1949年上半年,潘汉年同志带着一些民主人士来长春参观,中央命令一定要保护好这些贵宾,保证绝对安全。我们认真研究参观路线、保卫线路。为防止意外,周密部署,多方工作,终于圆满完成了保卫任务。
约半年,长春市公安局工作走上了正规,开展了户口调查登记,建立户口管理制度,整顿交通,恢复消防,开展机企内部保卫工作,建立锄奸保卫组织,建立、健全公安部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1949年7月,党中央决定,改长春特别市为吉林省省属市,我调省任公安厅厅长。经省、市委研究决定,薛焰同志为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局内其他机构、干部都没有变动,工作继续顺利开展。
作者简介:于克(曾用名于方初),男,1913年生,1932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中共吉林省委社会部长兼省公安处长、长春特别市公安局长、吉林省公安厅厅长、省政府副主席兼省公安厅长、副省长、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1985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