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10月出生,1938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分局岸堤干校学员,鲁南四县边区农民抗日救国总会宣传部长,鲁南区党委民运部干事,费南县委常委、群委会书记,赵 县七区区委书记,临沂县委群委会书记,临城县委书记,台桑地委农委会书记、党校主任,青岛市烟酒业党委会副书记,青岛市纺织工会主席,青岛国棉八厂党委会书记,青岛市国营工业部部长,青岛市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任,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德州地区经委副主任,德州地革委工交办主任,德州地区基建委主任,德州地区行署副专员。1983年12月离职休养。
李子敬同志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历经多个工作岗位,领导经验丰富。注重学习和总结,理论水平较高,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作风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为人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离职休养后,他仍然关心曾经工作过的城市和地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他的优秀品德和高尚情操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李子敬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政治坚定,党性原则强,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几十年如一日,一心为公,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干部。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他无私奉献、真抓实干的精神,学习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