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0月,我出生在沂蒙山区抗日根据地。
当时正是抗日战争进入最为残酷的相持阶段。我的父母李光远、宋兹心都在八路军抗大一分校政治部工作。面对日益严酷的战争环境和繁忙的工作,他们没有条件也无暇顾及我这个刚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办?他们像当时大多数抗日军人一样,只好把孩子寄养到当地老乡家中。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不到万不得已,谁能轻易割舍自己的骨肉?他们通过当地的组织,选择了一个家境相对较好的家庭,把我送了过去。
收养我的是沂南县孙祖乡乔家庄的一对心地善良的夫妇。他们已有两个女儿,但是对于我这个八路的孩子,他们比亲生的还亲。当时我出生只有三天,母亲离去以后,就断了奶。养母用玉米糊糊熬成粥,一口一口地喂我。那时群众生活十分困苦,粮食很少,都是以地瓜干和糠菜充饥,谁也不知道这个孩子能不能活下来。有时我哭得厉害,养母就抱起我,到有奶孩子的家去,要几口奶吃。老乡们知道这是八路的孩子,宁肯自己的孩子少吃几口奶,也都抢着给我喂奶。可以说,我是吃沂蒙老区百家奶长大的。
在艰难的战争环境中,几多日夜,几多寒暑,养父母对我倾注了他们全部的心血。在他们的精心呵护下,我没有遭到受冻挨饿之苦,但比冻饿更加严峻的是敌人的频繁扫荡。敌伪顽沆瀣一气,视抗日根据地为眼中钉、肉中刺,三天两头地侵扰,必欲置于死地。特别是1941年曰寇大扫荡,根据地军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那时候,收留八路的孩子是要杀头的。养父母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背负着我父母的嘱托,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养育着我。乔家庄的村民明明知道我是八路留下来的孩子,但是人人守口如瓶,没人向敌人告密。
开始的时候,我父母还曾回来看过我几次,可是不久以后,就音讯全无了。直到解放以后才知道,我父亲于1941年5月就奉派到胶东抗大的三支校去了,我母亲也于同年9月回到胶东区党委工作。他们临走的时候连声招呼也没来得及打,可能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一走就是十几个年头。
养父母待我视为己出,怕我不好养,给我起了个乳名叫栓柱,意为“拴住”。我像沂蒙山上的小草一样,顽强地成长起来。乔家庄中一个小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出门就是高山。我像山里娃一样,上山拾草、放羊,和小同伴一起在田野里追逐打闹。到了上学的年龄,养父母把我送到了邻村的学校,省吃俭用地供我上学。他们给我起了个大号叫徐一东。他们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后来都先后因病去世了。
除了村里的老人,我自己并不知道我是八路留下的孩子,直到有一天我的亲生父母出现在我的面前。
1957年的春天,我的生身父母来到沂蒙山,将我接到了青岛。我在青岛九中上完中学,考入青岛冶金建筑学校(现在青岛理工大学的前身)。毕业时,学校谁备让我留校工作,但是父亲说:“你学的是冶金专业,矿山更需要你。你应该带头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不能让别人说你是领导干部的孩子就可以特殊。”我被分配到山东铝厂湖田铝矿当技术员,和工人们一起在矿井里摸爬滚打,一干三十二年,直到退休。
我的生母叫宋兹心,我的养母:叫宋云新,她们都姓宋。这可能只是一种巧合,但她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冥冥之中我仿佛感到她们是一个人。俗话说,生养、生养,在一般人看来,生和养是不能分开的。但对我来说,生是生,养是养。生我的是亲生父母,养我的是养父母。有谁能说,生重要而养不重要呢?在战争年代,是养父母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无论怎样报答都只能是万分之一。
我在淄博工作之后,就从沂蒙山区把养父母接出来赡养。当时我和爱人于化春十几年都只是二级工的工资,加起来不到七十元钱。后来陆续又有了三个儿子,生活的拮据可想而知。但我不忘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坚持为他们养老送终。老人后来得了痴呆症,屎尿都拉在床上,都是我和我的爱人给他们擦洗,喂水喂饭。两位老人去世以后,我把他们的骨灰送回沂蒙乔家庄埋葬,还立了石碑,上书“先父徐兴堂、先母宋云新之墓”。这件事后来在沂蒙老区广为传播!还上了中央电视台。我们的家庭曾被评为“五好家庭”。但我觉得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古语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他们对我有着活命养育的大恩呢。
今年我已经六十五岁了,回想起我传奇般的人生历程:我无怨无悔。在抗日战争的烽火硝烟当中能够活下来,我是幸运的;比起在闭塞山区里的山里娃,能出来上学深造,成为国家干部,我是幸运的;特别是比起那些因未能找到生身父母仍然留在沂蒙山区的八路后代(有些是父母已经牺牲了,有些是因失去联系找不到了),我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来,我是幸运的。
现在,我已有了孙辈,一家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骨肉分离之苦,我也希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永远远离战争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