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战斗生涯(十八)

老龙湾 发表于2020-04-11 19:47:29

    1944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抗日战争由相持阶段转向反攻阶段的前夜。也是我步入公安保卫战线学习与实践党的锄奸工作方针、与暗藏敌人作斗争,初战告捷的一年。

    这年的4月,公安总局的训练班结束,郑文卿副部长同我谈话,把我分到滨海军区保卫部工作。我与王鹏等三同志一起,来到莒南县府所在地一十字路镇北邻的良庄,找到了保卫部机关。首先与我交谈的是一科科长吴侬同志,当时就与部长决定,把我分到三科作预审工作。从武工队长到抗大学员,又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内心很激动。滨海军区保卫部与行署公安局,于1942年冬季,为贯彻“精兵简政、一元化领导”总方针,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对部队用保卫部,对地方用公安局。在正副部长直接领导下,设组教、侦查、审讯三个科,还有30多人的警卫排。共70多人。从指战员的来历看,反映了由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来到山东的一个缩影。部长刘伟江西人,是红军长征前参军的青年知识分子。副部长兼公安局长苏羽是河南人,是“七七事变”前参加豫西地下党的青年学生。警卫排长何守仁、副排长岳西林都是川西人,红军长征路上扩大来的青年战士。一科长吴依、干事曹野、三科长丁瑞林、二科长柴启坤都是晋南人。侦查科负责人吴亚樵、李同科等同志都是冀中人,他们都是同一一五师、八路军东进来到山东的。同这些同志们吃住在一起,他们把爬雪山、过草地长征到陕北的艰苦经历、把我党北方局的领导人与山西大军阀闰锡山讲抗日统一战线,组建牺牲大同盟,建立新军两党之间的复杂斗争等经过讲给我们听,使我听得入了迷,深受教育。

    为了提高我的独立工作能力,有时科长当记录我担任主审人。遇到特殊案件,如日特小林,刘伟、苏羽部长也亲自上阵主审,科长和我陪审。经过一段时间我对工作逐渐熟悉。当时我们在山沟里与敌周旋,没有监狱也没有拘留所,在民房里关押犯人。一遇到敌人扫荡,生怕犯人跑了,所以快速审结,及时处理。一般都是白天查阅材料,夜间突击审讯。从犯人的口供中找出疑点,再到社会上让当地群众帮我们办案。“五一”后,我到赣榆、海陵县的边境侦查。在当地公安局武装保护下,深入到犯人孙象九的村里,访问取证,找孙的妻妾、雇工和旧保长、新村长分别谈话,很快查清了孙的情况。孙生长在富农的家庭,中学毕业去汉口上了政法学校,毕业后到武汉市法院当书记员,是国民党员,担任过区分部委员。日军占领武汉,他回到家中。由于是富家家庭,又当过国民党的法官,常与其来往的又都是敌区的人,区里的干部怀疑孙是特务分子,县公安局将他逮捕。我把情况调查清楚后,整理成书面材料向领导作了汇报。然后我又对二号、三号要案就地调查。通过访贫问苦、开小型座谈会、写控诉信等形式,很快查清了朱其琨、朱其琛二犯的罪恶。他们兄弟二人,既是大地主又是大盐霸,与城里的伪军头子相勾结,剥削盐民和渔民,大发国难财,并且与连云港的日本特务机关有联系,镇压革命,破坏抗战。他发现抗日爱国的进步分子,则秘密向敌人报告,有的被捕后花钱赎回,有的被枪杀。当地群众对二朱恨之入骨。我把调查的情况向部长、科长作了汇报,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为接受以往“肃清AB团”、“湖西肃托”错捕错杀的教训,党中央有指示、山东分局有规定:凡是处极刑和逆用的重大案件,必须报请区党委领导的锄奸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当时的锄委会由唐亮(区党委书记兼政委)、张哗(副书记)、孙汉卿(组织部长)、谢辉(行署主任)、王众音(宣传部长)等同志组成,唐亮为主任委员。我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写出三案的专案报告,附上证明材料。当时没有打字机,完全用手抄,一份上报,一份存档。经研究决定:特嫌犯孙象九在村中没作过坏事,特务嫌疑不能成立,为此要他向公安局写出保证书:拥护共产党,服从抗日民主政府。让他通过社会关系进入海州、连云港据点内,为我工作,并规定了与我们的联络方式。手续完备后,将他宣布无罪送回当地。朱犯两兄弟是大恶霸、大汉奸,血债累累,民愤极大,应该处以极刑。对他们二人执行枪决后,将印好的布告贴到了县城和周围村庄,震慑了敌人,振奋了民心。日军麦季扫荡刚刚结束,部长让我到沂河大堤东边的相公庄、板泉崖,对日本特务小林一案开展侦查。驻防在临沂城的日本宪兵队上士小林武夫,中国话说得很好,他借着赶集的时机,身穿便衣来到解放区,自称是向八路军投降的,被民兵押送到临沭县公安局,县局初步分析是日军的“苦肉计”,作为重大案件送上级公安机关审理。经过两个月的审讯,小林始终维持原口供:与日军宪兵队长因争一个女人引起私人间的仇恨,队长抓住他违犯军纪的问题,欲置于死地,于是出逃投降八路军。我来到县公安局,在局长李洪儒(解放后早期任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后任检察院副院长)、副局长许东海(进济南不久担任中共山东分局机关保卫科长)同志的帮助下,通过打入城里的地下关系侦查小林本人的真实面目。三天后送出来的情报与小林的口供基本相同,还加了两条内容,一是他在长春市日本株式会社当过翻译,是个中国通,受过专门训练派到临沂前线来的;在其出逃的前天晚上,与日本小队长打架,第二天日本兵城门关闭搜捕小林。从上述情况看,小林出逃是日军“苦肉计”的拙劣表演。这个案子也基本查清。最后的处理意见是,小林确是一个日本特务,但找不到明显的罪恶证据,决定教育释放,驱逐出解放区。我利用调查案子的空隙还给县局举办的公安员训练班讲过课。学员都是有一定文化的青年,学习后有的回村担任村公安员,有的则吸收为脱产的保卫干部。三十多年后,我到枣庄进行调查研究,市公安局副局长周纯正同志负责接待。一见面不用介绍他就认出了我,他非常热情地自我介绍说:我于1944年在板泉崖听过你讲的公安保卫工作基础课,从此参加了革命工作,所以对我的印象格外深刻。俩人相见十分感慨,重叙革命、战斗之情,久久不愿离去。同时我和科长轮流下去,协助莒南县、日照县处理积案。我又一次离开机关来到巨峰以东的山村,帮助日照县公安局调查案件,突击审讯。处理的案件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死心蹋地的汉奸,虽有证据但本人不招供的;二类是仅有一般性的罪行坦白交代较好的;三类是仅有政治嫌疑、态度较好的。对属于二、三类案件的主要进行正面教育,要他们写出不给日本人办事,不欺压民众的保证书,释放回家,对个别具有爱国之心的,交给一定工作任务,让他们回到据点以经商、教书作掩护为我们作秘密工作。记得有一对青年男女,为逃避包办婚姻由日照城偷跑到解放区,当作特嫌抓了起来,经谈话取得两人同意,被安排到游击区柘汪镇小学当教师,并结为夫妻。一对囚犯突然变成新郎、新娘,对共产党、人民政府感恩不尽。对一类案犯进行最后审讯,在人证、物证面前,其主要罪行都供认不讳。报区党委锄奸委员会批准,公审镇压,以平民愤。

    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将积压已久的案件全部处理完毕,县公安局和县委的同志都非常满意。自己在工作能力、政策水平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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