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母骨灰合葬所写祭文

25022 发表于2023-04-21 13:26:31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七日为父母骨灰与灵盒下葬于济南市玉顶山公墓撰文以志。

母亲李大曼,平度丈岭人,生于一八七二年正月五日,逝世于一九六0年十月二日,享寿八十八岁。是因灾荒饿肚而去,临终前遗嘱曰“不要告知在外地子孙回家治丧”、“要将尸体深埋丈余,地面不留坟丘。”家人照办不误,深埋于莱西荆庄村东大洼大道北侧。父亲侯顺德,莱西荆庄人,生于一八七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于一九六六年七月七日病逝于济南,享寿九十岁。当即火化,骨灰保存。双亲先后离世,距今已近三十年左右。现在环境允许,将母亲灵魂请之归来,与父亲遗骨并居,葬于济南玉顶山公墓,以尽人子之情。

父亲幼读诗书,壮年习武,为人正义,忠心爱国。母亲聪明贤慧,善理家务,崇信佛言,乐善好施。邻里乡傥,称之谓积善人家。当抗日战争初期,父母亲支持儿子、亲属参军抗战,将部分家产捐赠抗日经费,此举博得好评。从此以后,备受敌伪迫害,父亲被逼离家外居八年,母亲曾遭敌伪三次追捕,腰折腿伤,不堪言状。幸赖乡里人士及时营救,得免于死。虽然时过境迁,但正义行为仍然历历在目,这是父母亲的光荣,也是儿孙们荣誉。抚今追昔,永志不忘。回忆母亲辞世时,身边缺少亲人。儿梅溪等,母病不知时,母葬不知日,更未能亲自护理,操办丧事,实为人生一大憾事,可谓不近人情至极!但儿等尔时正在遭受迫害,心身不得自由,母亲招儿归丧也势不可能,足见母亲英明,也显出儿等莫大罪过。为之奈何!

现在时局大变,环境稳定,儿梅溪等生活很好,安居乐业,可能再无意外之祸矣。孙及孙女等亦皆成婚立业,各守本分。均有后嗣,过着快乐生活。儿孙们多居济南,当能常来祭扫,伏祈二老灵而有知,可瞑目于九泉安息矣!

此祭。

儿梅溪等叩拜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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