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单位2007/03/02 16:22:22
一、上海华侨投资公司
上海华侨投资公司是建国初期建立由国家经营的侨资信托企业。1956年1月,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确定了争取华侨回国投资的方针,决定设立全国性的华侨投资总公司,并指定上海等地成立分公司。1956年4月14日,上海华侨投资公司筹备委员会成立,办公地址设在中国银行大厦11楼。筹备期间,公司投资70万元在衡山路、余庆路口建成上海第一幢华侨公寓,共有35套住房,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1959年12月,上海华侨投资公司正式成立。其主要任务是:(1)面向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侨眷募集资金。(2)调拨投资资金交由国家统一安排使用。(3)宣传华侨投资政策。华侨投资公司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由主管机关——上海市人民委员会侨务处和投资人会议协商产生,任期2年,每年开会1次。其职责为:讨论公司业务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募股任务;提出有关资金投放地点和投放对象的建议;听取公司业务情况和年度决算报告;了解、反映投资人和华侨方面对投资问题的意见与要求;处理有关投资人权益和其他事项。首任董事长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姚国桐兼任,副董事长为项伟略、王宽诚。公司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市人民委员会侨务处任免。首任经理由项伟略兼任,副经理洪佐尧、黄式厚、唐益之、张萍。
上海华侨投资公司的股票为记名式,分1股、5股、10股、50股、100股、500股6种,每股股金50元,年利8厘。1959年,该公司有股东165人,吸收投资585万元。1965年,有股东656人,资金1105万元。1962年8月,华侨投资公司斥资127万元在中山南二路建成华侨新村,共6幢楼房,每幢8套住房,建筑面积7268.4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中,上海华侨投资公司解散。
1958年,坐落于余庆路189号的上海华侨公寓正式落成。这是解放以后上海地区建造的第一座华侨公寓。
大厦落成以后,由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香凝专门为大厦题写了“华侨公寓”四个大字。