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钧同志于1998年12月14日在玉溪因病逝世,享年76年。玉溪市政府于16日下午3时在玉溪殡仪馆为其举行追悼会,市县两级干部数百人参加哀悼。作为他的战友,我深感悲痛!
刘子钧同志,河北省大城县人,1922年3月出生,1942年参加革命,194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 年担任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指导员。1950年初到云南玉溪后,先后在河西县担任过县委组织部长、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等职,是第一批到达河西县的南下干部之一。
刘子钧同志1950年到河西县工作时,正是解放初期,当时匪情严重,情况复杂,处境十分危险。他认真组织同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发动群众,搜缴了当地地霸的武器弹药,武装了县区干部,大张旗鼓地开展征粮剿匪斗争,从而赢得辉煌的胜利。在这一阶段的斗争中,河西县是全地区干部牺牲人数最少的一个县。
刘子钧同志离开河西后,曾任过昆阳县县长,玉溪县县委书记等职。他党性强,为人正直,在任何环境下都对党无限忠诚,无限信赖,虽受到了不公正对待,但从未动摇过对共产主义的信念。由于他敢于抵制50年代末期的极“左”思潮,带来了半生坎坷,人民为他鸣不平,战友对他的遭遇寄予深切的同情。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刘子钧同志获得彻底平反纠正。平反后,先担任玉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担任行署副秘书长。任职期间,他深人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十年代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仍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关注改革开放和经建设事业,特别关心尚未落实政策的老同志,积极协助党组织做了大量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并积极组织老同志谈经历写回忆,为撰写党史、军史作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调查弄清了西南服务团在玉溪地区为革命牺牲的41名革命烈士的牺牲经过和英勇事迹,并协助民政部门落实了烈属待遇。
刘子钧同志的光辉业绩,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边疆人民,令人崇敬,令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